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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3K15043025N/2022-17811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及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08-30 16:47
文号: 东政告〔2022〕3号 文件登记号: GDYD00-2022-0007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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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

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的通知》(浙司〔2022〕74号)要求,经研究,将《东阳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详见附件)中涉及的10个领域223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划转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

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划转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后,除已立案且尚未结案的案件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不再行使已划转的行政处罚权。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确定的行政执法事项因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进行调整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整、公布。

通告前已交由镇乡(街道)行使的行政处罚事项,通告后由镇乡(街道)以自身的名义继续依法行使。

本通告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原先规定的职责边界与本通告不一致的部分作废,按新的职责边界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东阳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23项)

东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印发

东政告〔2022〕3号.pdf

附件:东阳市2022新增执法事项目录(以此为准).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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