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综合执法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2-01-07 15:54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市质安站:

按照《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暨2021年度上半年综合执法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情况等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检查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177个。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下发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151份,其中停工整改单16份,限期整改单135份,查出隐患1107条,并对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项目开展复查。

从检查情况看,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基本保持稳定,一是公建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安全生产管理日趋规范化和专业化,能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对现场的隐患排查;二是参建各方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更加重视,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交底和验收流程得到更好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是智慧工地建设逐步开展,实名制考勤基本落实,扬尘监测、塔吊升降机和视频监控联网逐步推广。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市场行为方面。

1、部分项目部人员实际到岗履职情况不理想,存在不同项目不同区域人员重复任命串岗的情况;2、项目管理人员、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监理单位的专业监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形同虚设,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毫不知情,且有代签现象;3、施工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对项目部的检查流于形式,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企业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没有真正到位,大部分只停留在资料上;4、厂房建设项目中施工单位挂靠现象较普遍,企业管理、带班检查形同虚设,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不足。

(二)施工安全方面。

1、安全管理情况:(1)部分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不到位。内部管理松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跟踪不到位;项目管理人员未按要求履职,未按规定对危大工程落实检查制度;(2)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安全交底不落实,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不符合要求、无证上岗或人证不符现象依然存在;(3)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流程不规范或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部分项目支模架、脚手架、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未按方案落实,方案与实际操作脱节,专项方案未能起到指导和交底作用。

2、施工机械方面:(1)部分项目起重机械维保流于形式,未明确具体维保内容,月检查记录当维保记录;(2)维保单位不认真履责,部分项目塔吊使用非标附墙件,力矩限位器被人为扩大,回转限位被搭接后失效;(3)起重机械安拆方案未按危大工程管理要求编制,安全技术交底、验收未落实;(4)特殊工种人证不符,吊装现场指挥人员无证现象较普遍;(5)加工机械露天放置,部分机械无合格证。

3、施工用电方面:(1)一闸多机现象较普遍;(2)未执行“TN-S”接零保护系统,无三级配电、三级保护;(3)开关箱未按要求配备充足;(4)线路私拉乱接较多,未做过路保护,泡水、破损较多,有的甚至使用家用漏电保护器、插座。

4、支模架、脚手架方面:(1)部分项目外脚手架刚性拉结欠缺,内封闭不到位;(2)纵横向扫地杆、剪刀撑、步距跨距搭设不规范;(3)脚手架、支模架未按专项方案施工;(4)未按规定设置双立杆;(5)部分支模架未经验收进入下道工序。

5、消防安全方面:(1)日常的消防管理记录不能及时跟上施工进度,现场的消防灭火设备的检查记录不齐全;(2)部分项目未跟随施工进度设置消防立管或者消防立管未接通水源。

6、安全防护方面:(1)部分项目安全通道、材料加工区域防护棚搭设不规范,双层防护不到位;(2)楼梯临边、预留洞口覆盖、电梯井水平防护均有不同程度的欠缺;(3)部分项目卸料平台与外架相连,未按方案搭设或无方案。

(三)文明施工方面。

1、现场管理方面:(1)文明施工投入不足,扬尘治理费用未专项列支;(2)施工现场存在材料堆放不整齐、未按要求分区分类堆放;(3)建筑垃圾未按相关要求采取“四分四处、分处同步”的要求分类堆放、及时处置、定时清运;(4)部分项目未满挂密目式安全网。

2、扬尘治理方面:(1)部分项目裸土未及时清运或覆盖;(2)部分工地未装架体喷雾或塔吊喷淋,施工过程中未能采取相应的降尘措施;(3)部分工地主要道路未硬化,现场较泥泞,灰尘较多;(4)扬尘监测设备不能联网;(5)过水池形同虚设,车辆进出未按要求过水和冲洗。

(四)工程质量方面。

1、标准试块养护室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室内设施设备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厂房项目基本未设置标养室;2、同养试块未按规范留置或者未留置;3、资料未跟现场同步,监理公司未开浇捣令就浇捣混凝土,技术资料滞后;4、钢筋未满扎,漏扎、跳扎情况比较多,马凳筋未按要求设置,垫块数量不足;5、基础验槽手续勘察设计单位未按要求履职,未在验收表签字或者代签字;6、柱子箍筋加密区和弯钩设置不规范。

(五)监理工作方面。

1、监理人员未按要求到岗履职,特别是总监、专监不到岗的现象比较突出,有的项目现场仅有一名监理员在岗;2、部分项目监理未按照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未按照规定参与危大工程专项验收,缺少危大工程专项巡视检查记录;3、监理未按规定进行旁站监理,记录不完善,如缺少回填土、梁柱节点隐蔽旁站记录、混凝土旁站无记录等;4、未按规定对施工单位项目部开展考勤。

(六)智慧工地建设方面。

全市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整体进度较为缓慢,主要原因为各建设和施工单位尤其是厂房项目对相关工作不重视。根据检查情况来看,全市仅有三分之一的项目完成扬尘设备联网,塔吊和人货梯监控联网也较少。

三、表扬和处理意见

(一)对重视安全生产管理,检查情况较好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予以通报表扬,根据《东阳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施工和监理单位的信用信息各加1分: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项目

总监

东阳市上卢农房集聚区建设项目(二期)1-2#地块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陈卫强

浙江中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洪杰

东阳市上卢农房集聚区建设项目(二期)1-1#地块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杨学清

浙江泛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刘通达

郎廷轩项目

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陈建军

三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陈超

东阳泰城·凯旋广场项目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赵家伟

杭州正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孟喜乐

云上名邸项目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蒋美君

杭州中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曹辉

东阳国际汽车城二期项目(电商中心)

浙江弘安建设有限公司

叶俊伟

三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陈超

横店·南江悦北区二期项目

浙江横店建设有限公司

金振威

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陈森江

东阳市博士路隧道工程

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陈锦贤

三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赵凌红

东阳市市民中心建设项目

浙江新东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卢红亮

浙江泛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王允标

东阳市高铁新城农房改造集聚安置区(一期-1)

浙江省东阳市江南建设有限公司

张康东

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韦祖高

星耀城二期项目

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张剑安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顾群

禧御府二期

浙江新华建设有限公司

王正刚

浙江永安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张向忠

东阳市江北综合医院(东阳市红会医院迁建工程)一期公共临床中心工程

广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葛友娟

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宋建龙

东阳市人民医院新手术室大楼工程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蔡霞钦

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吴青松

(二)对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拒绝整改、停工期间仍继续施工,或整改后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项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根据《东阳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施工和监理单位的信用信息各扣2分:

1、项目名称:东阳市亿力磁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永磁材料扩建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浙江东阳市嘉驰建设有限公司(汪学俊),存在问题:(1)违规使用摇头摆杆;(2)脚手架方案无针对性,现场搭设不符合规范,连墙件数量不足;(3)支模架扫地杆、水平杆未纵横向拉通,立杆自由端高度超50公分;(4)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未按要求落实到位。

2、项目名称:东阳市中振永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钕铁硼生产线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浙江金浦建筑有限公司(陈凯),存在问题:(1)脚手架方案无针对性,现场搭设未设置双立杆,连墙件数量不足;(2)垂直运输机械维保不到位;(3)部分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4)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未按要求落实到位。

3、项目名称:东阳市消防救援大队巍山中队新建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东江建设有限公司(黄军帅),监理单位(总监):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谢德国),存在问题:(1)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2)脚手架刚性拉结严重欠缺,剪刀撑搭接不规范,安全网未及时张挂,安全防护不到位;(4)支模架扫地杆、水平杆未纵横向拉通,立杆自由端高度超50公分,剪刀撑纵横向未设置到位;(5)监理单位对危大工程旁站、巡视、验收未履职到位。

4、项目名称:浙江省东阳木雕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古建二期厂房(3)、厂房(4)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浙江省东阳木雕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吴正宝),存在问题:(1)垂直运输机械使用摇头摆杆;(2)现场无任何技术资料和安全台账;(3)项目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4)施工区和生产区未完全隔离;(5)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未按要求落实到位。

(三)对监理职责履行不到位,监理人员到岗情况差的监理企业予以通报批评:

1、大学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南山供水加压泵站项目存在问题:(1)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和台账欠缺;(2)监理人员配备及台账欠缺;(3)监理人员长期不到岗履责,监理台账欠缺;(4)监理未对现场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

(四)对未按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规定履行安全职责的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予以通报批评:

1、金华利安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江畔雅居项目存在问题:(1)塔吊力矩限位失效;(2)十余个标准节螺栓松动;(3)维保工作未落实。

天玺名府项目存在问题:(1)塔吊力矩限位缺少1个,剩余2个也失效;(2)附墙未使用有合格证厂家生产的产品;(3)维保流于形式。

2、杭州小波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广厦洪福花园项目存在问题:现场抽查10#塔吊基础螺丝标准节螺栓松动,三个限位失效,维保工作未落实。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整改,做好闭环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必须整改到位,监理单位和项目质监员要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督查,按照“五个到位”要求做好整改复查工作,并形成影像资料。

(二)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继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形成隐患清单,定人、定时、定措施加以整改。加强应急管理,保持讯息畅通,突发情况要及时、科学应对,并按时上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要分析事故原因,查明责任人员并给予相应处罚,处罚结果报我局备案。

(三)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督管理。质安站监督人员要加强巡查,在检查施工过程实体安全的同时,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加强智慧工地和数字化管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智慧工地和数字化建设。建设单位要在安全生产文明措施费中单独列出数字化建设的相关费用并及时拨付,施工、监理单位和项目部应组织力量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安排专人负责,加快智慧工地联网接入和落实项目数字化管理。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