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东阳市统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坚持依法行政,践行依法治统,大力推进东阳统计法治建设。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依法履行统计职能,积极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统计服务。一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提供优质统计服务为主题,迎难而上,主动作为,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统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和充实统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东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记录、归档、评查等机制。
2.继续完善和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局机关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等学习制度。全年党组中心组学法4次,利用周一夜学等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法10余次,着力培养懂政策、懂法律、懂业务的统计工作队伍。
3.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聘请浙江泽大(东阳)律师事务所马光军作为法律顾问,并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或者起草、论证规范性文件、合同等过程中均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借势借力营造依法统计氛围。切实将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的最大使命和第一核心,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车俊书记等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家、省、市统计局的相关要求和工作部署,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作好汇报,全力争取市委市政府及主要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理解和支持。充分运用“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载体,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特别是今年统计开放日,创新形式,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企业统计员等社会各界人士40余人参加开放日座谈会,近距离接触统计工作环境;利用“东阳发布”平台开设统计知识课堂,开展有奖竞赛问答;在行政中心大厅播放滚动宣传栏、摆放统计工作展板、发放统计宣传资料等,使统计工作更加深入人心。
2.规范统计执法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和上级统计部门法治工作要求,惩防并举加大统计监督检查。一方面加大数据质量核查力度,全面开展统计数据质量自查核查,认真梳理发现的问题,找准具体症结,尽快整改落实。另一方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大力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结合新常态新形势,有针对性对统计基础薄弱、数据波动异常的企业开展重点检查。对核查和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今年以来,共对49家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其中,双随机检查26家,对4家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单位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罚,对2家企业的违法行为予以通报。
(四)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以东阳政府网部门信息公开等为载体,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各类统计政务信息,统计工作透明进一步增强,统计服务公众水平进一步提高,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尤其是机构改革、人事调整以后,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栏及浙江政务服务网等网站上更新局主要职责、机构变动等情况。2019年,我局公开各类政务信息40余条。
2.自觉接受监督。自觉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复议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在送达行政处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行政执法文书时,均逐一告知当事人有行政复议和听证申请权的权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19年,我局无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我局未发生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案件。
3.积极推进统计信用建设。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严格认定严重失信企业,依法做好统计信用信息的记录和公示。健全联合奖励和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发挥对统计失信企业的惩戒作用和警示作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2019年我市无统计失信企业记录。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领导干部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对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认识还不足。二是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一些地方、一些企业统计数据质量还不够高。三是统计法治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统计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三、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思路
2020年,我局将立足效果导向,突出多元化理念,继续加强依法统计,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统计业务和统计服务中,融入到七人普以及重大节日等全领域、全过程;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数据质量核查制度,严格执行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制度,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利剑作用,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提高统计执法的威慑力和政府统计公信力,为完善统计体制、顺利实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组织开展各项常规统计调查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