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东政发〔2020〕27号)、《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东人社〔2022〕13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因 横店镇2022-085号 地块项目建设需要,用于 公建 ,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横店 镇(乡、街道) 禹阳社区上城小区 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0.0278 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东阳市人民政府将组织 横店 镇(乡、街道)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勘测定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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