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人吴某因诉讼需要,欲向温州某法院提交录音资料作为证据使用,然而因为录音资料为东阳方言,因法官听不懂东阳方言,提出让吴某对该录音资料做个翻译公证的要求,故吴某向东阳市公证处提出了咨询。
东阳市公证处公证员接受咨询后,坦言这类公证还从未接触过,在该处尚属首例。出于对公证处自身的公证职责、风险评估及各方面因素的综合考虑,公证员认为不宜由公证处直接对上述录音资料进行翻译,建议由吴某先自行翻译好录音(将东阳方言翻译成普通话),然后再找两个有权威、懂东阳方言、综合素质都不错的第三方来确认上述录音翻译资料,公证处则对这个确认过程进行保全公证。最后,吴某邀请到了《东阳老娘舅》电视调解栏目组老娘舅及东阳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两位资深人员。
据了解,两位确认人均是土生土长、地地道道的东阳人,从事调解工作多年,止讼息争案件不计其数。两位均长期与东阳本地人打交道,其中一位还曾参与《东阳方言丛谈》的编撰,将这两位确认人称之为资深人士可以说毫不为过。
5月12日下午,东阳市公证处就此事指派两位公证人员,在该处,就确认人对申请人吴某自行翻译好的《录音翻译资料》的确认过程进行了保全证据公证。因事态紧急,公证人员加班加点按公证程序为吴某出具了公证书,不仅让吴某得以顺利、及时地向法官提交了证据,更为其胜诉增加了一个有力的筹码。
稿件来源:东阳市公证处
编辑、校对:马瑾凯
一审:傅延乔
二审:卢娟
终审:徐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