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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政府及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07-23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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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我市影视文化产业融资担保体系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7-23 14:25     

  一、制定背景

  影视文化产业是我市特色优势产业,也是我市对外宣传的一张金名片。为加大影视文化项目和相关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强金融服务创新支持,推动我市影视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横店影视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8〕25号)精神,在此背景下我市起草制定了《关于建立我市影视文化产业融资担保体系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搭建“影视项目+交易平台+银行融资+政府增信”的产业融资担保体系。体系主要是以横店影视产权交易中心为平台,以影视企业影视剧项目为载体,由银行提供融资授信,政府提供政策性担保,解决影视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打造横店影视文化产业资本服务平台。我市成立的浙江横店影视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专注于影视产权交易及相关服务的地方性资本市场平台。它将通过市场化运作,围绕影视文化产权交易,整合产业资源,打造影视文化行业信息发布、资产定价和风险管理三大核心平台。

  (二)重点任务

  横店影视产权交易中心是我市影视文化产业融资担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体体系中处于中心地位,未来将是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首先,横店影视权交易中心作为影视企业和金融机构间的“桥梁”,是双方之间建立信任关系的纽带,由横店影视产权交易中心为融资担保构建价值评估体系,有效地解决了影视企业资产定价难的问题。其次,横店影视产权交易中心可以通过融资担保的评估服务,扩大自身在影视文化行业的影响力,吸引更多的影视剧项目在交易中心挂牌交易,推动业务发展,助其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影视产权交易平台。最后,通过各方间的相互协作,通过发挥各自优势进行资源整合,利用政府增信搭建的融资担保体系,为横店影视产权交易中心在行业中树立起一定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打造成为全国一流的影视文化资本服务平台。

  (三)服务范围

  注册地在东阳地区的影视文化类企业,及在横店影视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的各类影视文化项目。同时为了进一步发展壮大影视文化产业链,将服务范围扩大至影视剧制作上下游产业链及文化衍生品等相关企业。包括影视服装、道具、器材、广告文创、文体事项策划、影视编剧、后期制作、票务服务、影视设备设施制造、影院智能管理软件等产业链企业;音像制品、舞台剧表演、游戏开发、图书、饰品等衍生品开发企业。

  (四)工作流程

  1.由影视文化企业向横店影视产权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2.横店影视产权交易中心负责筛选,对申请企业进行准入机制审查,准入后同时对相应的影视项目进行资产化评估,并出具相关评估报告。

  3.由横店影视产权交易中心向政策性担保公司和合作银行推荐,并提供相应的准入审查意见和评估报告。

  4.审批通过后合作银行、担保公司与影视企业间签订相关协议,由合作银行进行放款。

  (五)风险管理

  1.准入机制

  具体由横店影视产权交易中心牵头成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制订审核标准,对影视项目进行综合评估,严格审核影视企业的资质条件,包括股东背景、资本实力、行业地位、过往业绩等。

  2.风险共担机制

  由我市政策性担保公司东阳市国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服务,贷款出现风险的担保额,由合作银行承担20%,市国控担保公司承担80%;与省担保集团建立再担保关系的,合作银行承担20%,省担保集团承担40%,市国控担保公司承担40%。

  3.风险追偿机制

  要求借款的影视企业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为融资贷款提供反担保,同时若出现违约风险,将所在影视企业未兑现的财政奖励资金纳入还款来源。

  4.担保保证金机制

  担保公司根据影视企业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建立保证金机制,保证金比例为各自实际使用担保额的10%。

  (六)政策支持

  1.对于企业用于影视文化产业项目的贷款,且营收反映在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主体的,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贴息期限不超过三年,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影视百强和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影视企业视其经营情况,优先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设立影视文化产业发展基金,为优质影视文化企业和影视文化项目提供金融扶持。

  2.横店影视产权交易中心应降低交易费、评估费等相关费用,由市财政根据其平台交易量及推荐企业的纳税规模,对其运行费用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3.由市国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服务的项目,政策性亏损金额占本年影视文化产业在保余额的5%(含)以内的,由市财政按亏损金额的80%进行补助;亏损金额超过本年在保余额5%以上的则暂停相关新增担保业务。

  (七)职责分工

  成立东阳市影视文化产业融资担保体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市影视文化产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影管委、财政局、金融办、人行东阳支行、银监办等单位负责人担任,各金融机构、横店影视产权中心、横店影视产业服务中心、政策性担保公司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各成员及相关参与单位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做好我市影视文化产业融资担保体系的建设、服务、指导和监管,并做好宣传工作。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东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解读人:朱彬

  联系电话:89328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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