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3MB1674875R/2022-179512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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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日期: | 2022-09-13 15:56 |
文号: | - | 文件登记号: | |
有效性: |
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民政局 东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发放2022年8月份困难群众价格补贴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等七单位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0〕31号)、《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社保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政策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281号)、《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关于2022年8月份浙江省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的报告》(浙调字〔2022〕62号)、《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2〕244 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发放困难群众价格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三老”人员、孤儿及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儿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二、补贴标准
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等七单位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0〕31号)、《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2〕244 号)文件要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三老”人员、孤儿及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儿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的补贴标准按照全省SCPI月度同比涨幅的两倍进行计算确定。
2022年8月份价格补贴标准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三老”人员、孤儿及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儿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58元/人。
三、发放方式
按2022年8月份的在册低保、特困、“三老”人员、孤儿及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儿童、低保边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名册为准予以发放,补贴经费由市财政一次性核拨至市支付中心并通过银行社会化足额发放到个人存折账户。
2022年8月份全市发放对象共16824人,其中低保、特困、“三老”人员、孤儿及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儿童、低保边缘对象共7887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8937人,共计价格补贴金额975792元。
附件:
1.东阳市2022年8月份困难群众价格补贴核定表
2.东阳市2022年8月份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价格补贴核定表
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民政局
东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9月11日
附件1:东阳市2022年8月份困难群众价格补贴核定表
镇乡、街道 | 低保、特困、孤儿、困境儿童、三老、低保边缘 总人数 | 总金额(元) |
吴宁街道 | 182 | 10556 |
白云街道 | 114 | 6612 |
江北街道 | 420 | 24360 |
六石街道 | 227 | 13166 |
城东街道 | 380 | 22040 |
南市街道 | 559 | 32422 |
横店镇 | 494 | 28652 |
南马镇 | 611 | 35438 |
巍山镇 | 862 | 49996 |
歌山镇 | 364 | 21112 |
千祥镇 | 471 | 27318 |
湖溪镇 | 367 | 21286 |
画水镇 | 611 | 35438 |
虎鹿镇 | 420 | 24360 |
东阳江镇 | 414 | 24012 |
马宅镇 | 480 | 27840 |
佐村镇 | 601 | 34858 |
三单乡 | 310 | 17980 |
合计 | 7887 | 457446 |
附件2:东阳市2022年8月份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价格补贴核定表
月份 | 人员类别 | 人数 | 金额(元) | 备注 |
2022年8月份 | 优抚对象 | 8937 | 5183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