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拟订实施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做好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3.指导和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法制宣教,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医疗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精神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
4.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行业管理。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的管理。实施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许可制度,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5.拟订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6.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全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措施。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7.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完善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实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医疗救援与卫生应急处置,发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8.拟订并实施卫生发展规划,指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卫生政策,完善运行新机制,落实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9.拟订并实施全市妇幼健康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综合监管,推进妇幼健康服务均等化。承担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工作。
10.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配套政策。
11.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12.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医药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科技成果及成果转化和推广的申报、管理与验收。参与拟订继续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13.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拟订实施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规划,组织协调和管理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工作,动员全社会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卫生创建和全民健康促进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的全市牵头工作。
15.负责管理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组织实施医疗卫生人员高层次团队建设,开展卫生对外合作交流和卫生援外有关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浙江和健康东阳战略,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山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和产业的协调发展。
18.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健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实施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决策咨询机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拟订全市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协调全市健康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市卫健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健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金华海关派驻我市的管理机构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健局负责全市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市卫健局与金华海关派驻我市的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口岸输入性疫情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4)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健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调整、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市卫健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市卫健局负责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检测发现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不合格产品的,及时通报市卫健局,由市卫健局依法处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局建立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信息通报机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健局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完善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市卫健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5)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健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城乡医疗健康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部门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东阳市卫生健康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含合署办公参公单位市计划生育协会和事业单位市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东阳市卫生监督所、东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金华职工中等卫生学校(东阳市卫生进修学校)3家全额拨款单位。东阳市人民医院、东阳市中医院、东阳市横店医院、东阳市妇幼保健院、东阳市红十字会医院、东阳市皮肤病医院、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东阳市人民医院巍山分院8家公立医院;东阳市巍山中心卫生院、东阳市六石中心卫生院、东阳市江北街道卫生院、东阳市城东街道卫生院、东阳市南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阳市南马中心卫生院、东阳市画水中心卫生院、东阳市千祥中心卫生院、东阳市湖溪中心卫生院、东阳市佐村镇中心卫生院、东阳市歌山镇卫生院、东阳市东阳江镇卫生院、东阳市虎鹿镇卫生院、东阳市马宅镇卫生院、东阳市三单乡卫生院、东阳市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家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合计24家差额拨款单位。总计28家决算单位。(注:2021年按照财政要求,将卫健系统24家医疗单位合并在市医共体管理中心统一公开)。
纳入东阳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东阳市卫生健康局本级;
2.东阳市市计划生育协会;
3.东阳市市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
4.东阳市卫生监督所;
5.东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金华职工中等卫生学校;
7.东阳市医共体管理中心。
东阳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详见附件:
附件1: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东阳市卫生健康局汇总).doc
附件2: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东阳市卫生健康局汇总).xls
附件3:2021年度单位决算说明(东阳市卫生健康局本级).doc
附件4: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东阳市卫生健康局本级).xls
附件5:2021年度单位决算说明(东阳市医共体管理中心).doc
附件6: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东阳市医共体管理中心).xls
附件7:2021年度单位决算说明(东阳市卫生监督所).docx
附件8: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东阳市卫生监督所).xls
附件9:2021年单位决算公开说明(东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doc
附件10:2021年单位决算报表(东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xls
附件11:2021年度单位决算说明(东阳市卫生进修学校).doc
附件12: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东阳市卫生进修学校).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