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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2-01-26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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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市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1-26 13:46     

一、政策依据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金政发〔2018〕45号)、《国家医保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

二、主要内容

(一)2022年一档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

全市用人单位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缴费比例,低于7.5%的(含生育保险0.5%,下同)县市统一按规定标准缴费(即7.5%)。在职职工个人和灵活就业人员仍保持不变,分别为2%和9%。

政策解读:《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金政发〔2018〕45号)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与生育保险费合并缴费,由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按规定缴纳。《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的通知》(金人社发〔2018〕126号)文件规定:全市用人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合并缴费费率为7.5%,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为2%(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费率为9%。

(二)2022年二档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

2022年二档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纳标准为205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

政策解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度筹集,由参保人个人缴费和政府财政补贴组成。参保人个人缴费以上年度本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缴费基数,由原按3.6%调整为4.0%的比例缴纳。

2020年本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580元,2022年个人年缴纳标准确定为2020元(50580×4%),包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合计为2050元。

(三)2022年三档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

2022年三档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纳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

政策解读:考虑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当期收支平衡压力,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要求,新增40元。

(四)2022年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

2022年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缴个人纳标准为:学生可选择二档(2050元)或三档(600元)参保缴费,含3份满三年大病保险选缴保费待遇。

政策解读:学生可选择二档或三档参保缴费,享受3份满三年大病保险选缴保费待遇。

解释单位:东阳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579-86188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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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关于公布全市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