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改善我市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农民生活品质,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按照省厅关于做好省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库信息采集的通知要求,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基〔2019〕18号)、《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东阳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财基〔2020〕4号)》文件要求,在部分提前申报项目基础上,再进行2021年度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库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库申报范围
(一)村庄道路,包括通村道路以及各自然村道路连接、拓宽和硬化,田间机耕路修建,小型桥梁建设;
(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包括村庄河道治理;
(三)村民饮用水项目,包括自建水源和统一供水设施建设;
(四)环卫设施,包括村庄污水集中治理、垃圾收集、公厕等设施建设;
(五)村民公共活动和服务场所建设,包括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村级托幼、养老服务设施、农贸市场、村民文化健身休闲活动场所等建设;
(六)村容村貌改造,包括村庄绿化、亮化、美化等设施建设;
(七)已建成村级公益事业的修缮类管护项目,不包括保洁、水电等日常管护;
(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生产经营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村集体经济领办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基础设施连片整治项目、盘活村集体闲置资产发展物业租赁项目、为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农业生产、加工、仓储等服务设施项目等;
(九)村民群众认为受益面较广的其他便民利民设施项目。
以下项目不列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申报范围:
(一)单纯用于村干部办公的村级组织办公楼建设、弥补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及公共开支项目;
(二)重复申报、违规多头申报套取财政资金项目;
(三)近两年内验收不合格、绩效考评较差、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的项目;
(四)其他不能列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对象
项目申报以镇乡(街道)为单位,以行政村、自然村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符合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农村社区(小区)参照行政村、自然村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报项目。
三、项目申报程序
(一)由拟申报项目村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经村民民主议定项目后,于1月15日前向所属镇乡(街道)财政所(局)申报。
(二)以镇乡(街道)为单位,由各镇乡(街道)对申请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有效性等进行调研、组织项目初步筛选,于1月22日之前上报附件1-2的相关申报材料。经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项目审核,按项目前期筹备情况,列入项目储备库,从项目储备库中筛选审定立项。
(三)按省厅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省厅备案。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投资规模结合村级自筹能力及项目建设需要合理确定。近2年内已实施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污水处理项目除外),原则上不得再申报。各镇乡(街道)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已于2020年预下达2021年度2个项目的镇乡街道不需再报,已预下达1个项目的可再申报1个)。上报项目视情况列入项目储备库,并根据省财政资金规模择优立项。
(二)凡涉及房屋、桥梁、活动场所建设等项目,必须符合乡镇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主管部门要求,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取得许可证明。
(三)各项目村应按相关要求做好项目规划、图纸设计和工程造价预算等工作,如实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和工程预算,对项目工程实行公开招投标。
(四)各镇乡(街道)由于规划调整等原因,需对上报项目储备库的建设内容、工程概算等信息发生变更的,要在立项前调整项目信息,立项后原则上不再进行项目信息调整。
(五)镇乡(街道)财政所(局)、农经站要加强项目监管。一事一议项目实现镇乡(街道)财政报账制。镇乡(街道)财政所(局)负责一事一议项目选项申报、资金拨付、项目管理、检查验收、信息监管系统应用及每月25日前上报项目建设进度等事项;农经站负责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程序、方案审核及村级账务处理。
五、注意事项
立项项目因村内政策处理问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项目超过一个年度无法实施的,项目村要及时上报项目中止申请报告,经所属镇乡(街道)审核,签署意见,报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备案。
村级必须有自筹,防止项目建设资金全额由财政资金承担或留有项目资金缺口。村级自筹资金包括村民筹资筹劳、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等,允许项目村根据筹集难易程度,因地制宜,统筹筹集方式,防止虚假筹资筹劳和脱离村集体承受能力举债搞建设。
六、申报时间和材料
请各镇乡(街道)财政所(局)将附件1-2的相关申报材料,在1月22日前将书面资料及电子文本上报市财政局基层财政管理科(财政局208室)。联系人:市财政局基层财政管理科范丽华(电话86662718)、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科陈丽妍(电话86650712)。
另外,请各镇乡(街道)认真抓好以前年度项目的扫尾工作。对已完工村内污水治理项目由市五水办统一组织审计和验收,其他项目抓紧委托市定中介审计机构审计,并进行镇级验收。各财政所(局)要求按进度将资料输入《浙江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资金的拨付、综合考评等均以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输入的信息为依据,并严格按照规范文本要求,做好项目资料整理工作。资料要求装订成册,一式4本,项目村、镇乡(街道)、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存1本。
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