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阳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镇乡街道、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市级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制定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组织拟订人民防空专项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人民防空等相关政策措施、规范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本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检查指导镇乡街道和各部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负责人民防空信息网络指挥信息系统、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人民防空无线电频率使用管理。组织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开展警报信号发放工作。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民防应急救援队伍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并推动全市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监督管理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按党委政府要求,组织统筹、协调指挥综合性救援队伍承担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金华下拨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镇乡街道和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关停或搬迁过程中的危险化学品及储存设施和生产装置处置情况。
13、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16、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战备工作。组织拟订人民防空方案和各项保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人民防空演习计划、方案,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实战化训练演练。组织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民防应急救援队伍、人民防空志愿者队伍的整组和训练。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目录。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和战时抢修方案。对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17、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监督指导城市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建设要求。监督指导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负责和指导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和兼顾人防项目战时功能等级确定、易地建设费征收、质量监督管理及竣工验收备案。监督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时的开发利用、战时的平战转换工作。负责公用人民防空工程使用、维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人民防空从业企业资质管理及信用建设。
18、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依法筹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
19、负责全市的防震减灾工作。
20、参与军民融合建设。组织指导开展人防战备资源服务政府应急管理、服务民生工作。
21、组织执行上级应对灾害指挥部的指示、命令。承担市应对灾害指挥机构日常工作,协调各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指导镇乡街道对应指挥机构的工作。战时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军事指挥机构决定,发布人民防空的有关命令和指示。
2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主要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应急管理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应急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国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应急管理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591.80万元。
(二)关于应急管理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应急管理局2021年收入预算1591.8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1.8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应急管理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应急管理局2021年支出预算1591.8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96万元、农林水支出18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69.2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29.50万元,占64.7%;日常公用支出160.45万元,占10.1%;项目支出401.85万元,占25.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
结转下年0元。
(四)关于应急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应急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91.8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1.8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96万元、农林水支出18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69.26万元。
(五)关于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91.8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38.55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经费相应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58万元,占5.3%;住房保障支出97.96万元,占6.2%;农林水支出180万元,占1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69.26万元,占73.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基本养老金的发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业年金的发放。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7.96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18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各镇乡街道防汛应急处置。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92.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参公)在职人员的工资奖金等支出、在职在编人员的一般公用经费、一般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驾驶员工资保险等费用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15万元, 主要用于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及时更新和补充,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15.37万元, 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奖金、一般公用经费等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126.85万元, 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工作经费、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经费、安全生产事故复议听证经费和诉讼费用、培训经费、宣传经费等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项)20万元, 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奖金、一般公用经费等支出。
(六)关于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89.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29.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60.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应急管理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应急管理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增长9.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办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2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考核安排的就餐、住宿,单位工作人员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而开支的餐费等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接待规定,规范接待标准,减少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1辆应急救援车,维护费用相应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应急管理局本级及所属的参公事业单位安监大队、应急管理(人防)服务保障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0.4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1.35万元,增长34.7%,主要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福利的提高产生的增幅。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应急管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85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应急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 辆,其中,市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市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应急管理局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反映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8.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1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防治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