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财基〔2020〕4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基〔2019〕18号)文件精神,结合东阳市实际,对《东阳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东财管〔2019〕9号)进行了讨论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东阳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15日
抄送:省财政厅、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市府办。
东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1月15日印发
东阳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基〔2019〕18号)文件精神,结合东阳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奖补资金是财政专门用于以村级组织为实施主体、村民为受益主体,采用一事一议办法和民主决策程序,解决村民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 奖补资金的安排使用遵循民办公助、公开透明、管理规范、讲求绩效的原则。
第四条 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安排具体考虑如下因素:
(一)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乡村振兴重点任务。
(二)镇乡(街道)近年来奖补工作开展情况及资金绩效评价,财政奖补工作镇乡(街道)组织发动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年度计划落实情况及工作考核情况。
(三)镇乡(街道)作用发挥情况,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选项申报、资金拨付、项目管理、检查验收等环节中镇乡(街道)分管领导、财政所(办)、农业农村办公室参与资金和项目监管情况。
(四)农村综合改革信息监管系统应用情况,信息监管系统在线应用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
(五)其他因素,包括农业人口、行政村数、财政状况、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状况、村级自筹资金情况等。
第二章 使用范围、标准和对象
第五条 奖补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一)村庄道路,包括通村道路以及各自然村道路连接、拓宽和硬化,田间机耕路修建,小型桥梁建设;
(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包括村庄河道治理;
(三)村民饮用水项目,包括自建水源和统一供水设施建设;
(四)环卫设施,包括村庄污水集中治理、垃圾收集、公厕等设施建设;
(五)村民公共活动和服务场所建设,包括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村级托幼、养老服务设施、农贸市场、村民文化健身休闲活动场所等建设;
(六)村容村貌改造,包括村庄绿化、亮化、美化等设施建设;
(七)已建成村级公益事业的修缮类管护项目,不包括保洁、水电等日常管护;
(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生产经营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村集体经济领办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基础设施连片整治项目、盘活村集体闲置资产发展物业租赁项目、为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农业生产、加工、仓储等服务设施项目等;
(九)村民群众认为受益面较广的其他便民利民设施项目。
对单纯用于村干部办公的村级组织办公楼建设、弥补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及公共开支项目,不得列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
第六条 支持对象。支持对象原则上为具有集体属性的行政村、农村社区、村民小组、自然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第七条 投资规模。列入财政奖补计划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要体现群众急需、利益直接、见效较快的村内公益事业项目,结合村级自筹能力及项目建设需要合理控制项目投资规模。坚持厉行节约,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设计,不超标准,不盲目攀比,不铺张浪费。
第八条 资金筹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由财政奖补、村级自筹等相关资金组成。村级自筹资金包括村民筹资筹劳、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等,允许项目村根据筹集难易程度,因地制宜,统筹筹集方式,防止虚假筹资筹劳和脱离村集体承受能力举债搞建设。
第九条 奖补标准。佐村镇、东江镇、马宅镇、虎鹿镇、三单乡等五个生态乡镇财政奖补资金一般为项目总投资80%以内;其他镇乡(街道)财政奖补资金一般为项目总投资70%以内;确定为经济薄弱村财政奖补资金比例适当提高,一般为项目总投资的90%以内。单个项目财政奖补资金不超过70万元,具体视村经济条件、项目总投资、自筹情况、项目受益情况及工程实施情况等确定奖补数额。对具有示范效应、可复制推广、突出地方特色、注重产业培育、助推农村经济发展的项目可适当提高奖补标准。
村级必须有自筹,防止项目建设资金全额由财政资金承担或留有项目资金缺口;防止过度负债建设,加重农民负担。
第三章 项目和资金管理
第十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坚持规划先行、先议后筹、筹补结合、以奖代补的原则,按照村民议定、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市县审批、省级备案的流程自下而上进行。
加强项目总体规划,充分征求村民群众的意见,系统考虑整村需求,能一次性解决的问题不分批立项,不零打碎敲搞建设,做一事了一件,避免资金缺口、项目留尾巴。市里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储备库。列入奖补实施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择优选取。
第十一条 项目申报立项和实施。拟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村,按照每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上报相关资料。经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审核后,基本符合条件的列入全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库,于每年12月底之前上报省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库。根据省厅下达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结合地方配套资金,市里在专家评审与现场考察的基础上,择优筛选审定立项。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立项后,当地镇乡(街道)要加强协调推进和监管,由项目村具体组织实施。项目立项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实施内容,如确需调整,需经所在镇乡(街道)同意,并报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备案。项目实施期原则上要求在当年内完成,最长不超过2年。
第十二条 资金拨付。财政奖补资金按项目进度拨款和完工验收后结算相结合的办法。根据一事一议自筹资金到位情况和工程投标、施工进展情况,项目预拨不超过财政奖补资金的50%,剩余资金经审计、验收通过后给予拨付。对未按预算计划完成投资的,酌情扣减财政补助资金;对项目立项后一周年仍未启动的,视情终止项目。
镇乡(街道)财政所(办)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选项申报、资金拨付、项目管理、检查验收、信息监管系统应用及上报项目建设进度等事项;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程序、方案审核及指导做好村级账务处理。
第十三条 资金核算。财政奖补资金实行镇级报账制。项目村村民筹资款、社会捐助款、村集体投入资金全部上解镇乡(街道)财政专户,与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统筹用于项目建设,专款专用。村委会需支付工程款时,按规定程序审核、签章齐全后,填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报账申请表》,附项目支出各种有效原始凭证到所属镇乡(街道)报账,经镇乡(街道)财政所(办)审核签章,在原始凭证上加盖“一事一议报账审核章”,财政所(办)将项目奖补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实施村账户,加盖审核章后的原始票据退还村委会做账,复印件留镇乡(街道)财政所(办)记账。
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村级会计核算机构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和会计制度,合理设置明细科目,按项目单独核算,并另设备查账簿对财政奖补资金和村级自筹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第十四条 实行公示制度。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市财政局要多渠道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管理要求、申报程序和年度立项计划及执行结果,并认真指导督促乡镇和村级做好项目实施有关情况的公开公示工作。
村级组织要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情况全程公开公示,及时公布村民筹资筹劳、村集体投入、社会捐助、设计方案、招投标、预决算、工程进度、奖补资金等情况,接受村民群众监督。
第十五条 严格项目竣工验收制度。项目竣工后,由项目村负责自验,所属镇乡(街道)组织相关领导、财政所(办)、农业农村办公室等相关人员对所辖项目村的竣工项目完工情况和财务决算进行审核验收,市级进行抽查,将审核、抽查结果作为办理资金结算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专业性强、安全性要求高的项目,可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验收并签署意见。
对项目建设形成的村集体资产,要及时督促村级财务入账核算管理。
第十六条 建立项目审计制度。项目由项目村委托市财政局招标确定的中介专业机构,进行工程、财务审核,中介机构出具工程结算审核、财务审计报告,以此作为项目资金支付的重要依据之一,中介机构要对项目资料的完整性、项目程序的规范性、项目造价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在审计方法上采取账面核查、农户座谈和项目实地查看等方式。清淤回填、通信管道、土方开挖等隐蔽工程要主动对接中介专业机构提前介入,实行跟踪审计。
第十七条 村级组织承担项目实施主体责任。负责对一事一议项目申报、资金筹措和使用、工程招标施工、建设、公示等全过程的规范实施。项目实施村需成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党员等人员组成的项目监督小组,加强项目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的日常管理。
第十八条 坚持建管并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措施建成的项目设施,要健全管护机制,落实村组织管护主体责任,保证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
第十九条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村民议事记录、筹资筹劳方案、出资及捐款记录、奖补项目建设申请表、补助资金文件、项目审计、验收情况、项目公示、工程进度图片等相关原始资料要按项目建档立册,实行档案化管理。
第二十条 加强信息化管理。按照省级的管理要求,将项目申报审核、项目资金监管、项目数据统计等全过程情况纳入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监管。
第四章 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第二十一条 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市、各镇乡(街道)要每年选择部分项目,对奖补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绩效评价,加强绩效监控,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果等进行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奖补资金使用管理接受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截留、挤占、挪用或骗取奖补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未履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程序,擅自变更地点、内容、标准和投资规模,存在虚报、瞒报,挤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或不落实配套资金,弄虚作假等问题,视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停止拨款、扣回奖补资金等措施予以处理,并建议相关部门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财政部门和村级组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违反规定审批、分配、拨付、使用和管理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 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的有效机制。市财政局每年在年度预算中专项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围绕乡村振兴规划,以财政奖补工作机制为平台,进行项目资金整合,鼓励社会捐助和集体积累投入。
第二十五条 充分发挥镇乡(街道)协调推进和就地就近管理作用。明确镇乡(街道)承担项目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计划管理、选项申报、资金拨付、日常监管、检查验收、绩效考评等环节,充分依靠镇乡(街道)党政力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和推进管理。各镇乡(街道)应成立由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务、文化、纪检、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相关业务人员参加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加强项目监督检查、进度管理、验收考评工作。
积极发挥镇乡(街道)财政所(办)就地就近项目资金监管、资金拨付的职能作用。市财政局要及时传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办法、项目和资金等信息,确保其有效开展资金监管活动。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历年实施项目按原办法执行。农村生活污水项目资金拨付仍按《东阳市污水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政办发〔2014〕177号)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申报省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基本情况表
2.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申请表
3.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表
4.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拨款资金申请表
附件1
申报省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 名称 | Xx 市 xx 镇xx 村xx 项目 |
行政村 | 项目所在村:xx 市 xx 镇(街道) xx 村 xx 自然村 |
村书记: 电话: ; 村主任: 电话: ; | |
行政村总人口:xx人;劳动力总数:xx人;上一年度农民人均收入 xx 元 | |
投资构成情况 | 总投资 xx 万元,受益人口 人。 |
1)村民筹资筹劳合计xx 万元,其中:筹资xx 万元、筹劳折资 xx 万元; | |
2)村集体经济投入 xx 万元; | |
3)社会捐助 xx 万元(单位捐助 万元、个人捐助 万元); | |
4)地方财政安排 xx 万元; 其中:市级财政安排 万元; | |
县级财政安排 xx 万元; | |
乡镇(街道)财政安排 万元; | |
5)申请省财政奖补 xx 万元 | |
筹资 筹劳 计划 | 承担筹资的人口数 xx 人( 元/人)共 万元。 |
承担筹劳的劳动力数 xx 人,计 工( 工/人)筹劳折资 万元。 其中:(1)直接投劳 人、计 工,折资 万元(100元/工) (2)以资代劳 人、计 工,以资代劳款 万元(100元/工) | |
行政村 基本 情况 | 全村概况和村集体经济状况,以及主要产业情况等 |
xx镇xx村共有农户xx户、总人口xx人,耕地面积xx亩,中共党员xx名。 主要产业: 副业: 村集体收入: 年村集体经济收入xx万元。 |
申报省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基本情况表(续表)
项目具体内容 | 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分析;受益面积与人口;经济与社会效益预测;项目建设内容及主要工程;筹资筹劳方案及用途;财政补助资金用途等 |
例: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加强村公益设施改造,丰富生活和提高生活质量十分必要。工程投资xx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受益人口xx人。经村班子集体研究,充分调动群众投资投劳兴建村公益设施积极性,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民同意筹资xx元/人。财政补助资金和筹集资金主要用于xx建设项目内容使用,基础工程实行招投标制,项目所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完成)。 | |
项目 施工 计划 安排 和 完工 时间 | 分阶段施工计划、预计完工时间 |
村里专门成立项目实施班子,加强项目预决算管理,加强工程实施监督管理,招投标、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xx年xx月,工程启动。 xx年xx月, 工程完工。 |
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
(盖章) (盖章)
附件2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申请表
申报单位: 乡(镇) 村(盖章) 单位:元/人
项目名称 | 项 目地点 | |||||||||||
投资预算额 | 项目拟建时间 | |||||||||||
项目拟建 内容 | ||||||||||||
申请单位 基本情况 | 村(组) 人口数 | 劳 动 力 | 人 均 纯收入 | 耕地面积 | 村集体当年收入 | |||||||
村级筹资筹劳计划 | 筹 资筹 劳 总 计 | 村 民 筹 资 | 村民筹劳 | 村集体积累投入金额 | 社会捐助金额 | 申请财政奖补金额 | ||||||
合 计 | 筹资标准 | 人数 | 总工日 | 筹劳标准 | 筹劳人数 | 筹劳折资合计 | ||||||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该项目不与其他财政扶持资金项目重复,同意上报。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表
申报单位: 镇乡(街道) 村民委员会
项目名称 | 批准文件 | ||||||
项目单位 | 竣工日期 | ||||||
村级自验 意见 | 经村自验,项目 。 验收人员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镇乡(街道) 验收意见 | 经验收,项目 。 验收组负责人签字: 镇乡(街道)主要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验收组成员 | 姓名 | 单位 | 职务/职称 | 签字 | |||
附注:1.验收时项目村需提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表、项目审计报告;
2.验收组人员应单数,镇乡(街道)成员要求5人以上,村级应有村民代表参加;
3.验收负责人应签字并确认验收意见。
附件4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拨款资金申请表
申请时间 : 单位:万元
申请单位 | 镇名称 | ||||
项目名称 | 项目全称 | ||||
计划投资 | 计划财政补助 | ||||
项目进度 | 实际投资额、完成比率 | 累计已拨付资金 | |||
本期申请资金 | 本期核定拨付 | ||||
收款单位全称 | 镇名称 | ||||
开户银行 | 镇银行 | 银行账号 | 镇银行账号 | ||
项目村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镇乡 街道意见 | 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农业农村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财政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注:本表一式六份,县级财政、农负监管部门各一份,乡镇(街道)财政、农负监管部门各一份,村留档一份,入账附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