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30783MB0N94570U/2022-17179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木雕红木家具产业发展局) 公开日期: 2022-07-27 09:29
文号: 文件登记号:
有效性:
浏览次数:

《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7-27 09:29     

问题一、为什么要对知识产权政策进行修订,与原来相比有什么大的改动?

答:2020年11月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行了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做了重要讲话,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更高要求。

我市原知识产权政策为2018年制定,其中部分内容已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策略,同时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发展也需要更完善、更具引领性的政策。此次修订与原政策最大的不同主要有两点:一是整合了原商标和专利政策到一个文件中,便于企业整体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二是专利方面从原来注重授权补助调整为注重运用转化的补助,希望企业在后续发展过程中能让知识产权“活”起来。

问题二、如果一家企业想要提升自身知识产权工作,最基础从哪些方面着手?

答:1、有意识地申请注册商标,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如有海外市场还可以申请海外商标和专利。对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补助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对马德里国际注册的单位,注册费用给予补助(不含代理费用),每个单位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在欧盟、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等注册的单位,给予一次性补助8000元,每个单位最高补助不超过1万元;对在单一国家注册的单位,每在一个国家注册(包括在港澳台注册的每个地区)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每个单位最高补助不超过1万元。

2、可以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辅导企业贯彻落实《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贯标也是后续申报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基础条件。我市对首次通过认证的企业逐年补助贯标认证费用,累计不超过5万元。

问题三、关于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可以申报哪些荣誉,获得哪些奖励?

答:1、各级示范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家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2、国家、省专利奖。对获中国专利(包括外观设计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分别奖励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对获省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金奖、优秀奖,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以上奖励按第一项目完成单位为准。

3、浙江省知识产权奖。该奖项为省政府2022年新设,未在我市政策中体现。该奖项每三年评选一次,设知识产权大奖2项,奖金为每项300万元;专利奖、商标奖、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奖一等奖30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5万元。

4、驰名商标。驰名商标非荣誉项目,对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20万元,原司法认定的驰名商标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重新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奖励资金需扣除已经奖励部分。

问题四、对于企业争取的一些省级知识产权项目,我市是否也会给予补助?

答:除了省级知识产权项目自带的资金外,我市对新承担省级知识产权预警分析项目或专利导航项目并通过验收的给予10万元/项的配套补助。知识产权联盟经省级以上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的,配套奖励10万元。对新承担省级及以上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平台的,验收完成后,给予配套奖励10万元。

问题五、听说企业知识产权还可以质押贷款,并享受政府贴息补助,是否真实?

答:企业通过质押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获得贷款并按期还清贷款本息的,按贷款当期LPR利率的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种权项质押每年最高贴息补助30万元。以组合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只计算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贷款部分,组合贷款中无法计算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金额的,不予补助。企业购买知识产权保险,按年度保费的5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10万元。

问题六、目前,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重视,是否有相应的政策?

对在国内(含港澳台)通过司法途径进行专利维权胜诉的企业,按照司法判赔金额的2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在国外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最终判定专利侵权成立,或在国外应对专利侵权诉讼最终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的,按其维权代理费的50%予以补助,美国、日本、欧盟国家最高不超过30万元,其他国家最高不超过15万元。

问题七、一些协会和市场也非常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是否也可以开展一些知识产权工作并获得相应补助或奖励?

答:市场方面可以开展实施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每家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协会方面可以开展地标申请,对首次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可以设立品牌指导服务站,被新评定为“浙江省品牌指导服务站”的单位,每家奖励10万元。

问题八、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离不开优质第三方代理机构,怎么样能吸引更多优质代理机构来东更好服务我市企业?

答:鼓励境内外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师在东阳市依法设立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对正常开展业务一年以上且代理本市专利授权量达到50件(含)以上,其中授权发明专利10件(含)以上,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解读机关: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79-86924262



分享本文:
  • 政策原文 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