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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卫生健康局《催告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24 13:58 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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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瑞敏足浴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783MA2JYLGTXJ

经营者:任兴敏 身份证号:5***28199103*****9:

任兴敏经营的位于东阳市江北街道亭塘社区甘溪西街106-108号二楼的东阳市瑞敏足浴店自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29日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为顾客提供足浴服务。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八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局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21年5月21日对当事人作出1、警告;2、罚款人民币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卫公罚[2021]8号),但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因当事人经营的东阳市瑞敏足浴店已经关门停业,当事人本人也下落不明,我局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当事人送达《催告书》,现依法向当事人公告送达《催告书》(文号:东卫公催[2022]1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请当事人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人民币玖佰元(900.00元)及加处罚款人民币玖佰元(900.00元)缴至中国农业银行东阳市支行,东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东阳市卫生监督所,地址:东阳市人民路79号。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当事人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东阳市人民路72号东阳市卫生监督所四楼法制科进行陈述和申辩。


东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