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阳市工矿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5-24 07:51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金华市工矿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即日起,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矿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现将《东阳市工矿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


东阳市工矿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3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重要措施、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25条实施意见和我市安全生产36条实施意见的落实,根据省、金华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要求,以“压责任、降较大、减事故”为目标,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工矿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省、市的统一部署,以工矿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问题为导向,通过企业的自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坚决防范较大、杜绝重大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和亚运、省运圆满举办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二、工作及时间安排

工矿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持续至 11月底,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0日前)。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召开专题部署会,分析研究本辖区、本领域内工矿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要求,对表重点检查内容,结合各自工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工矿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整改闭环。

(三)巩固提升和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在亚运会、党的二十大及省运会开、闭幕式前后的关键时期,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并对整治行动开展“回头看”检查,推动进一步巩固提升治理成效。

三、重点工作及检查内容

(一)检查督导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工矿领域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部署情况及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二)持续推进三类园区、三类企业、三类设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三类园区”和“三类企业”重点整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配置不到位、应急处置措施不到位等;聚焦消防火灾、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厂房坍塌、涉爆粉尘和危化品使用燃爆等事故隐患。“三类设施”重点整治无资质设计或建设施工,未有效评估验收和定期检测维保等。

(三)深入实施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涉氨制冷企业和金属冶炼企业等“三场所两企业”专项整治,定期组织“回头看”检查,巩固整治成果。

(四)专项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5月底前完成新一轮有限空间风险“常普常新”,建立底数清单,动态完成至少一轮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培训;6月底前有关企业作业人员全部完成“省安全生产网络学院”专题培训并考核合格;11月底前完成省委“七张问题清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的全部任务要求。

(五)联合市消防安全专委会开展工矿领域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防范火灾爆炸事故专项整治。整治重点为纺织印染类企业、制鞋类企业、 海绵生产加工类企业、竹木加工类企业、锂离子电池制造(使用) 类企业、小家电制造类企业和工贸行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9 月10日前完成整治。

(六)全面排查涉危化品使用小微企业安全现状。全面推进工贸企业危化品经营、使用动态模块的深度运用,建立企业管控清单,严格落实“十个一律”严管工作举措。

(七)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按照省厅统一制定的专项方案,对矿山进行全面普查,动态排查、整治;对没有按规定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投入建设、没有通过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采矿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完善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突出做好尾矿库的安全监管;排查整治矿山领域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督促矿山企业全面落实重点工作要求和重点风险管控措施。

(八)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严格贯彻落实服务机构分级管理制度,强化信用等级评定;积极推进服务机构纳入全省“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对违法违规开展业务的机构,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认真部署安排,迅速开展检查,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安全大检查工作。

(二)统筹有序推进。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统筹推进大检查工作,深入分析本行业、本领域风险点位,强化安全管控措施,不间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须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各方责任以及具体实施方式,着力构建问题隐患常态排查检查工作机制。

(三)落实监管责任。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每月应组织1 次形势研判、开展1次全面排查检查、不定期组织1次暗查暗访, 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及时整改存在的突出风险和隐患。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及时总结大检查工作成效,并按照文件要求,定期将大检查工作开展进展情况报市安委办(联系人:张帆,联系电话:0579-86655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