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 >> 部门和地方规章

关于印发《东阳市防汛防台应急物资保障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7 14:05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市防汛防台应急物资保障,市防指办制定了《东阳市防汛防台应急物资保障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阳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


东阳市防汛防台应急物资保障行动方案

目  录

一、总则

二、适用范围

三、工作原则

四、职责分工

五、储备管理

六、调用权限

七、应急响应

八、应急物资运输方案


一、总则

为保障我市防汛防台应急抢险的需要,规范防汛防台应急物资(以下简称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提高政府对洪涝灾害所引起的险情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条例》、《东阳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规定,编制本保障行动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本市范围内为防御台风、暴雨、洪水、地质等灾害而储备、管理、调用应急物资。本方案所指的物资包括抢险器材、物料、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应急物资。

三、工作原则

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分部门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应急物资的调用坚持“先内后外、先近后远、先主后次、确保重点”的原则。

四、职责分工

市防指成员相关单位应急物资储备职责:

市发改局:负责市级防汛防台应急物资仓储、中转、配送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和投资安排;负责电力运行安全和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所需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会同市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储备布点、信息平台建设。

市公安局:负责公安应急物资的储备;督促指导属地公安部门(高速交警部门)做好紧急情况下应急物资和装备运输车辆优先通行的保障工作;督促指导做好应急物资仓储点、发放点的安全保卫工作;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紧急情况下应急物资装备运输车辆的免费快速通行保障机制或预案。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含设施设备)建设、市级应急物资和应急救援装备采购、储存管理、调运所需经费年度预算;指导市级部门做好应急物资所需资金预算编制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处置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监测设备、装备的储备,配合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调拨和紧急配送;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布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

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领域突发事件市级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水路抢险工程机械装备、防雨雪冰冻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协调组织重要应急物资的公路、水路运力的调度;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紧急情况下应急物资装备运输车辆的免费快速通行保障机制或预案;负责保障应急状态下应急物资和装备水上运输畅通。

市水务局:负责市级并组织指导全市水利系统防汛防台物资储备与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应对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城市内涝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市商务局:负责生活保障类救灾物资的储备、采购、调拨和紧急配送;指导监督灾区做好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本行业系统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

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编制市级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储备品种目录和标准;组织建立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建立市级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并督促市级有关部门做好数据更新。

市国资办: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市属企业防汛防台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及时掌握市属企业应急物资装备储备情况。

市大数据发展中心:负责协调做好市级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储备数据信息共享工作。

市供电公司:负责大面积停电抢险、抢修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

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消防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的储备、运维和调运。

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

市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进行应急抢修物资的储备,根据需要组织实施全市信息通信行业应急物资的调拨和紧急配送。

市人武部:负责本部队和所属民兵担负抢险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时所需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

五、储备管理

应急物资品种、数量按照《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SL298-2004)、省定额要求和《东阳市市级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储备调拨使用管理工作制度(试行)》的规定,结合当地历史洪涝灾害抢险实际情况,特别是近几年来抢险的实际需要,进行储备。各乡镇街道应根据实际,事先调查统计辖区内大型抢险施救设备(挖掘设备、施吊设备、切割设备等)的情况,采用提前约定的方式,便于紧急应急响应期间紧急调用。并将大型抢险施救设备调查统计结果上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水工程管理单位(主管部门或业主)其他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防汛工作情况,确定储备防汛物资的种类。

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应建立健全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制度,落实应急物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台账和管理档案,并做好质量检查、保养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应在每年汛前、汛中、汛后对其储备的防汛物资进行认真检查,防汛抢险使用了储备的防汛物资后,应及时充实补足,超过规定储备年限的物资应及时更新;掌握本地区及邻近地区防汛物资的生产、库存、销售等市场动态,做好紧急情况下调用和组织生产的准备。

六、调用权限

市本级储备的防汛物资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储备和调拨。在应急响应期间,市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被调用单位必须服从统一调度。

七、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

防汛防台物资保障应急响应工作划分为4个等级:

I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范围大,事态严重,造成乡镇防汛物资供求严重失衡,根据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指令,启动本方案。

Ⅱ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范围较大,事态较严重,造成乡镇防汛物资供求失衡或供应阻断,由乡镇防汛防旱指挥部提出要求,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协调,启动本方案。

Ⅲ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范围较小,影响程度一般,造成或可能造成个别乡镇防汛物资在短时间内出现供求失衡,由各乡镇防汛防旱指挥部自行启动乡镇防汛物资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Ⅳ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范围小,影响程度小,由各乡镇防汛防旱指挥部视情启动乡镇防汛防台应急物资保障行动方案。

2.应急响应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乡镇防汛防旱指挥部、水工程管理单位在汛期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发生汛情、需要防汛抢险救灾物资时,市、乡镇防汛防旱指挥部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需要及时调拨。需要市里调用或跨乡镇调用防汛物资的,由乡镇防汛防旱指挥部向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提出书面请调报告。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在接到请调报告后,应迅速联系调拨事项,各有关单位必须按时调拨到位。

八、应急物资运输方案

1. 一般情况下市级应急物资由各承储单位负责运输。市级应急物资市级有关部门要与相关物流公司签订应急物资调拨运输保障协议,确保应急物资调拨配送及时、高效。

2. 承储单位运力困难或紧急情况下由市交通局负责协调运输车辆并确保及时配送。市交通局确定一名联络员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协调运输车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