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咨询服务公示

失业金领取的计算方式和金额?

发布日期: 2023-01-30 13:43 来源: 综治中心 字号: [ ] 浏览次数:
事务编号JH30DH2023013086151303
来电时间2023/1/30 13:40:08
来电内容失业金领取的计算方式和金额?
答复时间2023/1/30 13:41:52
答复内容1、失业金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每满六个月领取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六个月计算;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领取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2、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所在地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九十,目前为1863元。
3、申请成功后,次月25日后开始按月发放,发放至失业人员的社保卡金融账户中。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就业部门代缴。
5、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的失业期间生育子女的,可以一次性领取相当于本人三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补助。(生育后三个月内申请) 。
6、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在职职工丧葬补助抚恤标准,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其当月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由其遗属领取。(已领取基本养老保险或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的,不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