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01-17 13:43
信息来源: 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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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东阳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依法履行医疗保障职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全力落实打造“安心医保城市”工作要求,为形成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的医保依法治理格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对重大问题、重要任务和重点环节,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相关规定传达到机关各科室和局下属单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会议制度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强化集体领导意识,防范决策风险,严格权力监督制约,确保民主决策。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深入学习医疗保障领域政策法规文件及业务知识,2021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组织学习 “习近平科学的思维方法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习近平的底线思维方法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研究成果法治思维方法、法律法规规章共计4次,并把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人事管理重要内容,加强学习督促,学习强国学习情况长期位列东阳市机关部门前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推动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
我局对涉及医疗保障职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协助市政府做好 1件部门起草的由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通过清理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
(三)深入推进“三项制度”落实
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主动公开我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行政处罚事项、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流程图、服务指南等信息;在浙江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录入我局执法人员信息,并做好资格管理、信息维护等相关工作;2021年新增执法人员1人,并及时在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内录入我局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调查取证、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全程公示执法身份,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执法权力等内容,按规定出具行政执法文书。完善文字和音像记录,统一执法文书格式,执法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过程并及时转存归档;专门配备安装有监控设备的谈话室,谈话笔录执法过程实现全过程记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作、使用、管理执法台账及法律文书,积极推进浙政钉“掌上执法”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建立内部法制审核机制,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并上报备案统一纳入全国法制审核人员数据库,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审查制度,重大执法报局案审委集体审理后方可做出决定。
(四)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一是两定申请随时受理,为企业单位“强信心”。继续完善和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定点评估工作,随时受理、次月评估。及时对新定点单位开展医保政策、基金监管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医药机构的发展活力。二是继续执行规定病种服务,让医保服务“更惠民”。让参保群众在评审医疗机构一站式完成医保规定病种登记,待遇即时生效。三是继续推行“掌上办、就近办”,使办事群众“不跑腿”。通过对基层经办人员开展培训,提高基层业务办理的水平;大力推广“掌上办、就近办”,群众手机办事的活跃度显著提升,行政服务窗口的办件量明显减少。2021年,我局大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使用,激活率、结算率均位列金华市前二,其中激活率位居金华第一,进一步拓展手机办事范围,提高医保服务的便捷性。
(五)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聘请我市知名律师任局法律顾问,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和基金监督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其在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意外伤害费用案件认定方面的作用,为依法行政提供法治保障。2021年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强化行政监督,严厉打击欺诈骗保
聚焦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扎实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以“网上宣”“掌上宣”为主,开展“八个一 ”宣传活动,在东阳日报刊登打击欺诈骗保医保知识,发放15000份宣传手册及折页,制作“东阳医保普法宣传”系列微视频,转发、播放达9.5万多次。开展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为主要对象,以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为内容的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行动,引导定点医疗机构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并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抽查复查,形成高压态势,强化对骗保案件的行政执法,严肃处理两定机构和参保人员的违规行为。扎实推进意外伤害费用政保合作,继续推进和完善第三方合作机制,进一步减少欺诈骗保的发生率。2021年我局通过加强基金监管而追缴、拦截的违规医保资金2453余万元,涉嫌欺诈骗保案件移送公安机关3起,解除零售药店定点协议4家,达到了宣传法规、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困难依然存在。局机关只有8名行政编制,人少事多,具有法律和医学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紧缺,行政执法任务繁重而艰巨。全市有近200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85万参保人员,监管对象量大面广,执法力量不充足、专业水平不强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二是行政执法依据相对有所健全,但是执行细则还待进一步明确。医保领域行政执法的依据主要有《社会保险法》,2021年国家出台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省出台了《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健全了相关法律规范。但是在实际执行中,辅助规范和具体实施细则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医保行政部门执法工作的开展。三是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水平不够高。医保违规案件核查、巡查检查、随机抽查、部门联合专项检查等工作还是以线下人工为主,基于互联网的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法治思维,夯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医疗保障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医疗保障法治建设进程,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工作计划同步部署推进,督促局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对各自负责的业务工作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素质
高度重视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树立和法治素养培育,继续开展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动系统内领导干部学法的制度化、经常化。加强局机关及局属单位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和能力提升的培训,进一步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司法部门沟通联系,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借势借力,发挥好法律顾问在我局法律事务中的作用,有效降低行政行为风险,提高行政效率。
(三)提高执法水平,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疗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的要求和任务,理清权责,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和职能衔接,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医疗保障工作中的相关问题,促进与公安、司法部门的有效衔接,共同打击医保领域违规违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在医保行政执法领域的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促进系统内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活动,健全定点公立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常态化工作机制,在省医保局基金监管精密智控框架下,积极落实推广基金监督智慧医保作用,全力推进“两试点一示范”实践成果落地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