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东政发〔2016〕12号)、《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东政发〔2018〕100号)等文件精神,经核实,决定给以下符合条件人员发放求职创业补贴、技能提升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现对发放人员进行公示,技能提升补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其他补贴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与我处联系。联系电话:0579-86622743。
附件:相关就业补贴公示表(8.25).docx
东阳市就业管理服务处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