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机构名称: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地址:东阳市人民北路3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8:30——12: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市政府公告)
联系电话:0579-86633395
传真电话:0579-8663339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万余条。其中:公开行政许可相关信息52132条;公开行政处罚信息520条;全年在东阳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650余条,更新量居全市机关部门前列。2020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条,答复率100%。对接市府办政务公开科,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重点围绕工作动态、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及解读、食品安全监管、财政信息等17个领域,进行了“全目录、全流程”梳理。办公室组织17个领域责任科室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领域标准目录,结合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逐项确定公开内容涉及的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热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及时做好相关工作正面回复和政策解释工作。重点加强餐饮行业、农贸市场监管,督促各经营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发布最新消息,加强信息透明度。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中,加强舆情管控维稳工作,通过“东阳发布”发布政策解读,在全省率先增加宣传部(网信办)、政法委、信访局为市纾困专班成员单位,实现了“两直”政策在东阳平稳落地。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新闻媒体等平台,对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最多跑一次”改革、医药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及时进行发布。
三是持续完善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安排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微博平台日常管理工作,开通“东阳市市场监管局”抖音号,充分运用新媒体流量,及时开展市场监管相关工作信息发布,解答公众相关问题。全年通过“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发布信息133篇,平均阅读量1800次左右,其中3期进入全国城市市场监管部门微信公众号50强;通过微博发布信息52条;通过抖音号发布信息12条。加强同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配合,及时发布本局工作动态,全年在各级媒体发布信息130余篇(国家级媒体16篇,省级媒体24篇,金华及东阳市级媒体90余篇)。充分利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上级局门户网站,加大发布信息的频次。我局在一楼大厅张贴重点工作“进度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推进新闻中心建设,加强宣传队伍建设。为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在提供信息服务、展示正面形象、传播市场监管工作亮点成效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成立了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中心,统筹信息员力量,加强思想文化以及中心工作的宣传工作。加强东阳木雕红木产业宣传力度,打响“买红木到东阳”品牌。在“中华大师汇”活动中,引入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为活动提供系列推广服务,期间共发布原创报道20余篇,并在新华社全媒体平台刊发转发100余次,其中5篇报道在新华网客户端阅读量均超过100万,1篇阅读量超过200万;编辑出版了中华大师汇《环球》专刊——《雕刻新时代》,1000份发放给所有参与活动的领导、嘉宾,另外2000份随主刊发行至全国各地。连续7日在纽约时报广场、北京、上海等重点城市核心地段户外大屏轮播宣传片,播放频率在120次以上/每日。“世界木雕 东阳红木”品牌宣传走出国门,《打造全国工艺美术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基地首届“中华大师汇”在东阳举办》一文翻译为多国语言,在全球90余个国家的940多家主流媒体落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搭建好部门、企业、行业组织、志愿者、消费者和媒体协同发力的宣传体系,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努力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度。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学生家长、消费者监督员、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等社会第三方力量,通过公众、媒体、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和监管部门多方联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九进”活动近20次。选定食安一线工作人员参与“食品安全知识与天气预报同步播报”;从不同行业对象中选取22人作食品安全代言人,通过东阳城市频道FM100.2电台、新农村频道电台每日整点播放食品安全知识。
五、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局目标责任制考核,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和各审批环节程序严格把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单位: |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年度 |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53 | -35 | 52132 | |||
其他对外管 理服务事项 | 783 | +822 | 1247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50 | +374 | 520 | |||
行政强制 | 32 | +2 | 27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 | 233.365万元 | ||||
审核人: | 方立东 | 填表人:楼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单位: |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年度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审核人: | 方立东 | 填表人: | 楼莹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单位: |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年度 |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审核人: | 方立东 | 填表人: | 楼莹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从内容上看,信息发布量还有待提高。尤其是2020年新增的信息公开领域,责任科室对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信息发布量偏少。二是从工作能力上看,无法满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多、平台多,无论从工作人员数量还是能力上看,均无法满足相关要求。三是从形式上看,发布方式较为单一。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是以文字为主,缺乏生动性,无法对公众产生强大的吸引力。
2021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以建设全市政务公开示范点为契机,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推进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明确和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渠道、时间以及发布格式方面的具体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正确、有效实施。在内部建立每周巡查制度,对17个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巡查,重点检查更新频率、文字内容等。
二是拓展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群众关切,重点强化行政许可、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更新相关登记条件、申请材料、文书格式、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等内容。
三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公众号、政务微博、抖音的即时传播优势,完善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按照建设全市政务公开示范点的要求,在注册登记窗口处设置群众查询、受理点,进一步扩宽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多采用图表、漫画、视频等方式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