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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30 10:03 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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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忻颜美容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783MA2M3Y3L0P

经营者:杜江珍 身份证号:3***24198110*****0:

你经营的位于东阳市白云街道昆溪社区下昆溪第一排第一幢1单元二楼201东阳市忻颜美容店自2021年3月20日起至2021年9月6日为止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为顾客提供生活美容服务。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八条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拟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元整)。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卫公罚〔2021〕323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东阳市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东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东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 1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