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红枫林养生中心:
根据《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实施意见》(东政发﹝2014﹞42号)、《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财社〔2014〕1023号)和《东阳市红枫林养生中心帮扶会议纪要》(〔2021〕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红枫林养生中心按照新建自有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床位每张床位6000元的标准,根据核定床位数300张,给予下拨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助180万元。
此款要严格按照“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用于养老事业发展,确保专项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擅自扩大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市财政局和民政局定期跟踪检查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合规使用,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民政局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