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3K15043025N/2022-17811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综合政务/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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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政府及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2-08-30 16:47 |
文号: | 东政告〔2022〕3号 | 文件登记号: | GDYD00-2022-0007 |
有效性: | 有效 |
东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
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的通知》(浙司〔2022〕74号)要求,经研究,将《东阳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详见附件)中涉及的10个领域223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划转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
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划转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后,除已立案且尚未结案的案件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不再行使已划转的行政处罚权。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确定的行政执法事项因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进行调整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整、公布。
通告前已交由镇乡(街道)行使的行政处罚事项,通告后由镇乡(街道)以自身的名义继续依法行使。
本通告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原先规定的职责边界与本通告不一致的部分作废,按新的职责边界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东阳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23项)
东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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