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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案例

发布日期: 2022-11-07 14:18 来源: 办公室(法制科) 字号: [ ] 浏览次数:

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因犯强奸罪被东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2022年6月23日,李某到东阳市司法局首次报到。李某家庭经济较好,父母忙于赚钱,平时对其生活缺乏关心,只给予较多生活费。高中时学习成绩较差,曾因打架被学校警告一次,在校交友圈复杂,经常与社会上人员来往。李某因犯罪被学校劝退,性格越来越自卑,脾气暴躁易怒,父母很是痛心。家人及村干部一致认为李某正处于青春叛逆期,如果得不到积极正面引导,十分容易发生更加不能挽回的后果。矫正期间,东阳市司法局多角度、多方面为其实施教育帮扶,帮助其更好地融入社会。

一是深入了解、剖析原因。针对李某未成年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入矫时对其特殊情况开展专门的社区矫正工作。首先利用系统平台对其开展心理测评和风险评估,初步了解内心特点,做好风险预测。其次,通过走访家属、村干部、邻居、朋友等,详细了解他的家庭生活情况,为下一步矫正工作奠定基础。经走访了解,李某父母经营建材生意,从小家庭生活优越,虽然物质条件富足,但父母对其关心教育少,无沟通交流。李某在村民眼中就是一个“话很少”的小青年,虽然读书成绩不好,但无其他不良表现,现在突然犯了事,但还是觉得“根”不坏,只要能积极改造,还可以挽救。此外,工作人员以话家常形式找他谈心谈话,了解其生活习惯、兴趣爱好,初步消除了李某对陌生人的排斥心理,让他感受到了工作人员的关心,使他在社区矫正期间对生活充满信心。

二是分类矫正、亲情帮教。针对未成年犯心智发育不成熟特点,吸收了未检部门工作人员,建立了有利于未成年帮教的矫正小组,主要通过家庭影响,实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建立健康人格,走出心理阴影。半月开展一次个别谈话教育,了解其行为去向、心理动态,适时调整矫正方案。工作人员每月一次找李某父母谈心谈话,希望通过家庭教育打开李某心结。李某父母也自我反省在李某年幼时忙做生意而忽视了对他的教育关心,后来有了李某弟弟后,对李某的关心爱护更加力不从心,导致李某长期流连在外,夜不归宿,结识社会不良青年。其父母表示以后会多关心李某,多开展家庭活动,让李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入矫后,李某每次来所里当面报告时,父母都陪伴左右,李某也因为有了父母的陪伴,性格较之前开朗,司法所借助亲情的力量消除李某心理阴影,达到较好效果。

三是打开心结、重返学校。根据社区矫正对象本人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等,司法所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心理健康辅导等活动,每半月对李某开展心理辅导,真诚交流,帮助他树立自信,让他感受到社会的包容,让他对司法所和社会产生信任。同时,矫正中心对李某开展心理座谈、心理团辅等活动,帮助其释放不良情绪,消除自卑感。通过一段时间的教育矫正,李某向父母及司法所表达了重返校园的想法,希望能够重新学习知识,提高文化水平,学习职业技能,提高就业能力。李某父母及其本人表示希望在杭州就学,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当地教育部门,帮忙获取杭州学校的教育资源,但因异地且身份特殊,大多学校不愿意接收。工作人员立即联想到已期满解矫曾在杭州就学的王某,了解杭州地区各大学成人教育的各项条件,并将信息反馈给李某及家属,李某在司法所工作人员指导下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并通过了成人教育的学校初评,在入矫后的一个月顺利收到了杭州某大学的成人教育录取通知书。

四是依法教育、全面帮教。李某在矫正期间时常表达出对法律知识的渴望,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李某制定了针对性的法律知识教学案例及与其相关的警示教育反面教材,在学习时与其他成年矫正对象分开,特别注重刑法、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并在月底检查李某的学习情况。同时,司法局将李某的主要公益活动安排在敬老院,希望他用实际行动为老人们做些事情,回馈给社会。李某一开始不情愿,但现在会在活动中主动帮助老年人,从中体会生活,李某在月度小结和思想汇报上坦言自己发生了很大转变。同时李某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交通文明劝导等服务社会活动,并积极参加未检部门各类活动,表现出积极改造的决心。司法所平时会组织其观看法治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宣传教育片,树立其正确的人生观、家庭观及爱国主义精神,全方位消除再犯罪的心理。


来源:东阳市司法局

编辑、校对:马瑾凯

一审:马瑾凯

二审:卢娟

终审:徐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