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干部任免职务的有关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任祖安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免去其办公室主任职务;
郭春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信用建设科科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务;
沈威威同志任能源科科长,免去其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局长职务;
王海霞同志任信用建设科科长,免去其对外合作与帮扶科科长职务;
斯耀宇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科科长,免去其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副局长职务;
张灿华同志任综合规划科科长,免去其综合规划科副科长(主持工作)职务;
包淳成同志任产业发展科科长,免去其固定资产投资科副科长职务;
马扬同志任经济体制改革科科长,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应杭希同志任价格科科长,免去其价格科副科长职务;
张惊雷同志任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局长,免去其能源科副科长职务;
徐倩同志对外合作与帮扶科副科长(主持工作),免去其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副局长职务;
楼婧同志任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副局长;
郭芳鸳同志任社会建设综合协调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赵晓铭同志任东阳市项目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东阳市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杜俊平同志的经济体制改革科科长职务;
免去金国栋同志的产业发展科科长职务。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