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民政局汇总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09-09 15:54 来源: 市民政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部门决算报表民政局汇总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制订全市民政事业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3.负责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负责设于本市的全国性、全省性社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
 4.拟订全市社会求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统筹管理全市社会救济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测算调整和全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5.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依法管理、指导慈善事业;指导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居家养老工作,指导、协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农村五保共养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老党员、老交通员、老游击队员的生活困难定期补助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革命老区扶贫工作。
 6.开展社会福利有奖募捐,资助社会福利事业,负责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7.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
 8.负责行政区划管理,承担行政区划调整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工作。
 9.负责殡葬管理、殡葬改革工作。
 10.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社会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并监督落实,验审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负责对本市社会福利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和残疾职工的权益保障工作。
 12.负责外地移民安置工作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小型水库移民有关扶持工作。
 13.负责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14.负责民政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民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7个单位。

纳入东阳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东阳市殡葬管理所

2. 东阳市社会福利工业管理办公室

3.东阳市社会福利院

4.东阳市地名管理所

5.东阳市救助管理站

6.东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7.东阳市慈善事业管理处

二、东阳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东阳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4903.11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292.42万元,下降29.69%。主要原因是:

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划转,相关经费也跟着划转,所以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903.1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4903.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095.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807.25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90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6.96)万元,占10.92%;项目支出13276.15)万元,占89.0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903.1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292.42万元,下降29.6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划转,相关经费也跟着划转,所以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03.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292.42万元,下降29.6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划转,相关经费也跟着划转,所以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03.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4万元,占4.32%;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62.17万元,占76.24%;卫生健康(类)支出110.93万元,占0.74%;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550万元,占3.69%;农林水(类)支出959万元,占6.4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02.8万元,占0.6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1174.21万元,占7.89%;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929.64万元,支出决算为1109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39%,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跨年度支出(如:居家养老项目、公益创投等项目需多部门联合检查)其中:

208(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557万元,支出决算为53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经费支出。

208(类)02(款)06(项)民间组织管理。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1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6%,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未开展部分业务。

208(类)02(款)07(项)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019年年初预算为118.69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0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地名管理合同部分未履行完成。

208(类)10(款)01(项)儿童福利。2019年年初预算为222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业务未完成。

208(类)10(款)02(项)老年福利。2019年年初预算为215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91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需多部门联合验收,造成资金支出跨年度支出。

208(类)10(款)04(项)殡葬。2019年年初预算为735.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6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79%,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进度影响了支付,部分支出跨年度支出。

208(类)19(款)01(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为125.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0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城市低保人数减少,支出减少。

208(类)19(款)02(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为3466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345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已基本完成目标,预算与决算略有差异。

208(类)20(款)01(项)临时救助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为332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29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救助人数的不确定性,造成支出数少于预算数。

208(类)20(款)02(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为258.2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25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救助人员增加,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6.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82.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

公用经费344.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福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7.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55%。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5.69万元,增长4.26%。主要原因是: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7.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64.03万元,占54.2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550万元,占14.45%;农林水(类)支出19万元,占0.5%;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1174.22万元,占30.8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91.03万元,支出决算为380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5%,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减少。其中:

208(类)22(款)01(项)移民补助。2019年年初预算为1221.03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22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208(类)22(款)02(项)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2019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年初未列入预算,直接由省下达资金。

208(类)23(款)02(项)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2019年年初预算为303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8%,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下达资金增加。

213(类)66(款)01(项)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2019年年初预算为2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进度影响支出。

229(类)60(款)02(项)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为1682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07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需多部门联合验收,造成资金支出跨年度支出。

229(类)60(款)99(项)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为10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完成年初目标。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2.74万元,支出决算为26.07万元,完成预算的79.63%,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出境)费用支出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6.1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58万元,占52.09%,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1.96万元,增长16.87%,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4万元,占13.96%,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2.36万元,增长140.4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或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未安排出国(境)。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5.5万元,支出决算为22.34万元,完成预算的84.3%。决算数小于(或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支出、控制运行成本。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3.58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75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护送返乡、弃婴康复、上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7.24万元,支出决算为3.73万元,完成预算的51.52%。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指导检查、兄弟单位经验交流等支出。决算数小于(或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厉行节约。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73批次,累计487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7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县市区的交流学习。接待487人次,73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东阳市民政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7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9068.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5.77%。组织对2019年度水库移民、社会组织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464.03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0.99%。

本部门本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

本部门本年度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东阳市民政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扶贫领域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80万元,执行数为3728.97万元,完成预算的98.6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经过市有关部门、镇乡(街道)、村三级的共同努力和市民积极参与监督,我市低保工作,

严格按程序操作、实行三公开一监督,执行《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办法》,在实行动态管理的基础上,基本上做到应保尽保,救助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到个人账户。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基层系统操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各镇乡(街道)基本只有配有1名民政救助(助理)员,多数身兼多职,年龄、学历、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乡镇民政助理员往往年龄偏大,电脑操作生疏;二是家庭收入核查不准确。核对工作主要通过个人申报、入户调查、部门横向比对三者结合推算申请救助家庭收入财产。实际操作中,财产核查较为直观,但家庭收入因其多样化的特点,部分收入难以精确判断(如外出打零工、农业收入等);三是跨地区核对机制尚未建立,对于申请人在外地的收入财产情况无法开展核对。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增加低保工作人员的人数;二是建立信息化管理手段,确保 “低保”信息网络畅通,努力提高“低保”服务效率和质量上下功夫;三是规范购买服务,改善人手不足现状。建议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核对业务。加大工作经费的支持,向购买服务工作进展较快的市、县学习经验,形成一套成熟可供参考的做法并加以推广。

自评表:

一、项目支出明细情况(万元)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计划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吴宁街道

47.12

51.68

白云街道

51.16

56.11

江北街道

168.82

185.15

六石街道

102.12

112.00

城东街道

154.44

169.38

南市街道

207.63

227.72

横店镇

168.83

185.17

南马镇

255.59

280.32

巍山镇

326.62

358.22

歌山镇

141.23

154.89

千祥镇

214.26

234.99

湖溪镇

130.59

143.22

画水镇

235.04

257.78

虎鹿镇

189.08

207.38

东阳江镇

171.50

188.09

马宅镇

129.09

141.58

佐村镇

189.45

207.78

三单乡

94.13

103.24

春节慰问

166.28

182.37

价格补贴

257.03

281.9

支出合计

3400

3728.97

二、项目绩效情况


预  期

实  际

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根据《东阳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使弱势群体“求助有门、扶持有章、帮助

有效”,实行应保尽保。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强最低生活保障能力。

经过市有关部门、镇乡(街道)、村三级的共同努力和市民积极参与监督,我市低保工作,严格按程序操作、实行三公开一监督,

执行《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办法》,在实行动态管理的基础上,基本上做到应保尽保,救助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到个人账户。

基本指标

具体指标级及评价标准评分说明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1.目标设定

情况

(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依据的充分性。依据是否充分,充分:5分;不完全充分:3分;不充分:0分

5

5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明确度。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是否明确,明确:5分;模糊:3分;不明确:0分.

5

5

(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合理性。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设置是否客观、科学,能否体现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5分;相反0分.

5

5

2.产出指标

(1)救助人次,8000人次以上:8分;7000-8000人:6分;6000-7000人:4分;5000-6000人:2分;5000人以下:0分。

8

6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完成质量。达到方案的规范要求,达到:8分;基本达到:5分;未达到:0分.

8

8

(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及时性。应保尽保:8分;有正当理由未及时施保:5分;未完成:0分。

8

8

3、组织管理水平

(1)管理制度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充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保障:8分;未达到:0分。

8

8

(2)质量管理水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充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动态管理:5分;基本达到4分;未达到:0分。

5

5

4、项目效益

社会救助受益对象满意程度,满意率:100%:8分;90%以上:6分;80%-90%:4分;60%-80%:2分;60%以下:0分

8

6

业务指标得分

小计

60

56

1.资金落实

情况

(1)财政资金到位率。财政资金到位:5分;未到位:0分

5

5

(2)资金到位及时性。资金及时到位:5分;不及时:0分。

5

5

2.实际支出

情况

(1)资金使用率。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占实际拨付资金比例,95%以上:5分;80%-95:%4分;60%-80%:3分;60%以下:0分。

5

5

(2)支出的合规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支出完全合规的:5分;不符合规定的:0分。

5

5

(3)经费使用相符率。经费使用符合规定的:4分;不符合:0分。

4

4


3.会计信息质量


(1)信息的真实性。提供会计资料真实可靠:2分;有虚假:0分。会计信息准确反映项目情况:2分;不准确:0分。

4

4

(2)信息的及时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投入会计核算完整:1分;不完整:0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支出会计核算完整:1分;不完整:0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形成的资产会计核算完整:1分;不完整:0分。

3

3

(3)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提供会计核算资料,

1

1


4、财务管理状况

(1)制度的健全性。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健全(1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合法(1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健全(2分)

4

4

(2)管理的有效性。有完整的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3分),按规定执行财务跨级制度(1分),

4

4

财务指标得分

小计

40

40

综合得分

100

96

评价等次

优秀

优秀


特困人员供养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8万元,执行数为3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19年年底平均特困供养人员274人,较2018年减少38人,2019年年底享受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贴65人,较2018年增加了12人,特困供养金实际使用398万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基层系统操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二是各镇乡(街道)基本只有配有1名民政救助(助理)员,多数身兼多职,年龄、学历、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三是乡镇民政助理员往往年龄偏大,电脑操作生疏。下一步改进措施:养老服务涉及广,落实机构编制,增加工作人员,成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自评表:

一、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计划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一季度特困供养金

95.4

96.3

二季度特困供养金

92.4

93.3

三季度特困供养金

89.9

90.8

四季度特困供养金

68.1

67.9

2019特困集中供养对象医疗费补助

8.1

8.2

一季度特困人员护理补贴

9.5

9.6

二季度特困人员护理补贴

10.4

10.5

三季度特困人员护理补贴

11.0

11.1

四季度特困人员护理补贴

13.2

10.3

支出合计

398

398

二、项目绩效情况


预  期

实  际

项目绩效目标  及实施计划    完成情况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增加医疗生活和护理资金,预算398万元。

2019年年底平均特困供养人员274人,较2018年减少38人,2019年年底享受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贴65人,较2018年增加了12人,特困供养金实际使用398万元。

基本指标

具体指标级及评价标准评分说明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1.目标设定

情况(15分)

(1)特困供养依据的充分性。项目目标设定依据是否充分,充分:5分;不完全充分:2分;不充分:0分

5

5

(2)特困供养的明确度。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是否明确,明确:5分;模糊:3分;不明确:0分.

5

5

(3)特困供养的合理性。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设置是否客观、科学,能否体现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5分;相反0分。

5

5

2.目标完成

程度(20分)

(1)特困供养完成率。目标完成率100%:7分;85%-100%:5分;60%-85%:3分;60%以下:0分。

7

7

(2)特困供养完成质量。达到方案的规范要求,达到:7分;基本达到:5分;未达到:0分。

7

7

(3)特困供养的及时性。应保尽保:6分;有正当理由未按时施保4分;未完成:0分。

6

4

3、组织管理水平(13分)

(1)管理制度保障。特困供养充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保障:7分,健全但不完全到位的:5分,不健全的:0分

7

7

(2)质量管理水平。特困供养对象充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动态管理:6分;未达到:0分。

6

6

4、项目效益   (12分)

(1)社会效益。特困供养实施后,群众对养老服务工作开展的反响与感受。满意度高:8分,满意度一般:5分,满意度低:2分。

8

8

(2)特困供养实施后,对解决群众养老服务需求问题成效明显成效明显的:4分,成效不明显:2分,无成效:0分。

4

4

业务指标得分

小计

60

58

1.资金落实

情况(10分)

(1)财政资金到位率。财政资金到位:5分;未到位:0分。

5

5

(2)资金到位及时性。资金及时到位:5分;不及时:0分。

5

5

2.实际支出

情况(14分)

(1)资金使用率。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占实际拨付资金比例,95%以上:5分;80%-95%:4分;60%-80%:3分;60%以下:0分。

5

5

(2)支出的合规性。特困供养资金支出完全合规的:5分;不符合规定的:0分。

5

5

(3)经费使用相符率。经费使用符合规定的:4分;不符合:0分。

4

4


3.会计信息质量(8分)


(1)信息的真实性。提供会计资料真实可靠:2分;有虚假:0分。会计信息准确反映项目情况:2分;不准确:0分。

4

4

(2)信息的及时性。特困供养资金投入会计核算完整:1分;不完整:0分。项目资金支出会计核算完整:1分;不完整:0分。项目形成的资产会计核算完整:1分;不完整:0分。


3


3

(3)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提供会计核算资料,

1

1


4、财务管理状况(8分)

(1)制度的健全性。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健全(1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合法(1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健全(2分)。

4

4

(2)管理的有效性。有完整的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3分),按规定执行财务跨级制度(1分)。

4

4

财务指标得分

小计

40

40

综合得分

100

98

评价等次

优秀

优秀


3. 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有)。本部门本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每个部门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本部门本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


说明:部门评价是指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财政评价是指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0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6.77万元,下降21.55%,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2.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4.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0.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5%。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东阳市民政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208(类)02(款)07(项)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指用于行政界线和界桩管理、编制东阳市地名图册经费等支出。

16、208(类)19(款)02(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指低保对象的生活救助及有限电视费补贴,麻风病人生活救助。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我市户籍制度改革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7、208(类)10(款)02(项)老年福利,指五保供养,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和运营补助,养老服务补贴,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床位补助,养老机构政策性保险补助,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改造补助,公办敬老院建设改造补助,居家养老评估督查经费。

18、208(类)10(款)04(项)殡葬,指用于生态墓地星级化管理及公墓整治费用支出


东阳市民政局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东阳市民政局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