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7.综合管理全镇普通中小学教育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2个。
纳入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横店镇人民政府、横店镇中心小学、 横店镇初级中学。
二、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24383.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383.75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124383.7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910.5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5.38万元,教育支出17117.12万元,文化与传媒136.11万元,社会保障2136.38万元,计划生育支出120.2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8.49万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7677.09万元,农林水支出2844.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9.65万元,其他支出517.86万元。
2.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包括基本支出 20626.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407.4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219.57万元);项目支出103756.79万元(基本建设类项目96901.35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6855.4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201(类)01(款)01(项)事务63.53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2.201(类)03(款)01(项)事务1337.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政府人员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及离退休人员工资等。
3.201(类)03(款)02(项)事务23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4.201(类)05(款)07(项) 事务主要用于统计信息专项普查经费15.25万元。
5. 201(类)06 (款) 99 (项)事务27.0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6. 201(类) 13 (款)50(项)事务60.96万元. 主要用于企业管理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
7. 201(类) 29(款)02(项) 群众团体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万元。
8.201(类)31(款)01(项)事务173.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党委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9. 201(类)99(款)99(项)事务1.81万元,主要用于
退役士官再就业支出。
10.204(类)02(款)99(项)事务6.7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安支出。
11.204(类)06(款)10(项)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
12.204(类)99(款)02(项)30.6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消防。
13.205(类)02(款)01(项)事务231.77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支出。
14.205(类)02(款)02(项)事务1213.28万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支出。
15.205(类)02(款)03(项)事务460.49万元,主要用于中学教育支出。
16.205(类)03(款)99(项)事务10.9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职业教育支出。
17.205(类)09(款)01(项)1457.8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中小学校校舍建设。
18.207(类)01(款)09(项)事务126.33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19.207(类)04(款)99(项)事务9.7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广播影视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20.208(类)01(款)99(项)事务49.0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21.208(类)05(款)05(项)事务1498.15万元,主要用于教师及镇干部养老保险支出。
22.208(类)05(款)06(项)教师及镇干部职业年金588.26万元。
23.208(类)08(款)03(项)其他优抚支出0.94万元。
24.210(类)01(款)01(项)事务18.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卫计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25.210(类)07(款)99(项)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91.40万元。
26.210(类)10(款)16(项)食品安全事务支出10万元。
27.211(类)03(款)01(项)大气污染防治支出497.38万元。
28.211(类)03(款)02(项)水体污染防治支出10万元。
29.211(类)99(款)01(项)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11万元。
30.212(类)0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65.54万元。
31.212(类)01(款)99(项)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70万元。
32.212(类)03(款)99(项)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865.38万元。
33.212(类)05(款)01(项)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720万元。
34.212(类)08(款)02(项)土地开发支出88034万元。
35. 212(类)08(款)04(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000万元。
36.212(类)13(款)99(项)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1219.17万元。
37.212(类)99(款)99(项)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3万元。
38.213(类)01(款)01(项)事务768.0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行政机构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39.213(类)01(款)04(项)事务702.5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机构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40.213(类)01(款)52(项)大学生村官经费5.28万元。
41.213(类)01(款)99(项)其他农业支出3.06万元。
42.213(类)02(款)04(项)事务79.45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事业机构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43.213(类)02(款)09(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9.66万元。
44.213(类)02(款)34(项)林业防灾减灾50万元。
45.213(类)03(款)05(项)水利工程建设6.94万元。
46.213(类)03(款)99(项)其他水利支出78.82万元。
47.213(类)07(款)01(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528.56万元。
48.213(类)07(款)05(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补助442.62万元。
49.213(类)07(款)99(项)农村综合改革支出147.80万元。
50.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1369.65万元。
51.229(类)04(款)00(项)政府基金支出498.8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技防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
52.229(类)60(款)02(项)政府基金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
53.229(类)60(款)03(项)政府基金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体育事业彩票公益金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由东阳市机关事务局车队统一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7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7%。主要用于接待来镇指导工作等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73批次,累计2,909人次。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