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工作职能主要有8大部分:一是相对集中行使市容环卫、自然资源、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教育、人防、水利等19个方面529项综合执法职权;二是行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权;三是负责城区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四是负责市政公用、园林绿化、路灯等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及燃气行业管理;五是负责对户外广告设置、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市政燃气等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六是负责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运行管理、监督考核工作;七是承担城区垃圾分类、“三改一拆”、烟花爆竹禁燃、养犬管理、人力车营运管理等专项牵头工作;八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部门专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执法”的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执法监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部门决算报表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环卫处和市政公用事业中心决算。
纳入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部门决算报表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局本级
2.东阳市环境卫生处
3.东阳市市政公用事业中心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1,503.99万元,支出总计21,503.99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减少4755.16万元,下降18.11%。主要原因一是:局本级2020年起四个平台人员基本支出预算下沉至属地镇乡街道,基本支出减少;二是下属单位环卫处第二垃圾填埋场运行费用、城区垃圾分类专项、城市保洁等项目累计支出同比减少一千余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503.9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1,503.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913.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0,590.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50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83.83万元,占27.36%;项目支出15,620.16万元,占72.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503.99万元,支出总计21,503.99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减少4755.16万元,下降18.11%。主要原因是一是:局本级2020年起四个平台人员基本支出预算下沉至属地镇乡街道,基本支出减少;二是下属单位环卫处第二垃圾填埋场运行费用、城区垃圾分类专项、城市保洁等项目累计支出同比减少一千余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620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06%,主要原因一是按预算管理要求压减预算;二是因采购政策变化及业务工作重点变化等因素,造成预决算差异;三是部分项目预算支出途径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13.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7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940.74万元,下降50.06%。主要原因是:局本级1.2020年四个平台人员基本支出预算下沉至各乡镇街道,相应支出较上年减少;2.2020年专用设备购置支出较上年大幅减少,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车辆购置支出,较上年绝对数下降。下属单位环卫处和市政公用事业中心部分项目2019年为一般公共预算,2020年调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13.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8.87万元,占3.2%;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0,236.88万元,占93.8%;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327.44万元,占3%;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242.28万元,支出决算为10,91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7%,主要原因一是按预算管理要求压减预算;二是因采购政策变化及业务工作重点变化等因素,造成预决算差异。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5.94万元,支出决算为22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3.69 万元,支出决算为11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5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本级2020年新招录16人,相应支出增加。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48.77万元,支出决算为147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本级2020年新招录16人,工资等支出相应增加。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581.51万元,支出决算为30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本级:一是采购笔记本电脑、办案用打印机、特种专业技术车辆、部分办公设备等政府采购项目,因预算压减、采购政策变化等客观原因无法采购,造成预决算差异较大;二是部分项目如城市管理业务经费、无主零星建筑垃圾清运费等因业务工作重点变化及实际工作量等原因,资金结余较大。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11.19万元,支出决算为244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本级第二垃圾填埋场周边群众补助项目,2020年受补助村庄人员实际变动不大,与预算编制人数出入较大,造成资金结余。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982.16万元,支出决算为595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本级年中增加省补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其中垃圾分类专项补助资金60万元。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39.02万元,支出决算为32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83.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6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021.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9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25%。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185.58万元,增长140.41%。主要原因一是局本级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项目”预算1077万元,上年无此项目;二是下属单位环卫处和市政公用事业中心部分项目2019年为一般公共预算,2020年调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9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0,587.15万元,占99.97%;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3.65万元,占0.0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963万元,支出决算为10,5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78%,主要原因是按预算管理要求压减项目预算以及预算支出途径变化。其中: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586万元,支出决算为756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34%,主要原因一是下属单位环卫处按预算管理要求压减项目预算944.5万元,二是下属单位市政公用事业中心城区市政设施维护项目中的847.30万元和城市桥梁维护经费项目中的1907.52万元合计2754.82万元, 2000万元按要求转财政局经建科支付,按预算管理要求压减预算754.82万元。
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环卫处2020年第二垃圾填埋场运行费用项目按预算管理要求压减预算354.5万元。
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77万元,支出决算为10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结余。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本级2019年采购的车辆因时间差原因,车辆购置税需要在2020年支付,财政直接安排支付资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3.4万元,支出决算为114.75万元,完成预算的53.77%,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待事项较少;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车辆修理等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人员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3.68万元,占99.07%,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61.28万元,下降35.03%,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没有购置车辆(2019年下属单位市政公用事业中心购置车辆3辆),相应支出减少;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车辆修理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占0.93%,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0.59万元,下降35.5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待事项较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城市建设与管理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人员因公出国(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92.5万元,支出决算为113.68万元,完成预算的59.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0年没有购置车辆(2019年下属单位市政公用事业中心购置车辆3辆),相应支出减少;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车辆修理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4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市政公用事业中心补交2019年经批准购置的3辆公务用车的购置税。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92.5万元,支出109.64万元,完成预算的56.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车辆修理等支出。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4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0.9万元,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的5.12%。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待事项较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5团组,累计153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宾支出。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等支出。接待15团组,153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81.07万元,支出决算为33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车辆修理等支出;二是2020年机关人员差旅费、公共交通费支出较少;三是执法办案费按人数标准核定,2020年执法办案事项支出较少,造成经费结余较多。比2019年度减少391.94万元,下降54.11%,主要原因是2020年起四个平台人员基本支出经费下沉属地镇乡街道,相应支出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74.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56.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73.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45.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80.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9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05.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43%。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43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1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环卫、市政作业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19个,共涉及资金4959.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8.61%。组织对局本级2020年度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下属单位环卫处城区垃圾分类专项,城市保洁,公厕、中转站维护维修,中山路以西市场化运行费用,第二垃圾填埋场运行费用,下属单位市政公用事业中心园林绿化管理养护经费,城市桥梁维护经费,城市亮化工程,城区市政设施维护等1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587.1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96%。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区垃圾分类专项及城市桥梁维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城区垃圾分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73.2分,自评结论为“合格”。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0.7万元,执行数为154.78万元,完成预算的55.1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100%;生活垃圾同期增长率0.07%;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45%;资源化利用率5%;5个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创建通过金华市级认定;二是完成金玉巷定时定点投放清运示范街创建。完成2个省级高标准示范村(佐村镇斯光村、东阳江镇召塘里村)的创建任务,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优秀村覆盖率达87.54%。建成120个“两定四分”投放点;垃圾焚烧项目实现点火目标;餐厨垃圾生态处置中心主体厂房建设完成;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建成白云、江北2家大型综合分拣中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市民的垃圾减量分类意识薄弱。在收集清运当中,其他垃圾占了大多数,在红色垃圾桶中都是其他垃圾,在可回收垃圾桶中也是其他垃圾,甚至在桶外也都是其他垃圾,有很多的点位逐渐成为新的垃圾节点,这与居民没有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意识有很大关系,有的甚至搞不清这个垃圾到底属于哪种垃圾。垃圾减量分类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在短时间内改变市民的生活习惯比较困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市民分类知识的宣传、引导,使其逐步养成减量分类的好习惯,引导市民将垃圾减量分类贯穿于工作、生活中。二是垃圾分类处置终端建设推进难。目前我市城区没有大型易腐垃圾集中处置中心,所以无法对易腐垃圾进行系统化处置,严重影响我市的垃圾资源化目标的实现。同时,我市也没有有害垃圾处置中心,对分离出来的有害垃圾目前只能暂时放在存放点。垃圾分类经费长效保障难。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宣传培训的开展、设施设备的采购、处置终端建设等经费的保障,资金量大,是一个要逐年足额投入的过程,保障一年容易,年年充足投入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议全市性的垃圾分类推进会或重大活动由市主要领导参加,每个月工作例会邀请分管副市长参加。垃圾分类办组织机构设置参考五水共治办,成为市里常设机构;二是建立健全分类减量体系。建立较为完整的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加快餐厨垃圾处置中心建设,加快分布式易腐垃圾就地处置点建设,加大对工业垃圾的管控力度,特别是服装企业布条等工业垃圾,建议由相关街道负责落实,并委托第三方处置,费用由企业承担一部分、政府补助一部分;建立健全创新体系。建立切合实际切实有效的垃圾分类创新体系,实现垃圾分类工作形成“东阳做法、东阳模式、东阳经验”等特色做法;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清运工作体系。垃圾分类点逐渐成为居民的垃圾节点问题,要及时与街道沟通,相互配合,统一协调,发挥合力,对分类不好、混装比较多的点积极与社区及各相关单位沟通;在垃圾清运过程中,进行现场垃圾分类培训,提高居民的知晓率及垃圾分类的投放正确率,才能引导垃圾分类清运工作向健康发展,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做出成效。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城区垃圾分类专项 | 年度: | 2020 | ||||
主管部门: |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管) | 实施单位: | 东阳市环境卫生处 | ||||
项目资金(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0 | 280.7 | 154.78 | 10 | 55.14% | 5.51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0 | 280.7 | 154.78 | - | 55.14%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垃圾分类设施的更新和完善,及各媒体渠道的宣传报道,使市民有初步的垃圾分类意识,逐步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进而有效地改善城市的环境卫生,为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起到积极作用。遵循市委、市政府实现“源头减量化、利用资源化、处理无害化”为建设总目标,通过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率、资源化利用率和设施建设水平,初步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整套工作体系,以保障我市垃圾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市民需求,维护城市的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 | 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100%;生活垃圾同期增长率0.07%;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45%;资源化利用率5%;5个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创建通过金华市级认定;完成金玉巷定时定点投放清运示范街创建。完成2个省级高标准示范村(佐村镇斯光村、东阳江镇召塘里村)的创建任务,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优秀村覆盖率达87.54%。建成120个“两定四分”投放点;垃圾焚烧项目实现点火目标;餐厨垃圾生态处置中心主体厂房建设完成;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建成白云、江北2家大型综合分拣中心。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目标指标 | 权重 | 目标值 | 业绩值 | 完成率 | 指标得分 |
投入与管理 | 投入管理 | 预算编制合理性 | 3.33 | 合理 | 100% | 100% | 3.33 |
预算执行率 | 3.33 | ≥98% | 15.48% | 15.48% | 0.52 | ||
预算资金到位情况 | 3.42 | =100% | 100% | 100.00% | 3.42 | ||
资金使用率 | 3.33 | ≥98% | 15.48% | 15.48% | 0.52 | ||
财务管理 | |||||||
实施管理 | 系统运维规范性 | 3.33 | 规范 | 100% | 100% | 3.33 |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 3.33 | 健全 | 100% | 100% | 3.33 | ||
政府采购规范性 | 3.33 | 合规 | 100% | 100% | 3.33 | ||
资产管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分类垃圾袋 | 3.33 | ≥950万只 | 0% | 0% | 0 |
发放宣传单页 | 3.33 | =10万页 | 10万页 | 100.00% | 3.33 | ||
发放宣传手册 | 3.33 | =10万册 | 20万册 | 200.00% | 3.33 | ||
分类垃圾桶购置数量 | 3.33 | =1500只 | 0只 | 0.00% | 0 | ||
购置分类车辆数量 | 3.33 | =35辆 | 17辆 | 48.57% | 1.62 | ||
合同执行率 | 3.33 | =100% | 100% | 100.00% | 3.33 | ||
设备购置完成率 | 3.33 | =100% | 100% | 100.00% | 3.33 | ||
宣传体覆盖家数 | 3.33 | ≥6家 | 50% | 50% | 1.67 | ||
组织就分类活动次数 | 3.33 | ≥3次 | 0% | 0% | 0 | ||
质量指标 | 设备维及时性修 | 3.33 | 及时 | 100% | 100% | 3.33 | |
质量合格率 | 3.33 | =100% | 100% | 100.00% | 3.33 | ||
时效指标 | 采购工作及时性 | 3.33 | 及时 | 100% | 100% | 3.33 | |
成本指标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建成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个数 | 3.33 | =5个 | 5个 | 100.00% | 3.33 | |
设备使用率 | 3.33 | =100% | 100% | 100.00% | 3.33 | ||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 | 3.33 | ≥90% | 100% | 100% | 3.33 | ||
业务保障能力提升情况 | 3.33 | 提升 | 100% | 100% | 3.33 | ||
生态效益指标 | 城区生活垃圾增长率 | 3.33 | =0% | 99.3% | 100% | 3.33 | |
生活 无害化处理率 | 3.33 | =100% | 100% | 100.00% | 3.33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当地群众满意度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影响力指标 | 长效管理 | 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制度健全性 | 3.33 | 健全 | 100% | 100% | 3.33 |
人力资源 | |||||||
部门协助 | 分类经费补助部门个数 | 3.33 | =7个 | 0个 | 0.00% | 0 | |
配套设施 | |||||||
信息共享 | |||||||
其他 | |||||||
小计 | 90 | 67.69 | |||||
合计 | 100 | 73.2 |
城市桥梁维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76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4万元,执行数为211.40万元,完成预算的98.7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中山大桥维修加固;(1)更换主桥吊杆。(2)对大桥钢管拱肋进行防腐油漆。(3)对大桥引桥板式橡胶支座、伸缩缝顶死破损及空心梁板底裂缝等病害问题进行维修加固。二是东阳市市政公用事业中心原主要管辖19座桥梁,2019年又增加了52座桥梁,为加强城市桥梁的养护工作,提高城市桥梁的养护水平,维护城市桥梁设施,保障城市桥梁完好和安全运行,根据《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要求,制定2020年度城市桥梁定期检测评估方案。三是为进一步加强城市桥梁安全防护,确保城市桥梁运行安全,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城市桥梁护栏进行升级改造。四是城市桥梁的日常养护维修对桥梁状态的退化速率起着重要作用,定期进行桥梁的日常养护维修,有利于保持桥梁的性能,通过改进桥梁维护系统,有利于提高桥梁构件的整体耐久性。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时间紧、任务重、项目建设内容多、范围广,为了确保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在建设过程中不得不边设计、边施工,增加了项目实施的难度;二是受资金短缺、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有些桥梁设计标准较低,适应不了快速增长的交通流量,使用寿命较短;三是项目养护主体市政公用事业中心对项目积极性很高,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和精力,使项目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由于对项目经验的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管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抓好设计质量管理;二是预算编制科学规范,资金用途明确合理,金额测算依据充分,预算编制与重点工作相匹配。通过对项目管理和使用的专项资金支出情况与预算安排数的比较,反应和评价专项资金的执行情况;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结合实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不截留,不挤占、挪用,不存在虚列支出等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城市桥梁维护经费 | 年度: | 2020 | ||||||
主管部门: |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管) | 实施单位: | 东阳市市政公用事业中心 | ||||||
项目资金(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1215200 | 2140000 | 2114003.05 | 10 | 98.785189 | 9.9 | |||
其中:财政拨款 | 21215200 | 2140000 | 2114003.05 | - | 98.785189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一、对中山大桥维修加固,防止中山大桥病害的发生和延迟桥梁轻微病害的进一步扩展,减缓中山大桥病害发展速度、延缓中山大桥使用性能恶化速率、延长中山大桥使用寿命和节约使用寿命周期费用,及时控制桥梁病原,保持和改善设施使用性能,确保城市桥梁安全运行,保障车辆行人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城市经济效益,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 做好城区桥梁的正常日常巡查,在管桥梁上下部结构裂缝和沉降的跟踪观测工作,进行数据采集,并拍照存档做好台账。邀请省桥梁专家召开了我市桥梁满步车辆荷载安全评估专家论证会及2020-2021年度城区桥梁定期检测服务项目检测计划评审会,进一步加强城区桥梁安全管理工作。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目标指标 | 权重 | 目标值 | 业绩指 | 完成率 | 指标得分 | ||
投入与管理 | 投入管理 | 预算编制合理性 | 6.92 | 合理 | 100% | 100% | 6.92 | ||
预算资金到位情况 | 6.93 | =100% | 100% | 100.00% | 6.93 | ||||
财务管理 | |||||||||
实施管理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 6.92 | 健全 | 100% | 100% | 6.92 | |||
政府采购规范性 | 6.92 | 合规 | 100% | 100% | 6.92 | ||||
资产管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工程量完成率 | 6.93 | 100% | 100% | 100.00% | 6.93 | ||
桥梁数量 | 6.93 | 70座 | 70座 | 100.00% | 6.93 | ||||
质量指标 | 工程验收合格率 | 6.92 | 100% | 100% | 100.00% | 6.92 | |||
招投标规范性 | 6.92 | 规范 | 100% | 100% | 6.92 | ||||
时效指标 | 工程按期完成率 | 6.92 | 100% | 100% | 100.00% | 6.92 | |||
成本指标 | 工程单位养护成本 | 6.93 | 14.176万元、座 | 14.176万元、座 | 100.00% | 6.93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居民满意度 | 6.92 | =100% | 98% | 98.00% | 6.78 | |||
生态效益指标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当地群众满意度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影响力指标 | 长效管理 | 应急处置机制建立情况 | 6.92 | 完备 | 100% | 100% | 6.92 | ||
人力资源 | 工作人员匹配率 | 6.92 | =100% | 100% | 100.00% | 6.92 | |||
部门协助 | |||||||||
配套设施 | |||||||||
信息共享 | |||||||||
其他 | |||||||||
小计 | 90 | 89.86 | |||||||
合计 | 99.76 | ||||||||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重点财政评价项目效评价。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重点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2.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3.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4. 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支出(项):指城市基础设施的配套费安排用于道路清洁、垃圾清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5. 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指除城市公共设施、城市环境卫生、公有房屋、城市防洪项目以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26. 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7.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附件:汇总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