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董莹
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实施,这一条例的实施,将对我市网络餐饮行业提出更高的要求。
根据《条例》规定,外卖商家应当在经营者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并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3月1日起,外卖商家不安装“阳光厨房”或配送的食品不使用“外卖封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责令外卖商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配送的食品没有使用“外卖封签”,网约配送员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有权拒绝签收。
2月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加大了“阳光厨房”“外卖封签”政策解读的宣传力度,督导外卖商家对照《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规范》《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进行自查自改,完成“阳光厨房”安装和使用“外卖封签”。3月1日起,该局将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不安装“阳光厨房”和使用“外卖封签”的外卖商家开展集中治理,统一对外公示被立案查处的外卖商家。
去年12月,省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对外发布《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和《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规范》。在《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中,对外卖封签的定义、功能、材质、标识均提出明确要求;《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规范》对视频覆盖区域、视频正常运行等作了明确规定。
截至目前,我市有餐饮单位10000余家,其中从事网络外卖餐饮单位3732家,已经建设“阳光厨房”1508家,尚有2224家外卖单位未完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