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4日至6月30日,金华市委巡察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组对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8月12日,金华市委巡察组向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1、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院党组先后召开党组会4次、院务会1次、巡察整改推进会2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专题研究和部署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促提升。
2、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督促落实整改。第一时间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三张清单”,明确整改要求、措施和时限,实行挂账销号管理,确保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3、坚持标本兼治,突出整改实效。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深挖根源、找准病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完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规范司法以及议事规则、干部选任、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一系列制度,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3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1个,尚未整改到位8个,整改完成率79.49%,制定及修改完善制度34项,追缴资金86.2345万元,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给予党内警告1人,调离岗位1人,责令书面检查5人,批评教育10人,提醒谈话21人,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5人、提交书面对照检查材料9人,在此基础上作书面检查2人。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以检察为民增进民生福祉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深不细”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开展补充学习。2021年8月30日召开党组会对未学习内容组织补学。②健全学习制度。2021年9月16日制定《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试行)》,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如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第一时间推动市委常委会学习交流,并在金华地区率先召开党委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会议。③完善学习载体。建立专题读书班制度,2021年6月29日—7月12日举办专题读书班,并制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实施方案》,促进政治理论学习走深走实。
2.关于“对标建设‘重要窗口’目标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深刻检视剖析。2021年9月2日召开院务会暨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带头认领责任,剖析症结根源,明确目标任务,提出改进举措,进一步提振队伍拼争抢创精气神。②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攻坚争先大比拼”机制,成立工作专班,由党组书记、检察长牵头,采取专题分析研判、专项部署落实、专班运作推进、专责督查考评等措施推进落实,并每年度评选攻坚争先“最佳实践”和“拼创先锋”,与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等挂钩。③强化激励引导。2021年9月16日制定《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特别奖”制度实施办法》,在创新成果、精品案件、品牌机制、业务竞赛、荣誉表彰、理论调研、信息宣传等方面加大激励力度。④加强品牌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创新、典型案例培育、检察理论调研等工作,2021年以来获省市级以上各类荣誉表彰以及业务专家、业务标兵(能手)、办案骨干12人次(含集体),创新机制在全省检察系统专题会议上被介绍交流推广2次,调研成果获省市级以上重点课题立项或者领导批示、比赛获奖等7篇。
3.关于“数字化改革推进力度相对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加强组织领导。已成立数字化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专班运行、每月例会、揭榜立项、路演比拼”机制。②推进数字场景应用。1个项目在金华市第一届智慧检察应用设计方案评选中获奖。智慧影视检察数字场景应用方案已获省检察院许可开展自行建设,公益先锋系统已前期研发完毕并在浙政钉上线试运行。③推进办案系统建设。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应用,检察阶段电子笔录已实现数字化。推进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2021年前三季度单轨制协同数据位列金华市检察系统第二。
(二)关于“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深刻检视剖析。2021年7月26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干警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盘点学习收获,检视问题不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作党性体检自评。9月22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找准症结,认领责任、推动整改。②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前期开展“法律监督惠民生”十大专项行动基础上,2021年7月9日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便民利民措施清单》,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③规范党员民主评议。机关党委于2021年8月18日制定《深化落实党建“十五项”基础性工作任务清单》,其中明确支委会要综合党员参加主题教育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优秀比例原则不超过三分之一。④开展责任追究。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责任领导批评帮助并责令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
(三)关于“意识形态重要性认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落实主体责任。2021年4月19日制定《2021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工作安排》,明确重点任务,形成责任清单。②加强理论学习。制定2021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已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③加强分析研判。2021年9月16日重新修订《东阳市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7月30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9月8日召开党组会开展干警思想动态和舆情综合分析。④开展责任追究。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责任领导批评帮助。
2.关于“学习强国平台使用仍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严格学习要求。通过明确每日学习积分任务、定期开展督查通报、列入党建责任考核等举措,推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运用常态化。②开展责任追究。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责任领导批评帮助并作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
(四)关于“高质量服务特色产业发展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深化法治宣传服务。针对影视企业和群众演员两大群体,2021年8月30日完成专题检察白皮书和犯罪预防宣传手册初稿,计划于11月底正式发布。联合演员工会将法治教育课程纳入“横漂”演员岗前培训内容。②推进企业合规制度。已确定本市4家重点企业为合规建设对象,并会同住建、工商联、律所等单位对6家涉案建设施工企业开展招投标专项合规考察,2021年9月3日开展全省首例不起诉后企业合规建设情况暨第三方组织考察情况集中公开“云听证”。8月30日完成全省首个《建设施工企业投标合规指南》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③探索“数字影视检察”。依托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1中心+8系统+N应用场景”建设框架,计划12月底前在“横店影视文化产业大脑”平台增设“司法检察”模块,实现涉影视行业检察职能线上办理。
(五)关于“落实司法为民理念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释放最大司法善意有所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完善工作机制。2021年7月21日联合东阳市公安局共同会签《关于开展审前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工作细则》,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截至目前审前羁押率已从年初的59.7%降至44.1%。②推进认罪认罚。深化认罪认罚案件诉前会议制度,集中攻坚“准认罪认罚案件”,截至目前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9.1%。③加强刑事和解。2021年5月8日挂牌成立“老娘舅工作室”,通过社会联调促进审查逮捕阶段刑事和解,加大轻微犯罪和解不起诉力度,截至目前轻罪起诉率为13.3%。④强化内部把控。发挥检委会和检察官联席会议审核把关作用,本年度捕后不诉、撤回起诉、判决免于刑罚数均为零。⑤开展责任追究。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责任领导批评帮助。
2.关于“久拖未结案件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开展积案清理。对摸排梳理的22件刑事积案开展专项清理,截至目前已办结17件。②加强流程监控。案管部门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案件超审查期限等流程不规范问题每月通报,督促承办人加快办案节奏,严格把控审限。③健全案件分流机制。依托轻微犯罪专门办案组,实行“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模式,截至目前速裁案件适用率达32%,位居全市检察系统首位。④科学管控“案-件比”。2021年7月21日制定《东阳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重大敏感案件实施细则》,强化案件提前介入,提高侦查取证质量,压降“二退三延”,截至目前案-件比为1.39。⑤开展责任追究。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责任领导批评帮助,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3.关于“未成年人检察保护未落到实处”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开展入看守所巡查工作,其中建议公安机关加强侦查阶段调解1人,并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②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释法说理促成认罪认罚、刑事和解,截至目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2%。③加强社会调查。与东阳市法院、公安局、关工委、爱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部门达成《东阳市保护未成年违法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志愿者陪护工作协议》,建立“司法社工一站式服务”模式,促进社会调查、司法帮教效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涉罪未成年人非刑罚措施适用率为62.5%。④开展责任追究。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责任领导批评帮助。
(六)关于“司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办案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加强审批管理。根据内设机构改革、捕诉一体改革等新变化,2021年7月23日重新修订提交分管检察长审批制度,明确提交审批的范围和类型,7月26日组织全体员额检察官集中学习,明确报批流程和违反审批制度责任。②规范强制措施。2021年7月27日刑检部门和案管部门召开座谈会,明确双向责任,案管部门加大流程监控力度,杜绝强制措施超期现象和超期羁押情况出现。③强化案件评查。今年以来共评查重点案件1856件,并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与检察官业绩考核相挂钩。④加强业务建设。刑检部门已制定业务学习方案,坚持每周五下午业务学习常态化,并增加法庭实训、案件评析等培训内容。⑤开展责任追究。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责任领导批评帮助。
2.关于“归档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开展档案管理培训。2021年9月分批组织学习了《刑事诉讼档案归档工作》《民事检察诉讼归档常见问题解析》等11个课件。②严格归档责任落实。在各业务部门确定专职内勤人员,集中负责诉讼档案归档工作,对2021年度之前已办结的全量诉讼案件开展全面清查,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③开展责任追究。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责任领导批评帮助。
3.关于“涉案暂扣款处置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规范处置程序。2021年7月27日刑检部门和案管部门召开座谈会,明确责任要求,将涉案财物处置纳入案件审结的必经环节,起诉案件须随案移送《涉案财物处置清单》,对涉案财物逐一提出处理意见,不起诉案件须在不起诉决定书中明确处置内容,并限定涉案财物处置时间,案管部门落实“五核查”制度,加强内部监督。②开展责任追究。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责任领导批评帮助。
二、关于“‘四风’问题仍然存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风险防控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四风’问题纠而不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官僚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落实办案责任。认真执行省检察院考核办法关于领导办案的有关规定,2021年以来案管部门已每季度对员额办案(包括领导办案)情况进行统计并报检察长掌握。②加强下访接访。落实检察长接待日、下访巡访等制度,每月至少1次到矛调中心接访,对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及时牵头协调办理。③开展责任追究。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责任领导批评帮助。
2.关于“联系群众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依托新媒体平台,2021年7月以来开展“检察故事汇”主题宣传9次,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主题宣传10次,提升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认同感。②健全阳光检察机制。2021年7月9日聘任6名特约检察员和1名特约调解员,扩大检察工作参与群体范围。推进检察公开听证制度,7月份以来组织公开听证6场次,并有针对性邀请教育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基层组织人员、企业家和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参与听证。③加强走访联络服务。2021年8月份院领导带队走访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7名,走访本地企业4家,了解司法问题需求,认真听取意见建议。④加强基层基础建设。2021年8月份新挂牌巍山、南马检察室,现有4个检察室均配备2名员额检察官和1名辅助人员,推进实质化运行。
(二)关于“财务管理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务管理制度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完善管理制度。2021年8月18日重新修订《东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审批程序,由分管副检察长履行具体审批职责,并对《内控手册》进行修正。②加强内部监督。2021年5月7日召开党组会,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检务督察部门对财务管理、“三重一大”等制度落实情况不定期开展联合督查。③开展责任追究。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责任领导批评帮助并作书面检查。
2.关于“省补办案经费超范围开支”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组织专题学习。2021年9月邀请相关部门业务专家作专题授课辅导。②加强举一反三。2021年5月7日召开党组会,要求严格规范省补办案经费开支使用和审批程序,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检务督察部门对专款专用情况不定期开展联合督查,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③开展责任追究。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责任领导批评帮助并作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责令书面检查。
3.关于“设备维保费支付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认真核查整改。2021年5月18日将维保费共计8.5万元全部退回财政账户。②健全长效机制。2021年5月7日召开党组会,明确由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对采购项目合同加强审核把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合同签订、执行等情况加强全程监督。③开展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责令书面检查。
4.关于“福利费发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组织政策学习。2021年9月13日以“周一夜学”形式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东阳市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申工会经费、福利费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②开展责任追究。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责任领导批评帮助并作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责令书面检查。
(三)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超标准发放加班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开展全面追缴。2021年8月16日已追缴资金2.96万元。②组织政策学习。2021年8月23日组织政工、财会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内勤学习我省《关于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加班补贴申报、审核、发放等工作。③开展责任追究。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责任领导批评帮助并作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2.关于“工会活动超范围发放奖励”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开展全面追缴。截至目前已追缴资金10.52万元。②开展责任追究。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责任领导批评帮助并作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责令书面检查。
(四)关于“工程项目领域问题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内控机制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完善管理制度。2021年5月7日制定《东阳市人民检察院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②加强业务培训。邀请相关部门业务专家进行专题授课辅导。③强化内部监督。已成立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领导小组,并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检务督察部门开展常态监督,通过集体决策、监督制约,强化工程项目各环节有效监管。④开展责任追究。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责任领导批评帮助并作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责令书面检查。
2.关于“项目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加强项目监管。2021年5月7日召开党组会,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招投标和项目经费列支审批程序,以及委托监理、分包管理、资料管理等重点事项,并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检务督察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督查,形成制度化监管机制。②开展责任追究。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责任领导批评帮助并作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责令书面检查。③下一步将邀请主管部门、专业人员作相关业务授课培训,并通过公开招投标对2022-2024年度单个工程预算在20万以下施工项目形成准入目录。
(五)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坚持立行立改。硒鼓、印刷纸张等办公耗材采购均已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采购。食堂原材料采购拟于12月底前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2022-2024年度服务提供商。物业服务、车辆维修等后勤服务采购进行全面自查,严格遵照执行东阳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在限额内择优选择定点单位提供相应服务,年度预算金额超20万元的在政采云平台进行二次竞价后选择服务提供商。②开展责任追究。召开民主生活会上对责任领导批评帮助并作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责令书面检查。
三、关于“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干部队伍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建阵地建设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健全党建制度。已制定《东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建“四责协同”责任清单》《关于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检察文化特色品牌建设工作方案》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②加强阵地建设。2021年6月完成“党建生活馆”建设,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丰富党建活动,浓厚学习氛围,有关工作被金华市委政法委以简报形式刊发。③打造特色品牌。2021年8月19日出台《关于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打造“党旗红领航·检察蓝护航”“红色基因·绿荫守护”等特色党建品牌。④开展责任追究。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责任领导批评帮助并作书面检查。
2.关于“机关党委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开展党务培训。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2021年4-6月机关党委组织开展了2次党建业务培训。②加强检查指导。以接受上级教育整顿办和省委第六驻点指导组、中央第七督导组督导检查为契机,2021年5-7月机关党委组织开展了4次专项检查。③2021年8月6日召开党组会确定机关党委书记拟任人选,并书面上报东阳市直机关工委批复任命。④开展责任追究。责令责任领导作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二)关于“党的组织制度执行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开展组织生活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严肃组织生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机关党委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各支部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②健全长效机制。机关党委于2021年8月18日制定《深化落实党建“十五项”基础性工作任务清单》等制度,并指导各支部先后召开2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不走过场。③开展责任追究。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责任领导批评帮助并作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2.关于“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开展责任追究。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责任领导批评帮助并作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②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专题党务培训,明确支部换届选举等各项党务工作的具体标准要求,提高业务素质能力;机关党委加强对下指导,在支部开展换届选举等重大活动时,及时派员全程参与,指导各支部规范开展好换届选举工作。
(三)关于“选人用人不够严谨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健全制度规范。2021年9月16日制定《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改进干部考察方式,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②开展责任追究。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责任领导批评帮助并责令书面检查。
2.关于“纪实制度执行及材料归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认真核查整改。已按照组织部门《选人用人工作存档材料一览表》具体要求,做好查漏补缺、材料归档等工作。②加强业务学习。2021年8月23日组织政工人员开展专题学习,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档案管理工作。③开展责任追究。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责任领导批评帮助并作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四)关于“干部队伍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健全制度规范。2021年5月31日制定《关于完善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工作细则》,并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三个规定”诉讼告知制度,被上级院推广。②加强督查通报。每月通报检察人员“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2021年以来重大事项填报数量位居东阳市政法系统和金华市检察机关前列。③开展责任追究。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责任领导批评帮助并作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2.关于“纪律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健全制度规范。2021年9月16日制定《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细则》,将纪律执行、司法作风等纳入“第一种形态”适用情形,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监督。2021年7月15日完成半年度政治生态建设情况专题分析报告,围绕队伍纪律作风等剖析问题不足、明确整改方向。②加强检务督察。按照“见人见事见问题”要求,每季度发布检务督查通报,明确具体问题和责任人员,并将督查结果与年终考核、绩效奖金、评先评优等相挂钩。③持续深化整治。2021年9月16日制定《关于开展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持续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持续改进提升队伍作风,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和市委巡察整改成果。④开展责任追究。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责任领导批评帮助并作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通报批评。
3.关于“检察人员及家属任职回避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强化建章立制。已出台《关于防止检察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的实施意见》《检察人员家属从事特定职业强制报告规定》《关于防止离任检察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暂行规定》《关于检察人员办理案件律师代理情况分析通报的实施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落实任职回避、防止利益冲突等规定,促进长效常治。②开展责任追究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责任领导批评帮助并作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分别作出党内警告、调整岗位、提醒谈话等处理。
4.关于“干警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完善管理制度。2021年9月16日制定《检察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和检察干警因私出国境审批报备、证件管理等制度,同时将司法雇员、临聘人员纳入管理范围,一并落实出国境管理审批。②严格台账管理。建立因私出国境管理审批资料专门台账,明确专人管理,严格归档制度,政治部每半年开展专项督查。③开展责任追究。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责任领导批评帮助并作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加强统筹研判。2021以来院党组已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3次,统筹分析研判队伍纪律作风苗头隐患、责任处理等问题。②强化建章立制。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管理的意见》《机关党支部“廉政家访”活动实施办法》《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推进从严管党治检。③凝聚监督合力。2021年9月16日制定《中共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关于建立预防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协作联动,针对检察人员任职回避、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等重点事项出台长效机制6项。④开展责任追究。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责任领导批评帮助并作书面检查。
四、关于“落实整改责任意识不强,推进上一轮巡察和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深刻检视剖析。2021年9月22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落实整改责任意识不强、推进整改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深刻反思问题,主动认领责任,认真落实整改。②加强汇报反馈。加强与上级院检务督察部门请示汇报与情况反馈,制定上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未完成事项情况清单,落实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津补贴发放等工作,杜绝同一问题多次整改、改而又犯情况发生。③开展责任追究。召开民主生活会上对责任领导批评帮助并作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④下一步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认真查找并坚决整改“四风”苗头问题。
2.关于“部分问题改而又犯”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健全制度规范。2021年9月16日重新修订《中共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规范议题程序和议事规则,人事调整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规范会议记录,提高科学决策水平。②主动接受监督。严格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列席党组会、检委会等制度,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以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等情况加强全程监督。③开展责任追究。召开民主生活会上对责任领导批评帮助并作书面检查。
3.关于“整改措施未落到实处”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规范支部考核制度。严格落实《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2021年8月20日细化制定《2021年度机关党支部“双建”工作量化考评细则》,按照相应项目评分表科学确定考评等次,促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②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严格落实《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党内谈话制度暂行办法》,2021年5月10日配套制定《机关党支部谈心谈话实施办法》,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坚持谈心谈话全覆盖,共开展谈心谈话130余人次,引导3名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并作相应处理。③开展责任追究。召开民主生活会上对责任领导批评帮助并作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二)关于“落实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深刻检视剖析。2021年9月22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落实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认领责任,剖析根源,提高对落实审计整改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②切实做好整改。已严格按照我市相关政策要求,全面停止不规范福利项目发放,认真开展违规发放资金的追缴工作,在财务管理、政府采购、项目监管等方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审计整改责任到位、取得实效。③开展责任追究。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责任领导批评帮助并作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将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以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努力交出巡察整改的高质量“政治答卷”。
一是进一步抓整改到位。把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标准不降,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整改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对已基本完成整改的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但需持续整治的整改任务,长期坚持,紧盯不放。
二是进一步抓建章立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制度刚性落实和权力监督制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以制度固化整改成果,彻底解决一批过去想解决但长期没有解决的顽疾问题,健全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机制,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三是进一步抓成果转化。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推进检察数字化改革、服务保障“重要窗口”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凝聚干事创业热情,激发拼搏奋进张力,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履职担当,奋发作为,不断提高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推动新时代东阳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9-86655910;邮政信箱:东阳市江滨北街20号东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收;邮政编码:322100;电子邮箱:4294881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