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东阳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聚焦问题短板、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形成攻坚合力,全力打好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攻坚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对扶贫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在市委一号文件中明确扶贫和消薄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双组长制”,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扶贫工作有关问题,全面提升扶贫统筹协调力度。相继出台《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2020-2022年)》《扶贫工作例会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形成了“市委领导、政府负责、扶贫办统筹、部门协作、镇乡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持续做好低收入农户动态管理。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紧扣“认定、复核”两个关键环节,强化扶贫对象动态管理。今年以来,全市动态排摸出年家庭人均收入9000元以下农户16户39人,通过差异化精准帮扶已实现全面清零。目前,全市共有低收入对象6469户9220人,其中低保对象5234户7075人,低保边缘对象993户1899人,特困供养对象242户246人,均纳入数据库实现统一管理。
三、全面兜牢“两不愁三保障”底线。一是两不愁方面,今年,我市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70元/月提高至850元/月。二是义务教育方面,实现困难家庭学生各教育阶段资助全覆盖,累计发放助学资金326.84万元,受益6350人次,困难家庭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三是基本医疗方面,全面实行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全覆盖,累计发放医疗补助3816.33万元,受益48750人次。四是住房安全方面,提高改造标准,由 0.75-1.3万元/户提高到1.5-3万元/户,全面完成新排查出的180户C、D级危旧房改造。五是饮水安全方面,实现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覆盖率达99%,全面消除用水安全问题。
四、落实领导干部结对帮扶政策。全面压实“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充实调整2321名机关干部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张贴“帮扶干部公示卡”6000余张,发放“帮扶政策明白卡”9000余册。继续深化“2+1”结对帮扶,安排75个部门单位和75家企业,结对帮扶75个相对经济薄弱村,落实5名退居二线的局级领导干部联系5个生态乡镇,开展新一轮集体经济巩固提升行动,促进可持续发展。
五、大力实施消薄攻坚提升行动。抓好异地物业联建项目建设,今年新增市镇两级物业联建项目12个,投入资金总额5977万元,共计114个村参与分红,累计增加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570万元。通过市财政、镇乡街道、村按1:1:2的比例筹资投入市交投集团沙场项目运营获取投资收益的模式,使53个相对经济薄弱村每年增加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截至9月底,全市116个相对经济薄弱村,已有37个村总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上,省定相对经济薄弱村年度完成率为106%。
六、提升低收入农户就业创业能力。一是开展就业知识培训,利用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等13家农民培训基地,加大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开设20余项培训工种,培训86000余人,增强低收入群众造血能力。二是加大公益性就业帮扶,开展低收入农户劳动力调查,对具有相对劳动能力的低收入群众,因其业务能力量身安排就业岗位,共有55人投入到环卫保洁、社区保安、公共设施维护等公益性岗位。
七、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力度。一是健全扶贫考核机制。出台《东阳市扶贫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将扶贫工作同步纳入到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工作考核中,形成“统一指挥、上下联动、高效运转”的扶贫协作推进机制。二是加强扶贫督查执纪。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纳入巡察重点,形成“1+6”扶贫领域巡察工作队伍,对相关单位开展专项巡察,建立健全16项工作制度,累计追缴违规资金38.78万元,问责6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