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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3K15043025N/2022-171641 发布机构: 东阳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22-07-26 17:32:5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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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东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7-26 17:32     

一、本意见制定背景

物流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也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现代物流按照供应链管理思想,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和专业设施设备,对社会经济系统中运输、仓储、装卸搬运、配送、信息处理等流通环节开展整合再造,其组织效率和效益对于促进企业降本增效、改善投资环境、提高经济活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意见起草的依据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依据:

《浙江省现代物流发展“十四五”规划》

《东阳市现代物流业专项规划》(2021-2035年)

《加快金华市区现代物流业发展八条措施》及周边县市对物流业的扶持政策

三、主要内容

鼓励企业提高贡献度

1.加大网络货运平台支持力度。对引进和培育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按平台企业当年地方综合贡献额100%予以奖励;对网络货运平台营业额首次达到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30万、50万的奖励。

2.加大对项目投资支持力度。对物流企业(站场)当年改造提升投资额达到200万,给予投资额5%的奖励,最高200万元。

3.加强对规上企业支持力度。对首次纳入规上企业(主营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统计范围的物流企业,以地方贡献额为限,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4.鼓励企业规模上台阶。对从事货物运输(含货运站场经营)、仓储及智能物流网络建设的物流企业,年营业额首次达到25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及以上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25万元、50万元。

5.鼓励企业购置车辆。对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物流企业,年实际购置营运货车、冷链运输车、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车辆吨位4.5吨以上且在我市办理道路运输证,以机动车销售发票为依据)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根据全年车辆购置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奖励:

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含200万):5%;

2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含300万):7%;

300万元以上:9%。

规上企业单家企业最高补助30万元,规下企业单价企业最高补助20万。

6.招引优质物流企业。对新注册的物流企业,地方综合贡献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前三年按企业年度地方综合贡献额的80%给予奖励,后两年按企业年度地方综合贡献额的50%给予奖励。

加大重点物流企业培养

7.在东阳实际经营的物流企业,被首次评为国家2A、3A、4A、5A级,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7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升档的实行补差计奖。

8.由市交通主管部门评定年度全市物流企业三强(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每家奖励5万元。物流企业三强的具体评定细则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起草(同家企业5年内不重复奖励、与其他部门制定奖励政策不重复奖励)。

完善城市物流服务体系

9.支持城市物流发展。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符合规划的城市物流配送中心,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示范项目的,按其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建、装修部分)的9%、7%、4%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70万元。

强化企业模式创新

10.大力推动智慧物流、金融物流、保税物流等业态发展,鼓励物流企业多式联运、甩挂运输模式和物流企业联盟等创新,对列入国家、省级试点示范项目和创新工程的物流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15万元奖励。

11.鼓励物流企业在东阳堆场提还空箱,对提供运输服务使得年提还箱量(拆空还箱不计入)达到500个(含)以上标箱的,给予承运的物流企业每个标箱200元的提还箱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12.支持和培育国际货代企业发展,加大“义新欧”班列、海铁联运班列业务扶持,具体政策另行制定。

四、解读机关:东阳市交通运输局

解 读 人:程鸿飞

联系电话:0579-86691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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