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编号 | JH30DH2022111686155817 | 事务类型 | 事务效能 |
来电时间 | 2022-11-16 09:00:20 | 答复时间 | 2022-11-22 10:26:59 |
来电内容 | 11月15号,市民在吴宁街道新南路新华书店一楼右边的店里买了99元的卷笔刀,有发票,拿回家使用后效果不好,当时商家承诺是可以换的,11月16号拿回去换但商家不肯退还,如果要换,要换价格更高的东西。市民要求更换自己需要的东西。 | ||
办结情况 | 已办结 | ||
答复内容 | 经调查,现答复如下:2022年11月22日,经我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商家已经同意消费者更换需求。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