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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1-10 09:58 来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起到2019年12月31日止。

2019年,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职责,坚持以严谨细致的态度做好公开工作,做到完整、准确、及时。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主动谋划,上门审批服务,耐心受理群众举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让越来越多的公众知晓、了解、理解、配合、参与到综合执法工作中来,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019年,全局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切的热点和百姓切身利益相关问题,通过行风热线、12345平台、群众来信来访、媒体采访等渠道,截至12月31日,累计回应公众4690件,其中夜间受理举报投诉348起,市容类2127件,规划类1192件,环境类518件,市政类346件,纪检类43件,其它116起。

此外,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60篇,公众号发布504篇,各类媒体刊发303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单位: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度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29

1746 

 747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一般程序2202

292 

一般程序2494 

行政强制

79

 48

12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34

 增加1149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7

1377203.81 

审核人:李阳

 

      

填表人: 陈璞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单位: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度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审核人:李阳

   

填表人:陈璞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单位: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度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审核人:李阳

 

 

填表人:陈璞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上还不能跟上形势的要求、群众的期盼,主要体现在个别公开相对滞后,公开的内容、渠道及形式相对单一。下一步,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理顺内部机制,完善内部公开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情况。2019年,我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工作规范,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保证了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及时、完整和准确,全年未出现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于政务服务网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我局认真执行政府公开信息规定,确保每条主动公开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在公开,对于数字城管、部门流转和相关投诉我局都由相关部门责任人到现场进行核查确认,最终处理结果依法在相应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

(三)严格把关信息公开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安全。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明确了公开属性及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理由,从源头上严格把关;二是我局严格按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保密检查的要求,就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保密进行自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即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的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在政府信息专栏公开的动态信息均经相关负责人把关、同意后,方可进行网上公开。局内产生的正式文件,有关负责人审核后,报局领导签批之后,方可网上公开。

(四)加强培训、督查和预警,从源头上堵塞失窃密的漏洞。为切实提高保密意识,我们对信息人员进行了一次专门的保密业务培训,强调保密工作无小事,牢固树立“保守机密、慎之又慎”的思想,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同时落实监督检查,确保监督到位,违章必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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