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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3K15043025N/2021-15127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
发布机构: 市政府及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06-10 14:44
文号: 东政发〔2021〕36号 文件登记号: GDYD00-2021-0011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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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新时代“美丽城市小区”创建试点活动加快城市品质提升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

《关于开展新时代“美丽城市小区”创建试点活动 加快城市品质提升的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十五届政府第八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东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新时代“美丽城市小区”创建试点活动

加快城市品质提升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第十五届九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城市小区品质,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为广大市民创造更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决定在建成区范围内开展“美丽城市小区”创建试点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第十五届九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城市品质提升大会战,以“美丽城市小区”创建试点活动为载体,坚持政府主导、居民参与、整体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通过试点探索“美丽城市小区”建设经验和创建机制,有序实施一批提升项目,提高小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补齐生态环境、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短板,形成一批“美丽城市小区”样板,为今后的创建工作提供实践支撑。

二、目标任务

在主城区建成区(义乌以东、甬金高速以南、迎宾大道以西、南山以北)范围内开展“美丽城市小区”创建试点活动,以“六大行动”为主要内容,推动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快提升,长效管理上一个新台阶。到2021年底,全市创建“美丽城市小区”样板15个,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2022年开始,全面推进“美丽城市小区”创建工作。

三、建设内容

在各创建小区开展安全综合治理、公共服务完善、交通设施改善、区域环境美化、人文特色营造、智慧生活提升“六大行动”。

1.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引导建设封闭式小区,科学设置出入口;开展违章整治,无占用公共空间、涉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无房前屋后、院子内部的违法构筑物,无危房;设置生命(消防)通道,无占用、堵塞、封闭通道现象。

2.公共服务完善行动。完善给排水设施、燃气设施、停车设施、无障碍设施、安防设施;做好“污水零直排”改造,因地制宜采取海绵化改造设计;结合小区实际增设室外健身活动场地、文化活动室、老年食堂、幼儿园等养老托幼配套服务性场所;无配套电梯的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或预留增设电梯场地及管线接口;鼓励进行局部改扩建小区的公共活动用房,增强小区服务功能。

3.交通设施改善行动。开展断面改造,完善停车组织,保证交通有序、停车便捷的同时,优化道路空间,实现慢行连贯;车行道路路面材料宜采用沥青路面,满足消防、救护等车辆通达要求;整治现有地下空间,有条件的可新开发建设地下停车场。

4.区域环境美化行动。开展管线整治,强弱电线路清理废线,优先考虑采用电缆地下敷设,预留容量满足居民生活及智慧安防等应用的通信需求;鼓励拆除整治防盗窗,做到外立面色彩与周边环境协调美观;合理进行整体绿地规划设计,采用“适地适树”原则,应绿尽绿,打造一处以上景观小品;适量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民公约等公益广告;小区空间全部有效利用,用于安排宅基地、绿化、停车等;无拆迁遗留户等拆迁问题;垃圾分类工作到位,实现“两定四分”。

5.人文特色营造行动。以未来社区九大场景(邻里场景、教育场景、健康场景、创业场景、建筑场景、交通场景、低碳场景、服务场景、治理场景)为目标,结合小区实际发展情况,彰显小区特色,促进创新创业,实现和睦共治;挖掘小区历史文化、自然环境等方面的个性资源,进一步打造内涵丰富、各具特色的小区风貌。

6.智慧生活提升行动。引导小区采用智能路灯、智能斑马线、多媒体交互屏等现代化技术;建立或引进成熟的智慧小区信息化平台,实现社区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人性化;封闭式小区鼓励引进专业化物业管理,开放式小区鼓励引进准物业管理,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四、实施程序

1.制订规划。街道制订辖区内的小区创建计划,选择展示城市品质提升成效区位优势好、基本无违建、危旧房改造已到位、小区班子战斗力强、群众改造意愿强的小区列入创建试点(相关街道各5个),3月下旬将名单报到市指挥部。

2.谋划项目。项目谋划在设计单位的指导下,由街道和小区负责,5月份完成第一批创建试点小区(相关街道各1个)项目谋划工作,报市指挥部审核。其余试点小区应在6月份前完成。由各街道牵头,联合市城投集团以双业主模式上报市指挥部建立“美丽城市小区”创建项目库。

3.项目设计。街道委托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设计,并组织评审,报市指挥部通过后,编制施工图和预算,报财政审价。第一批次创建试点小区项目施工图要求于6月份前基本完成。其余试点小区在8月份前完成。

4.工程招标。各街道负责工程招标,按照城市品质提升大会战相关招标政策执行。

5.项目实施。项目由街道组织实施,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在监理、质监等监督基础上,各小区成立质量监督小组进行监督,监督小组名单报街道审批,并报市指挥部备案。

6.竣工验收。由街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落实整改。验收结果上报市指挥部备案,市指挥部进行抽查。

7.项目审计。项目竣工后,街道委托审计机构全程跟踪审计。

8.资金拨付。各街道以具体项目的施工合同和具体项目实施进度为依据,按各街道项目资金申拨审批程序走流程,走完流程后报市城投集团。城投集团制定审批拨付办法,并报指挥部备案。

五、保障措施

1.明确责任分工。“美丽城市小区”创建试点活动在城市品质提升大会战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小区提升组负责牵头,各相关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吴宁、白云、江北三个街道办事处作为“美丽城市小区”创建试点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创建项目的组织实施。

2.落实资金保障。市城投集团对列入本次创建补助范围的项目按工程款(包括设计费、监理费、审计费)筹措支付。

3.加强督查考核。市城市品质提升大会战指挥部将定期对试点小区创建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年底对试点小区开展总体考评。考评结果将纳入市委市政府对街道的年度考核。

本实施方案自2021年7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本意见施行前我市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其工作部门已出台的文件与本意见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东阳市“美丽城市小区”建设标准》另行制订。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印发

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新时代“美丽城市小区”创建试点活动加快城市品质提升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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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解读 开展新时代“美丽城市小区”创建试点活动加快城市品质提升的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 公开征求意见及反馈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新时代“美丽城市小区”创建评选活动加快城市品质提升的实施方案(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