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1)
二、预案适用范围、事故类型及较大以上事故确定…………(1)
三、较大以上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2)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
五、应急救援程序……………………………………………(10)
六、附则………………………………………………………(11)
东阳市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突发事故处置的综合能力,提高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较大以上事故,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事故类型及较大以上事故确定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东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发生的、需要市政府组织指挥处置的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事故类型:本预案所指较大以上事故包括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道路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建筑安全事故、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矿山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其它生产安全事故。
(三)较大以上事故确定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下同),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以上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凡我市辖区范围内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知情者应立即向东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应急管理局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警。有关部门接警后,应立即将事故有关信息报市委、市政府。市政府迅速调集力量,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同时应将事故信息立即报告金华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及金华市应急管理局。
报告事故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发生单位、当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工作的同时,要立即组织力量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保护,防止随意挪动或丢失与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资料等。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体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总指挥部及职责
建立东阳市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由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各分管副市长任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宣传部、市府办、经信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旅体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东阳分局、供销总社、检察院、总工会、气象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消防救援大队、融媒体中心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较大以上事故涉及的有关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协同参加总指挥部工作,必要时请驻东部队领导参加。
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市委办、市府办、公安局、经信局、交通局、住建局、水务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总指挥部职责:决定启动本预案或宣布应急结束;根据事故类别,及时派出现场指挥部;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全权指挥调度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处置工作,紧急调动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请求驻东部队支援;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发展情况,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必要时请示金华市政府启动金华市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总指挥部办事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总指挥按事故类型和部门职责指定负责协调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传达贯彻东阳市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决定和指示,组织协调指挥部成员及相关单位参与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参与事故调查;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报市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研判会商事故发展趋势,对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信息发布相关工作;承担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通讯联络组。由市电信公司担任组长单位,组织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保障现场指挥通讯联络及现场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3.警戒疏散组。由市公安局担任组长单位,救援力量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当地镇乡(街道)及事发单位组成。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车辆、船只和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负责对现场及周边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重要物资转移等工作,并作好先期应急救援工作。
4.医疗救护组。由市卫健局担任组长单位,救援力量由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或具有相应能力的医疗机构组成。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到医院进一步治疗。必要时抽调相关医疗专家指导医疗救护工作。
5.环境监测组:由生态环境东阳分局担任组长单位,救援力量由生态环境东阳分局和相关环境监测机构及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事发地及周边环境进行环境应急监测,向事故现场指挥部报告环境污染监测情况,组织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提出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方案。
6.气象监测组:由市气象局担任组长单位,救援力量由气象部门、气象专业机构和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事发地及周边环境进行气象应急监测,向事故现场指挥部提供气象监测预报信息和大气化学污染扩散气象条件分析、评估。
7.新闻舆论组:由市委宣传部担任组长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级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为成员单位。负责媒体接待以及对外发布事故和应急处置信息。
8.善后处理组。由市民政局担任组长单位,市人力社保局、总工会、有关镇乡(街道)、参与事故调查的相关职能部门及事发单位伟成员单位。负责做好善后处置的总协调工作;做好受灾群众、遇难(失联)人员亲属信息登记、食宿接待和安抚疏导等善后工作;妥善处理遇难人员后事等善后工作;做好群众思想稳定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9.后勤保障组。由市经信局担任组长单位,应急管理局、财政局、交通局、住建局、供销总社、卫健局等部门和单位及有关镇乡(街道)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迅速征调抢险装备和抢险专业人员到达事故现场;保证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妥善安排现场抢险人员的食宿,协助做好伤员救护工作;落实应急救援所需资金;保障现场指挥办公场地及设施。
10.事故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担任组长单位,市公安局、检察院、纪委(监委)、总工会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查清事故发生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提出对发生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11.督查组。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提请总指挥部和有关部门通报、查办相关失职、渎职行为。
12.专家机动组。根据事故性质,由总指挥临时确定,在已建立的专家库中选择并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建议,有关机动组力量由总指挥调动、使用。
(三)总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新闻报道,组织协调市内新闻媒体开展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涉及事故原因和责任问题的信息发布、新闻报道,舆情处置。
2.市经信局:负责调集本系统的抢险救援人员、装备、器材,协助做好工业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3.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现场警戒、交通管制、治安保卫、人员疏散和现场勘察等工作;参与事故现场抢险,协助上级调查组调查取证,组织协调火灾、道路交通、民用爆炸物品、剧毒物品及大型活动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市民政局、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协调群众安置、事故善后处置、工伤保险等相关工作;
5.市财政局:负责将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做好市级处置事故资金保障工作;
6.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矿山较大以上事故抢险方案制定及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7.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建筑施工企业发生工程施工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交通运输保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交通建设工程、水上交通、运输企业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9.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好供水设施的抢险抢修工作;
10.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农机等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1.市卫健局:负责组织事故伤员医疗救护,根据就近原则和医疗能力确定救治医院,指导救治医院制订应急预案、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械和救急药品;组织开展现场救护及伤员转运,做好伤员分检、救治的统计工作;
12.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商场、超市等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3.市应急管理局:协调指导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应急保障和救援等工作;承担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工作;根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及事故处理情况及时提请市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启动预案或宣布应急结束;参与抢险方案制定,负责组织协调工矿商贸领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1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协调特种设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5.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协调因市政公用事业和工程引起的较大以上事故的应急救援,负责调集本系统的抢险救援人员、装备、器材,做好市政、排水等有关设施的抢险抢修工作;
16.生态环境东阳分局:负责组织协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环境应急监测,对因事故可能引发或已经发生的次生环境污染提出处置建议;
17.市气象局:负责提供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等技术支持;
18.市供销总社:负责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保障工作;
19.市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协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和电力生产、输变电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0.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负责组织协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通信保障;
21.市纪委(监委):履行对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的行政监察职能,及时查处违反本预案的行为,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2.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本行政区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23.融媒体: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进行客观、公正的报道,所发稿件应经市委宣传部审核。
其它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在市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确保信息畅通。
(四)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当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根据需要派出现场指挥部,由总指挥根据事故类型指派副市长担任现场指挥长,现场指挥部成员由各工作组与有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加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市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告事故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五、应急救援程序
接到较大以上事故报告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镇乡(街道)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加强指挥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及时作出决策。市有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要迅速到达现场开展工作。
应急救援程序:
(一)由市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根据部门职责及灾情,迅速调集力量,建立现场抢险救治工作组织,并根据需要委派现场指挥长组织现场指挥;
(二)按总指挥部指示,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迅速通知各相关部门、单位及有关专业队伍调集抢险救援装备、器材、物资赶赴现场,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后,总指挥部要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及抢险救治、事故控制、善后处理等情况按分类管理程序向金华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报告,并将上级领导的指示逐级传达到基层干部和参与事故处理的人员;
(四)事故现场调查组要抓紧时间做好较大以上事故的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待上级事故调查组到达后,如实汇报事故调查初步情况,提供相关调查取证资料,并根据上级调查组要求,按照行业对口关系,抽调力量,协助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五)由有关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总结评估小组,对应急救援过程、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客观评估,并提出改进的措施与建议;
(六)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总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市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各种救援力量,全力控制事故发展,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或外国公民,或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通报时,市应急管理局要及时通报市台办、侨办,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涉外预案开展工作。
六、附则
(一)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故,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二)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因公致病、致残或牺牲的,由民政部门给予抚恤。对抢险救援成绩突出、贡献卓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记功和表彰;对应急救援过程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预案中涉及的有关安全生产的突发事件种类中有已列入市专项应急预案的,按市专项应急预案方案执行。
(四)本预案有关数量的描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五)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东阳市较大以上事故应急处理指挥网络图;
2.东阳市现场指挥部下设机构图;
3.东阳市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流程图;
4.东阳市各抢险救援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5.东阳市可调集抢险救援力量及装备、器材状况。
附件4
东阳市各抢险救援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序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 部门 | 电话 | 主要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姓名 | 职务 | 办公室 | 宅电 | ||||
1 | 纪委(监委) | 办公室 | 86655633 | 孙俊杰 | 副书记 | 86659562 | |
2 | 市委办 | 值班室 | 86655285 | ||||
3 | 宣传部 | 办公室 | 86655519 | 胡易安 | 常务副部长 | 86651556 | |
4 | 市府办 | 值班室 | 86655678 | ||||
5 | 发改局 | 办公室 | 86655597 | 韦朝阳 | 局长 | 86655698 | |
6 | 经信局 | 办公室 | 86655857 | 陈其宪 | 局长 | 86655058 | |
7 | 教育局 | 办公室 | 86092198 | 顾在响 | 局长 | 86092188 | |
8 | 公安局 | 值班室 | 86924532 | 厉国强 | 副局长 | 86096010 | |
9 | 民政局 | 办公室 | 86622343 | 马方正 | 副局长 | 86655807 | |
10 | 财政局 | 办公室 | 86662672 | 徐育阳 | 局长 | 86662318 | |
11 | 人力社保局 | 办公室 | 86675710 | 黄正明 | 局长 | 86675718 | |
12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办公室 | 86629336 | 楼尚潭 | 局长 | 86623166 | |
13 | 住建局 | 办公室 | 89325591 | 韦健 | 局长 | 89325583 | |
14 | 交通局 | 办公室 | 89322058 | 赵锋 | 局长 | 86691252 | |
15 | 水务局 | 办公室 | 86655841 | 马刚 | 局长 | 86655838 | |
16 | 农业农村局 | 办公室 | 86650710 | 李爱忠 | 局长 | 86650701 | |
17 | 商务局 | 办公室 | 86655867 | 朱王件 | 局长 | 86655202 | |
18 | 文广旅体局 | 办公室 | 86655538 | 马景斌 | 局长 | 86655546 | |
19 | 卫健局 | 办公室 | 86655782 | 楼杰华 | 局长 | 86656016 | |
20 | 应急管理局 | 值班室 | 86690329 | 史南京 | 局长 | 86655866 | |
21 | 市场监管局 | 办公室 | 86670450 | 傅为民 | 局长 | 86681228 | |
22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办公室 | 86655070 | 叶文明 | 局长 | ||
23 | 生态环境东阳分局 | 办公室 | 86656079 | 黄海威 | 局长 | 86151166 | |
24 | 供销总社 | 办公室 | 89325976 | 马伟大 | 主任 | 89325978 | |
25 | 林业局 | 办公室 | 89303857 | 申屠顺达 | 副书记 | 86655251 | |
26 | 交警大队 | 办公室 | 86096207 | 包公平 | 大队长 | ||
27 | 总工会 | 办公室 | 86655526 | 吴高强 | 副主席 | 86655533 | |
28 | 气象局 | 办公室 | 86090986 | 金培 | 局长 | 86090988 | |
29 | 供电公司 | 办公室 | 86912605 | 叶国庆 | 总经理 | 86912001 | |
30 | 电信公司 | 办公室 | 86623841 | 黄益刚 | 总经理 | 86585858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 部门 | 电话 | 主要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序号 | 单位名称 |
31 | 移动公司 | 办公室 | 86097016 | 贾丽娟 | 总经理 | ||
32 | 联通公司 | 办公室 | 86841533 | 王坚 | 总经理 | ||
33 | 消防救援大队 | 值班室 | 86096959 | 宋能 | 大队长 | 86626466 | |
34 | 融媒体 | 办公室 | 89326966 | 马红斌 | 主任 | 86092999 | |
35 | 武警东阳市 中队 | 值班室 | 李济民 | 中队长 | |||
36 | 报警电话 | 110 | |||||
37 | 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 | 110 | |||||
38 | 火警报警 | 119 | |||||
39 | 交通事故报警 | 122 | |||||
40 | 医疗急救中心 | 120 |
附件5
东阳市可调集抢险救援力量及装备、器材状况
1.消防救援大队
(1)堵漏:配有堵漏枪等8种器材。
(2)破拆:配有机动链锯、手动撬斧、液压扩张器、等离子切割器等16种器材。
(3)救生:配有救生软梯、救生气垫、防毒面罩、山地救援装备等20种救援器材。
(4)排烟照明∶配有移动式照明灯组、移动式排烟机等2种器材。
(5)警戒:配有危险警示牌、锥形事故标志柱等9种器材。
(6)侦检:配有测温仪、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气体探测仪等9种器材。
(7)防护:配有防化服、消防员呼救器、空气呼吸器等装备40种器材。
(8)登高:配有各种型号的拉梯、单杠梯、挂钩梯,救援软体。
(9车辆:配有各种型号的水罐车、泡沫车、应急救援车8辆。
(10)专职消防队:
一级站包括南马花园、横店、巍山,二级站包括千祥镇、画水镇、歌山,三级站包括湖溪、马宅、东阳江。
巍山站配备水罐车2辆、抢险救援车1辆,南马花园站配备水罐车4辆、抢险救援车1辆,横店站、画水站各配备水罐车2辆,其余站均配有水罐车1辆。
2.交通局
(1)市汽车客运中心有限公司:备有紧急预备输送客车8辆;
(2)市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备有紧急预备输送客车6辆;
(3)市横店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备有紧急预备输送客车5辆;
(4)市为民危险物品运输车队:备有紧急预备运输车4辆;
(5)市康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备有紧急预备运输车2辆;
(6)市公路管理段:备有压路机4台,装载机3台,方向盘式拖拉机自卸车4辆、15T平板车2辆、挖掘机2台。
(7)市公路运输配载管理站:备有25T吊车1辆、15T平板车1辆、10T货物运输车2辆。
(8)横锦渡口服务部:备有机动客船3艘,摩托艇1艘,每艘客船配有救生圈2只、救生衣20件。
3.供电公司
有电力设施应急抢修队伍9支,抢修人员285人,公司设有专门的应急工器具仓库,配备有大型灯塔、小型发电机、抽水设备、帐篷、皮划艇等,除此之外,光明运检服务中心配备大型应急发电车两辆,大联仓库库存电网抢修设备10KV环网柜两个型号各2台,10KV二进三出高压分支箱2台,一进四出低压分支箱2台,四种型号10KV箱式变压器各2台。各运行单位、光明电建仓库存有绝缘子、电缆及附件、导线和电杆等电网抢修材料。
4.水务局
水务局下属市自来水公司配有110联动抢修车一辆(浙GK4196);另配有发电机、点焊机、潜水泵、碘钨灯等其他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