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构建高质量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重大意义
国土空间规划是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是以空间资源的合理保护和有效利用为核心,全域全要素的、融开发与保护为一体的空间性基础规划,是地方中长期发展的顶层设计,也将作为各类专项规划及详细规划的基础和指引。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生态为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聚焦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治理的必然要求。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城乡统筹与区域协调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坚持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以高品质国土空间的价值取向,科学编制东阳市国土空间规划,指引国土空间的未来形态、利用模式和发展方向,不断提升我市的发展质量、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品质和地区综合竞争力。
三、工作原则
(一)立足现实、着眼未来
摸清自然资源本底,深入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文化保护、产业平台建设等现状情况,结合新发展理念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区域发展和主体功能定位的相关要求,明确问题、机遇与挑战。
(二)底线约束、绿色发展
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严守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国土安全底线,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强调绿色高质量发展,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三)以人为本、品质提升
提升惠民温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规划的出发点和着力点,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实现城乡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
(四)全域统筹、城乡融合
坚持城乡全域统筹、区域协同,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的全面振兴,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区域协同,加强市域统筹和各乡镇的联动保护与协同发展。
四、重点任务
(一)分析现状本底,明确战略目标
贯彻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理念,针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存在的重大问题以及面临的形势,结合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制定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的功能定位、发展战略及规划目标。
(二)优化空间布局,加强用途管制
确定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总体格局,制定全域规划分区,明确准入规则,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明确管控要求,合理控制整体开发强度。明确国土空间分区准入、用途转换等管制规则,严格耕地、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的用途管制。
(三)完善要素配置,塑造品质生活
统筹交通等基础设施布局和生态廊道控制要求,提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布局要求,构建社区生活圈,提出对城乡风貌塑造、历史文脉传承、绿地水系建设和城市更新的原则要求。
(四)促进城乡融合,实现全面振兴
重塑新型城乡关系,促进城乡融合,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基本建成,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明显提升,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健全。
五、工作内容
(一)现状调研与分析
以第三次国土调查和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为基础,梳理东阳市域范围内各类资源开发利用的数量、质量、结构和布局现状,分析各类资源保护利用的特征和演变规律;全面摸查人口—用地—设施等现状,分析人口需求与空间资源配置、设施承载能力等匹配程度与变化规律;调查收集各类社会经济数据,全面掌握东阳市国土空间规划的禀赋要素。
(二)形成规划底数底图
以第三次国土调查和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规划管理、审批等历史数据,对国土调查现状数据进行转换,形成国土空间规划的底数底图,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经审定的底数底图作为本次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数据。
(三)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
全面分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各类空间规划确定的各项规划目标、任务的执行情况,分析国土资源保护与利用现状、国土空间布局变化情况、各类基础设施功能状况等,总结规划编制与实施的成效和存在问题,提出新形势、新要求下东阳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管理的对策建议。
(四)开展专题研究
为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全面协同和要素支撑,深入研究涉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战略性、全局性问题,开展适合我市实际的专题研究。重点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评价资源环境承载状态和潜力,明确资源环境短板和比较优势,明确空间发展潜力规模及分布范围。
(五)编制规划成果
在国土空间现状与形势分析、规划实施评估、“双评价”、专题研究基础上,开展东阳市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编制,明确战略目标、格局、指标体系,优化“三区三线”划定,统筹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制定国土空间管控规则、保障机制和配套政策。
六、工作计划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9年5月—2019年8月)
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落实工作经费,制定工作方案;确定规划编制单位,组建技术团队,明确技术思路;召开动员大会,开展技术培训等。
(二)现状分析与调研阶段(2019年6月—2019年9月)
收集基础资料和数据、相关部门规划成果,对基础资料和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和初步分析;实地调研重点地区和重点部门,通过现场踏勘、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地区发展实际与合理诉求,掌握各部门、行业的发展趋势和空间需求等。
(三)专题研究阶段(2019年8月—2020年3月)
围绕国土空间现状与形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及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战略目标和总体格局、空间控制线与规划分区、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重大问题,开展“双评估”、“双评价”等必做专题,同时设立体现地方特点的专题,进行深入研究,为规划方案编制提供支撑。
(四)方案形成阶段(2020年3月—2020年6月)
以专题研究结论为基础,确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目标和总体格局,划分规划分区,统筹各类空间控制线划定,细化管控措施,明确各类自然要素配置、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比选规划方案。根据社会经济条件、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的不同,编制两个及以上比选方案,并从组织、经济、技术、公众接收程度等方面,对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推荐方案。
(五)论证报批阶段(2020年7月—2020年9月)
规划成果编制完成后,按照程序组织专家评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经省级相关部门意见征求、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后,报省政府批准。
(六)乡镇规划编制阶段(2020年5月—2020年12月)
同步开展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方案编制,在东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准后,编制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并通过听证、论证、修改完善后上报金华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具体时间节点按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为准。
七、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
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部门协调、经费落实、工作指导和对规划重大问题进行决议等工作。
建立规划编制工作小组,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联合发展改革、经信、财政、生态环境、建设、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多部门,建立协作联动工作机制,负责组织开展具体工作、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对各类问题进行协调。
(二)资金保障
规划编制经费预算和规划评估监测预警管理系统建设经费预算应纳入市财政预算,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技术保障
组建多学科、专业化、综合性相结合的规划编制技术团队。同时,成立国土空间规划专家咨询组,全程参与专题研究、规划编制、技术审查、咨询论证等工作。加强培训指导,定期组织开展工作交流与技术研讨,提高规划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
(四)联动机制保障
主动对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及时将专题研究、规划编制、信息系统建设、政策制定等工作重要环节的阶段性成果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报告。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全面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五)工作责任
注重部门横向联动、深度参与,加强部门协同,深度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增强规划时效性,全面支撑总体规划系统性和科学性。各部门全程积极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总结自身领域存在问题,加强规划思考,提出相应措施。各部门要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责任分工,加强配合,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确保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任务顺利完成。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必要的宣传动员和技术培训工作。
附: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1.市委办
负责提供东阳市相关的年度工作报告和关于义东同城化、东横一体化、产业转型发展、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领导讲话稿、地方政策文件、研究报告。
2.市人大办
负责提供东阳市重大发展战略思路、相关提案等相关资料,并提出对东阳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建议、要求和设想。
3.市府办
负责提供东阳市相关政府工作报告和关于义东同城化、东横一体化、产业转型发展、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领导讲话稿、地方政策文件、研究报告。
4.市政协办
负责提供东阳市重大发展战略思路、相关提案等相关资料,并提出对东阳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建议、要求和设想。
5.市委宣传部
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会议、成果等宣传。
6.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提供乡村振兴、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设施建设、农业“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污染治理等相关现状、规划和研究资料。
7.市发改局
负责提供东阳市落实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政策措施;提供全市重大基础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和综合性产业政策;提供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推进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相关研究成果;提供东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大花园实施方案等相关资料。
8.市经信局
负责提供东阳市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现状、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提供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相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等方面的资料;提供优化工业和信息产业布局、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成果。
9.市财政局
保障规划编制经费。
10.市民政局
负责提供东阳市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福利事业、慈善事业等相关标准、发展规划、管理办法,提供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建设及行政区划管理的相关材料,负责提供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后期扶持工作及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工作的相关内容。
11.市商务局
负责提供东阳市国内外贸易、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招商引资、电子商务、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相关资料及全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
12.市人力社保局
负责提供东阳市人才选拔、培养、引进及促进就业工作的相关基础资料。
13.市教育局
负责提供东阳市教育设施发展现状、布点规划等相关成果,包括已有学校的拆并、拟建学校的规模和选址,以及体育等相关材料。
14.市科技局
负责提供东阳市R&D投入量、R&D从业人口数等数据以及支撑企业创新研发、吸引人才的相关资料和政策。
15.市公安局
负责提供全市(含乡镇)2006年以来的常住总人口、城镇常住人口、户籍总人口、城镇户籍人口、外来暂住人口及人口结构等基础资料。
16.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牵头组织、协调推进东阳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各项工作,牵头负责各项专题研究,牵头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文本、说明和图件等各项成果,确保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推进,主持成果论证。提供土地、矿山、森林等自然资源的相关现状情况和规划成果资料等,并提出发展思路和近期重点项目清单。
17.市林业局
负责提供东阳市林业基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现状情况,以及森林公园规划、林地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并提供近期重点项目情况。
18.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
负责提供东阳生态环境保护、大气环境治理、水环境治理、土壤环境治理的现状、规划和研究成果等有关基础资料,重点提供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环境功能区划、环境质量状况调查、生态红线划定成果、生态空间管控措施相关研究。
19.市住建局
负责提供全市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发展、市域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人防设施建设等有关现状资料、规划方案和研究成果。
20.市交通局
负责提供市域综合交通发展状况、综合交通中长期规划、重大交通设施规划建设项目、综合交通发展有关研究成果等基础资料。
21.市水务局
负责提供江河湖库水量、水质监测、水资源保护现状、水利设施建设现状等情况,以及水资源保护规划、限制排污总量成果资料、主要河流整治和水利设施规划建设项目等有关资料,并提供近期重点项目清单。
22.市文广旅体局
负责提供东阳市现代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文物保护、重大文体设施建设、全域旅游产业发展、旅游度假区等重大平台布局和规划、旅游重大项目建设的现状、规划和研究成果等相关基础资料。
23.市卫健局
负责提供东阳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现状及规划资料。
24.市统计局
负责提供东阳市历年的人口调查、国民经济、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和其他相关统计数据,2006-2019年统计年鉴,提供对于统计数据趋势分析和研判的研究成果等相关基础资料。
25.市市场监管局
负责提供东阳市商业区、金融网点、零售商业设施、仓储设施、专业市场、农贸市场等现状分布情况,以及电子商务、商品市场、物流仓储等未来发展规划或设想。
26.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负责统筹东阳市经济开发区的发展方向、重大产业的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布局等相关重要工作,提供近期建设发展概况、近期重大项目招商及实施情况等资料,并提出未来发展计划。
27.横店影管委
负责提供实验区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总体规划,提供近几年影视文化产业发展工作年度计划,提供相关重大设施平台建设现状、规划等资料,并提出未来发展设想。
28.市行政执法局
负责提供东阳市市容环卫等城市公用设施的现状、规划资料、管理维护情况。
29.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
负责提供东阳县志、地名志、城市建设志、文化志等相关资料。
30.市供电公司
负责提供东阳市电力基础设施等有关现状资料、规划方案和研究成果。
31.市气象局
负责提供东阳市气象、气候、灾害性天气、地震断裂带等相关情况和资料。
32.市邮政公司
负责提供东阳邮政站所等现状资料、相关专项规划以及近期建设计划。
33.市应急管理局
负责提供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等相关基础资料。
34.市消防救援大队
负责提供东阳市消防队伍分布、配置等相关情况,城市消防发展规划或计划。
35.市交警大队
负责提供东阳市交通管理、组织、交通流量数据、公共停车场等相关资料。
36.市供销总社
提出全市供销社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意见和建议,负责提供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相关基础资料。
37.市城投集团
负责提供东阳市给水排水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共设施建设、旧城改造等方面的相关现状和规划资料。
38.市交投集团
负责提供东阳市交通设施情况和公共交通场站、线路及运营情况等,提出近期发展计划及交通方面的重大设施规划建设情况。
39.市五创办
负责提供五城同创相关资料。
40.东白山管委会
负责提供东白山生态旅游区相关材料。
41.高铁新城管委会
负责提供高铁新城现状、规划及招商引资等相关材料。
42.横店电子产业园区管委会
负责提供产业园状、规划及招商引资等相关材料。
43.红木局
负责提供红木产业相关材料。
44.生态廊道办
负责提供生态廊道相关材料。
45.全域办
负责提供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的材料。
46.市铁办
负责提供铁路建设发展的相关材料。
47.机场办
负责提供机场建设发展的相关材料。
48.市三改一拆办
负责提供三改一拆相关材料。
49.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华数公司、铁塔公司
负责提供东阳市通讯网络、设施分布、有线电视等相关现状资料、规划方案和研究成果。
50.各乡镇(街道)
负责统筹本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城镇发展的主导方向、重大产业的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布局等相关重要工作,协调辖区内各部门提供规划编制所需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