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根据《2020年东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强化网站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建设,进一步完善丰富局网站内容和形式,及时分解下达2020年信息年度目标任务规范信息报送及发布流程,提高信息质量,并定期通报。充分发挥了局微信公众号等窗口和平台作用。
(一)及时主动公开。2020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02条,其中,行政许可类483条,行政处罚类214条,行政强制类5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局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和工作职责,确定局办公室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工作,并明确一名领导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名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推进政务信息发布渠道建设。根据我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公开的同步性和即时性。根据省市第三方评估、网站监测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加强新媒体信息发布建设,推进“两微一端”建设,在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53条。积极参加市广电总台举办的《行风热线》节目,发布政务信息,倾听群众呼声,排解百姓困难。
我局坚持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重点做好涉及群众利益和社会发展的重点实事项目及进展情况等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力求做到服务内容、标准、程序、结果、监督措施等向社会公开,增加透明度,把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单位: |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 | 2020年度 |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89 | 减6 | 48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96 | 减182 | 214 | ||||
行政强制 | 53 | 减48 | 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26 | 减126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6 | 944.5万元 | |||||
审核人: | 填表人:戚懿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单位: |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 | 2020年度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审核人: | 赵飞 | 填表人:戚懿丹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单位: | 2020年度 |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
审核人: | 赵飞 | 填表人: | 戚懿丹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
(二)改进情况
(一)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梳理、整合政府信息,加快政府网站建设,规范公开政府办事服务信息;在其它公共场所采用社区公开栏、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为公民、法人、企业或者其它组织获取相关信息提供便利。
(二)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增补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标准文书样本;规范公开行为,逐级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
(三)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分发、处理、反馈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及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执行好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