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丽,身份证号:5***28199601*****1:
你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于2022年6月8日、7月18日在位于东阳市西街社区吴宁西路30号西边第一间的东阳市吴宁万辉美容店内为顾客开展了粉刺挤压的医疗美容服务活动,查实违法所得人民币100元,违法所得由东阳市吴宁万辉美容店收取并在该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活动案没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二、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整)。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卫医罚〔2022〕29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东阳市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东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东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 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