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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办《关于建立我市影视文化产业融资担保体系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4-28 14:26 来源: 东阳市人民政府 字号: [ ] 浏览次数:

  为加大影视文化项目和相关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强金融服务创新支持,推动我市影视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横店影视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8〕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建立我市影视文化产业融资担保体系的实施意见》。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东阳市人民政府网网站(http://www.dongya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江滨北街18号0833办公室,邮编:3221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m15867290153@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

  联系人:朱彬  联系电话:89328264

  东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关于建立我市影视文化产业融资担保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横店影视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8〕25号)精神,加大影视文化项目和相关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强金融服务创新支持,推动我市影视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影视文化产业是我市特色优势产业,也是我市对外宣传的一张金名片。充分发挥横店国家级影视产业实验区的优势,通过设立机构、争取政策、培育产业,加强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打造全国首个集影视创作、拍摄、制作、发行、交易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影视文化产业基地。针对我市影视文化行业存在融资难、资本缺的难题,需有效利用政府“财政+金融”的各项政策,创新金融产品,以金融资本吸引影视文化项目及相关产业链落地本市。同时,做好产业配套服务和引导工作,促进我市影视文化行业稳定健康发展,巩固和提升特色产业发展优势。

  二、工作目标

  搭建“影视项目+交易平台+银行融资+政府增信”的产业融资担保体系。体系主要是以横店影视产权交易中心为平台,以影视企业影视剧项目为载体,由银行提供融资授信,政府提供政策性担保,解决影视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影视文化行业是轻资产行业,银行融资较为困难,通过搭建影视文化行业融资担保体系,有效解决影视企业的“痛点”,让更多优质的影视文化企业和优秀的影视剧项目落地东阳。

  打造横店影视文化产业资本服务平台。我市成立的浙江横店影视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专注于影视产权交易及相关服务的地方性资本市场平台。作为我市影视文化产业融资担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横店影视权交易中心在整体体系中处于中心地位,未来将是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首先,横店影视权交易中心作为影视企业和金融机构间的“桥梁”,是双方之间建立信任关系的纽带,由横店影视产权交易中心为融资担保构建价值评估体系,有效地解决了影视企业资产定价难的问题。其次,横店影视产权交易中心可以通过融资担保的评估服务,扩大自身在影视文化行业的影响力,吸引更多的影视剧项目在交易中心挂牌交易,推动业务发展,助其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影视产权交易平台。最后,通过各方间的相互协作,通过发挥各自优势进行资源整合,利用政府增信搭建的融资担保体系,为横店影视产权交易中心在行业中树立起一定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打造成为全国一流的影视文化资本服务平台。

  三、工作内容

  (一)服务范围

  注册地在东阳地区的影视文化类企业,及在横店影视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的各类影视文化项目。同时为了进一步发展壮大影视文化产业链,将服务范围扩大至影视剧制作上下游产业链及文化衍生品等相关企业。包括影视服装、道具、器材、广告文创、文体事项策划、影视编剧、后期制作、票务服务、影视设备设施制造、影院智能管理软件等产业链企业;音像制品、舞台剧表演、游戏开发、图书、饰品等衍生品开发企业。

  (二)工作流程

  1.由影视文化企业向横店影视产权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2.横店影视产权交易中心负责筛选,对申请企业进行准入机制审查,准入后同时对相应的影视项目进行资产化评估,并出具相关评估报告。

  3.由横店影视产权交易中心向政策性担保公司和合作银行推荐,并提供相应的准入审查意见和评估报告。担保公司和合作银行按各自内部审批程序审批企业的贷款申请、核定相应的融资额度。单个影视企业的担保融资额度,需参考企业近3年的财政奖励情况,提高其对我市经济的贡献度。

  4.审批通过后合作银行、担保公司与影视企业间签订相关协议,由合作银行进行放款。

  (三)风险管理

  1.准入机制

  具体由横店影视产权交易中心牵头成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制订审核标准,对影视项目进行综合评估,严格审核影视企业的资质条件,包括股东背景、资本实力、行业地位、过往业绩等。

  2.风险共担机制

  由我市政策性担保公司东阳市国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服务,贷款出现风险的担保额,由合作银行承担20%,市国控担保公司承担80%;与省担保集团建立再担保关系的,合作银行承担20%,省担保集团承担40%,市国控担保公司承担40%。

  3.风险追偿机制

  要求借款的影视企业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为融资贷款提供反担保,同时若出现违约风险,将所在影视企业未兑现的财政奖励资金纳入还款来源。

  四、政策支持

  1.对列入影视百强和股份制的影视企业及其相关的艺人工作室及项目管理公司给予优先担保。

  2.企业项目贷款营收反映在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主体内的,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贴息期限不超过三年,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横店影视产权交易中心应合理确定交易费、评估费,并降低收费标准,市财政根据其平台交易量、发布信息量以及评估服务质量,对其运行费用给予一定的补贴。

  4.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金融机构,市政府将在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并按其新增影视贷款额给予奖励。

  5.市国控担保公司在影视项目担保中,亏损金额占本年影视文化产业在保余额的5%(含)以内部分,市财政按公司实际亏损金额的100%予以补助;亏损金额超过本年在保余额5%以上部分,市财政按公司实际亏损金额的5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五、职责分工

  成立东阳市影视文化产业融资担保体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市影视文化产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影管委、财政局、金融办、人行东阳支行、银监办等单位负责人担任,各金融机构、横店影视产权中心、横店影视产业服务中心、政策性担保公司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各成员及相关参与单位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做好我市影视文化产业融资担保体系的建设、服务、指导和监管,并做好宣传工作。各相关单位分工如下:

  影管委:负责影视文化产业融资担保体系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加强与各相关部门间的联系,做好日常工作中各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工作;做好影视企业服务工作,加大引入影视文化产业链相关企业,完善产业链服务体系。

  市财政局:针对影视文化产业特色,有效利用政策性担保、产业基金等金融工具,加大金融创新,开发影视文化产业特色金融服务产品;进一步完善政策扶持力度,有效落实影视文化产业相关政策。

  金融办:协调横店影视产权交易中心、银行、政策性担保公司与影视企业的业务合作,加大宣传力度,将相应指标纳入银行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加强对优质影视文化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工作,积极扶持优秀影视文化企业上市。

  人行东阳支行:加强与银行间的协调工作,做好影视企业征信服务工作。

  银监办:做好银行金融机构间的协调工作,引导银行加强对影视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

  横店影视产权交易中心:推荐优质的影视企业和影视项目,建立相应的评估体系;完善横店影视产权交易中心体系,搭建影视文化产业资金交易平台,吸引更多的影视项目在平台上交易。

  横店影视产业服务中心:做好影视企业的配套服务工作,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积极宣传,利用我市影视文化产业融资担保体系让更多影视企业入驻横店影视实验区。

  各金融机构:加大对影视行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开发相应的金融产品,做好金融服务工作。

  政策性担保公司:加强与影视企业、银行间的业务合作,开发针对影视文化产业的特色产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服务保障:各相关单位加强统筹,细化服务流程,强化服务保障,定期跟进影视文化产业相关融资担保服务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完善、增加相关服务内容,逐步扩大服务对象范围,促进服务工作落细落地。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部门和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工作协调制度。支持合作银行积极与上级行沟通,针对影视行业产品争取相应的授权额度,简化相关审批流程。

  (三)加强监督管理:坚持市场化原则,建立规范、高效的评审体系,完善前期尽调、期间监督、到期追偿与处置机制。建立严格有效的监督管理和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置风险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