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刚平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提出的《关于尽快提升全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我市经过几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城区已全面推行“两定四分”模式,生活垃圾处置终端已建设完成。但是还存在许多问题。而您所提到的几点建议,正是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瓶颈。
根据您的建议,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分类氛围。充分依托电视台、东阳日报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我市分类标准,深入挖掘垃圾分类工作特色、亮点,广泛宣传典型经验,增强生活垃圾科学分类的正能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施工围挡、沿街LED、分类宣传栏(画、手册)等平台提高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与知晓率;积极发动镇乡街道、团市委、妇联、总工会等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八进”宣传活动;加强楼道长、督导员、分拣员、志愿者等队伍建设,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巡查、监督、劝导;建成焚烧厂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活动,提升环卫作业人员的分类意识和能力,培养居民分类习惯,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投放设施,提高分类成效。主城区持续推进“两定四分”模式,争创“无桶城市”。对点位建设不合理及小区分类亭不足等问题进行查漏补缺,不断完善集中投放设施布局。大力推进建制镇区和农村“撤桶并点、两定四分”模式,在2022年底,镇区实现“两定四分”全覆盖并建成50个“两定四分”试点村,所有集中投放点配备照明、排污、清洗、宣传、监控、语音提示并配置巡检员、志愿者各1名,在规定时间段监督、指导居民分类投放行为,提高分类成效。
三、优化收运体系,提高收运质量。按照“方便收运、杜绝泄漏、消除邻避”要求,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配足分类运输车辆及人员,城乡运输车辆完成升级改造,颜色标识实现统一规范;到2022年底,新增分类运输车辆22辆,所有车辆实现车载定位、转运实时监控全覆盖。加强对分类转运点和运输企业的监管,杜绝混装混运,着力提升分类收运质量。加强老旧转运站升级改造和建设,渗滤液规范处置,实现标准化、高效能、智能化运作。
四、健全终端体系,提升处置能力。 东阳市于2019年1月启动生活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9.38亿元,目前,建设3台550t/d机械炉排式焚烧炉及配套设施,配置2台30MW+2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现已并网发电,实现一期设计垃圾处理能力1650吨/日。该项目采用的烟气净化系统在目前国内外较为成熟的烟气净化工艺技术基础上进一步实施了优化提升,烟气排放指标在满足国标(18485-2014)的同时,全面满足并严于欧盟(EU)2010标准,可确保烟气污染物达到本项目设计的排放要求。到2022年底,全面形成垃圾终端处置体系,生活垃圾填埋场暂停使用,实现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解决全市生活垃圾处置问题。
后续,东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利用项目指挥部将不断加强生活垃圾焚烧综合利用项目和餐厨垃圾生态处理中心的监管,废气、废水达标表排放,焚烧飞灰实现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实施无害化率和资源化利用率达100%,分类处理率达85%以上。同时,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风险评估,制定“一场一策”治理方案,探索陈腐垃圾焚烧处理技术。
五、加大立案查处,健全考核机制。 2021年5月1日《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东阳市坚持用“严格的执法,严密的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对垃圾分类 “投、收、运”等环节领域违法行为实施打击。针对《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定期开展垃圾分类执法专题培训,全面提升执法水平,严格按照《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有关法律规定,以收运单位、物管小区、商超饭店等为重点,定期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对收运企业混收混运、企业未按规定投放、居民不分类投放等违法行为实施严管重罚。《条例》实施一周年以来,东阳市共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183次,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整治30余次,依照《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共对单位和个人作出行政处罚合计2073件,罚款59.6万元。做到督在实处,查在要害。同时,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考核机制,定期对小区、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考核排名,并纳入市委、市政府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
六、加强模范引领,强化示范创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作用,深入开展“垃圾分类我示范、两定四分我劝导”共建、党员包干等活动;全面推行垃圾分类亭长制,构建责任明确、监管严格的垃圾分类管理新模式;成立两定四分督导员培训基地,不断提高督导员专业化水平与职业素养;建立两定四分点位查询APP,提升居民分类参与率;到2022年底,全面建成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13个以上,建成示垃圾分类范片区1个。
再次感谢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许志刚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