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就业帮扶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的通知》(金人社发〔2021〕70号)、《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稳定生产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东转升办〔2022〕2 号)等文件精神,经核实,决定给以下符合条件人员、单位发放省外员工来东交通补助、企业新招员工补贴、脱贫人口一次性就业补贴、脱贫人口一次性交通补贴。现对发放人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与我处联系。联系电话:0579-86622745。
附件:相关就业补贴公示表(6.7).docx
东阳市就业管理服务处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