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1-03 15:22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访问次数:
中共东阳市委、东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东阳市司法局以建设“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为主题,以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市为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为我市打造新时代强市名城、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高站位推进依法治市,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统筹协调职能,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八进”活动,健全党委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工作机制,推动法治建设由“软要求”成为“硬任务”。将法治考核纳入全市综合目标考核,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法治建设综合考评结果运用。积极推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市政府常务会集体学法制度,将学法从任务变成习惯,将法治印入领导意识。今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集中学法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10次。坚持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二)法治保障守红线,完善现代法治政府。下发《东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稳进提质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推动法治护航重大项目建设,向“万亩千亿”产业平台、广厦大学木雕小镇校区、水润东阳、市文化中心建设项目等重点项目派驻法制审核人才,全程提供咨询意见、合同合法性审查、尽职调查等法律服务。优化涉企发展法治环境,加大涉企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建立助企纾困政策优先审查机制,提前介入、集中会审、快审快结,合法性审查时间从法定不少于5个工作日增快到平均2个工作日。组织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定保留文件226件,失效或废止文件269件。审核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协议上实现合法性审查无遗漏、全覆盖。今年以来共参加全市各类协调、决策会议110余次,共进行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初审151件,审查规范性文件18件,审查重大行政决策6件,审查行政协议9件,不曾出现行政规范性文件或者重大决策违法违规情况。
(三)数字赋能助攻坚,突出实战实效。“乡镇(街道)合法性数智审查应用”被省数字化改革领导小组列入全省“一地创新、全省共享”“一本账”S0目录,并被纳入全省重大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2目录的子场景。由我带队赴省司法厅、金华市司法局达10余次,逐一攻克了应用子场景贯通、AI智能辅助审查、决策数据分析以及地级市应用推广等难题,组织金华各乡镇街道开展应用系统操作培训,并在金华地区全面推进应用系统试运行。截至目前,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办件1107件,提出审查意见19559条,采纳率达90%以上,我市代表金华市在全省交流政府法务“最佳实践”培训试点工作会上作经验交流。
(四)落实普法新举措,全面提升法治素养。深入实施“八五”普法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助共富 法护平安”专项活动,成立普法宣传、援助为民、调解专家等7个服务团,围绕实施“扩中提低”、打造精神文明高地、“共富企业”创建、“共富乡村”改革、共建共富“十百千万”结对等“五大行动”开展全方位法律服务。立足东阳特色开展“法治助影 服务便影”系列活动,在影视产业集聚区成立全国首家影视产业律师调解中心,组建影视与旅游律协委员会;在建筑业店小二服务中心成立建筑产业律师调解中心,护航我市建筑业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发展。“东阳市法治助影助推精神富足”案例在全省法助共富“最佳实践”案例评选中以评分第一的优异成绩成功入选。启动“法助共富”创新创先“十优”培育行动,将基层普法骨干、普法平台、以案释法案例等项目纳入培育范畴,实现了全市普法资源的整合、利用、再升级。截至目前,已收到十大培育项目申报31件。升级“法治东阳”微信公众号,开设“每日学一典”(民法典)、“法助创建 礼乐文明”、疫情防控、企业合规检查等专栏。开设“法治大讲堂”,班子成员轮流到各机关部门、乡镇街道、党校高校等上法治课。
(五)除险保安勇攻坚,夯实平安建设基础。开展矫正“大走访、大排查、大研判”专项活动,共走访654人次,排查问题32个,制定整改措施35条,排查出六涉、三类十八种重点人员216人,其他重点人员2人,均落实“定人包案”。对全市新增的123名安置帮教对象全面落实“一人一档”,定期开展走访帮教,最大限度防止严重刑事再犯罪发生。扎实开展矛盾纠排查化解活动,先后下发《关于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积案大化解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法护平安”专项行动推进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的通知》《关于开展“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通知》等,全面构建五调联动“大调解”体系,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平安、护稳定。今年以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8030件,成功7913件,调解成功率98.54%,其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45件(非含正常死亡纠纷98件);参与涉信矛盾化解143起,成功化解107起。管好律师队伍,紧盯重点人员,关键时候不炒、不串、不冒泡。
(六)监督协调成体系,有效规范法治权力。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建立标准化工作指引,编制《东阳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教科书”式工作指引》,组织指导“大综合一体化1+8执法部门制定本单位自由裁量“教科书”。建立规范化裁量制度及裁量基准,组织各执法部门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实施规则》《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集体审议办法》等共计42项制度,牵头梳理行政执法依据1419个,制定自由裁量基准39个,涉及61个方面909项执法事项,高频事项执法裁量基准细化率达到100%,合理压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二是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成立一个专门机构,作为司法部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单位,我市成立全省首家县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在乡镇一级设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在全省率先实现县乡一体。培育一支专业队伍,组建由特邀监督员、各执法部门业务骨干、公职律师等组成的126人的监督人员库,出台《东阳市行政执法监督员考核管理办法》,系统实施培训提升、科学评价和基础保障三项工程,今年以来累计开展专题培训364人次、座谈交流62人次。出台一套专项制度,市委办、市府办联合下发《东阳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办法(试行)》,从执法协调、执法监督、组织保障、责任追究等方面规范县乡两级机构长效运作。开展系列专题活动,聚焦政府中心工作、营商环境提升、信访攻坚等重点任务开展专项监督,今年以来,共确定督查主题10个,评查案卷135份,意见交办68件,整改问题374个。同时,成立69家执法监督监测点,全方位覆盖村居、企业、行业协会等各领域,累计收集执法建议118条,监督线索89条,解决问题67个。举行一场专题研讨,召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理论研讨会议,邀请中央党校、清华大学、中国社科院、浙江大学等8名法学专家就我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进行理论调研,进言献策52条,推动形成理论成果。9月30日司法部召开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工作汇报会,我市还作为全国唯一的县级市代表发言。
(七)争议化解助和谐,充分发挥复议职能。发挥行政复议的灵活性,倡导“能和则和”,让行政复议申请人“懂法、明理、气消”,对有重大影响或者社会敏感度高的行政复议案件,做好风险稳控工作,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理整个复议过程中。截至目前,我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5件(通过网上复议渠道申请8件),经审查后受理70件,不予受理6件。现已审结67件(含2021年结转12件),其中纠错6件(部门2件,乡镇街道4件),调解25件,调解率为37.3%;复议后起诉的案件12件,暂无败诉。按照数量来分:居前列的单位为市公安局30件,占比35.3%,市场监管局23件,占比27%,南市街道7件,占比8.2%;按照类型来分,主要为行政处罚和举报投诉处理,分别占比30.6%、23.5%。针对金华交办的14件行政争议化解案件积极开展工作,通过行政复议专报、市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深入实地开展调查询问、组织矛盾双方背靠背或面对面调解等形式开展化解工作,目前已化解7件,化解率达50%。指导全市行政诉讼工作,截至9月底,金华各级法院共受理以东阳市政府、部门、乡镇(街道)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15件,审结117件,败诉12件,败诉率为10.26%,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100%,其中,我局代理市政府为单独被告或共同被告案件出庭应诉共计31件。助力我市信访积案清零等专项行动,参加各类信访案件研判会共计90余次,截至目前共参与研判信访积案400余件。
(八)强素质提能力,锻造司法行政队伍铁军。认真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面落实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注重队伍业务能力素质提升,组建全市法治人才库,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高于50%。深化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开设法治大讲堂,要求年轻干部全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目前我局已有28名干部通过法考(公务员19名,事业单位9名;机关16名,司法所4名,法律服务中心5名,公证处4名)。全员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S22学典村市际交界口值班值守工作,先后派20余名干部驰援巍山、白云、画水等地,5名干部直接安排至隔离点工作。全体干部职工投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微信公众号开设“法助创建 礼乐文明”专栏。注重律师协会党建工作,开展“新时代律师精神大讨论”和第二届“十佳律师”评选等活动,其中一人为评为省青年律师;支持公证行业健康发展,在财政、人劳大力支持下出台了新的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理顺公证办事机制。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较低。去年我市法治建设考核成绩为金华第五名,成绩不甚理想,根据省委依法治市办公布的2021年度全省法治浙江建设社会满意度调查结果,我市满意度得分90.25分,在全省排名86名,明显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全市法治人才较少。目前我市党政机关公职律师配备率有待提高,目前,我市25个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中有13个部门配备了公职律师,配备率为52%,已经达到了今年年底前要达到50%的目标,但是从明年开始,配备基数会从“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变更为“党政机关”,2023年党政机关公职律师的配备率需65%,2024年要达80%,2025年要完成全覆盖目标。我市党政机关总数为37个,党委部门只有1家配备、政府部门有16家配备,百分比为48.65%,明年年底前要达到65%的难度较大。相对于机关部门,乡镇街道的法治人才更加稀少,以至于基层法治建设推进动力不足。
(三)行政机关化解行政争议不够主动。随着群众法治意识的提升,行政争议数量较往年有较大幅度上升,2022年金华市交办的14件重点案件化解难度普遍较高。然而,部分行政机关和镇街存在“等靠要”思想,对行政争议不敢调、不愿调、不会调,被动地坐等复议机关审理结果,未担起行政争议预防化解的主体责任。
(四)乡镇司法所建设基础有待加强。根据“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标准,金华市已给东阳的下达明年创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指标保2争3,按照创建要求,街道不低于180平方米、乡镇不低于300平方米的业务用房面积,且需沿街落地。大部分司法所业务用房在1-2间,在创建培育上落后于周边义乌、兰溪等兄弟县市。同时职能工作与兼顾工作冲突较大。基层司法所融入基层四个平台之后,乡镇安排联村的6家、联企的1家,牵制了本职工作的精力。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市司法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服务、治理、监管”三条主线,通过打造数字亮点、立足职能重点、攻克改革难点,争当司法行政工作“排头兵”。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争创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健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和工作机制,落实重大法治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把党的领导同支持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加强法治监督能力,建立“点评交办、晾晒通报、督察考核、领导约谈”等法治建设推进落实工作机制,保证国家机关切实履行法治实施职责。强化法治建设综合考评结果运用,完善“项目优化、考督一体、奖惩运用、整改提高”闭环管理的法治考评体系。
(二)加强统筹协调,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加强法治政府理论研究,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推进政府法务规范化。在征收补偿、重大建设项目推进、规划变更等行政行为加强监督,落实程序的规范操作。对各乡镇(街道)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情况开展动态监管,利用大数据分析,定期通报工作考核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提醒整改。进一步实现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从全覆盖向规范化标准化提。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强化行政复议吸纳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坚持复议为民,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努力将行政复议打造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三)注重基层法治,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健全法治乡镇(街道)量化指标与评价体系,深化党委领导下的法治督察,以评促建,以督促改。构建完善以“后陈经验”为核心的村级治理体系,在2022年底完成“后陈式”法治村(社区)全覆盖的基础上开展动态管理,争创五星级“后陈式”法治村(社区)。大力推进现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载体的数字化升级改造,打造共享、便捷、融合的文化数智广场。坚持融合导向,打通“报、网、端、微、屏”融媒体平台壁垒,将法治宣传融入各类综合场景建设,强化多跨场景应用的普法功能,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平台资源共建共享。探索推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法律援助服务,统筹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为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发展提供专业支持和资源支撑。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组建律师团队深入实施营商环境法治保障、营商法律风险防范、企业矛盾纠纷化解、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模式创新、法律服务数字化转型、法律服务能力提升等七大行动,全面提升我市企业法律风险预警能力。
(四)筑牢平安防线,确保基层安全稳定。高标准推进司法所综合改革。通过司法所综合改革,进一步优化司法所职能,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充实人员力量,实现管理更规范、服务更高效、保障更有力,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基础支撑。持续深化人民调解质效提升专项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夯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聚焦平安东阳建设落实重点人群管控。做好杭州亚运会等重点时段“除险保安”工作,深化社区矫正“突发快响”应急处突培训和演练;深化安全隐患排查和重大风险研判,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加强再犯罪预测预警预防,强化规范执法,以“信用浙江”建设为引领,推动社区矫正信用积分体系建设,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