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增“两直”资金规模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特殊转移支付有关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预〔2020〕11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支出预算的通知》(浙财预〔2020〕12号)文件精神,中央直达我市资金52639万元,其中特殊转移支付1836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34279万元。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抗疫特别国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包括基础设施建设19649万元、抗疫相关支出14630万元。
二、新增“两直”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抗疫支出及惠企利民政策落实、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现提请审议2020年新增地方“两直”资金预算调整方案,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特殊转移支付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为893820万元(详见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表),比年初预算875460万元增加18360万元,具体项目安排如下:
1.惠企利民9800万元(减息减租、消费券、旅游促销等)。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3695万元。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3665万元。
4.最低生活保障经费12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抗疫特别国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为488566万元(详见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表),比年初预算454287万元增加34279万元,具体项目安排如下:
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杭州至温州高速铁路项目(东阳段)10150万元。
(2)2018-2021年幼儿园建设项目5000万元。
(3)义东高速东阳江北至南市段4499万元。
2.抗疫相关支出
(1)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资金10000万元。
(2)城乡公交一体化补助46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