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04 14:17

信息来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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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阳市委、东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不断推进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紧抓改革主线,推进行政执法体制重塑。

一是规定动作落地到位。梳理完善“1+3”清单,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到位,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全面分类赋权执法事项,全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均已组建完成,执法人员完成公示上墙,执法办案顺利开展。二是数字化应用赋能见效。全面推广“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全市执法人员均已入驻,我局已使用省办案系统2.0版进行办案;今年以来,认领省级“监管一件事”61件,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860次,检查各类单位4000余家。三是打造改革特色亮点。创新出台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规范化建设“七化”标准,明确7个方面33项规范要求,推进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由“物理融合”向“化学融合”迈进;创立“三书一函”制度,成立“检执联动”办公室,强化部门协作、推动问题整改解决;总结、提炼我市改革成效,多次在省级、市级报刊刊登。

(二)紧抓执法规范,深化自由裁量规范运行。

一是编制自由裁量权执法标准“教科书”。结合执法实际,围绕接受案(事)件登记规范、案件审批制度、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适用流程、案件办理期限、案件评分标准等方面,制定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教科书式执法工作指引,明确自由裁量权适用相关条件及流程。二是进一步细化自由裁量。制定《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2022版)》,新增了公安、科技、人力社保类、文化和旅游等14个方面328个事项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三是推行首违免罚。明确第一批轻微违法行为“首违免罚”事项60项,对市场主体发生的情节轻微、纠正及时、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等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四是编写典型案例。围绕重点执法领域、群众密切关注且具有代表性、指导性、教育意义的事项,梳理自由裁量权适用典型案例,其中超门窗经营案例获评全市优秀。

(三)紧抓执法效能,探索新类型案件办理。

一是创新“晒拼创”办案机制,助推量质齐升。牵头开展“扛旗争先”大比拼,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事项划转以来,我局在16个执法领域实现事项执法办案“零突破”,办案数和领域都大幅提升。2022年至今,查办总案件(违停除外)达到17291件,位居金华第二,一般程序办案数量上比去年同期增加27.2%;简易程序办案数量比去年同期增加66.9%。5000元以上重大案件289起,在违法建设、安全生产(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水行政(未经许可河道采砂)等领域大要案增幅明显;二是创新执法手段。推行执法案件新系统网上办理,提升了案件文书的审批、流转和送达效率;在城市管理领域易发、频发的违法行为,推行“三色单”工作法。2022年共发放粉色温馨提示单3022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加强中队非现场执法案件办理指导,利用数字城管监控、四个平台、公安探头,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全年共办理非现场执法案件100起。

(四)紧抓业务学习,强化执法队员能力提升。

一是加强中队学习。继续推行派驻中队每周法制点评、每月法制学习制度,提升一线法制学习氛围。二是每月开展全局集中学习。以“六个一”法治建设活动为抓手,每月组织全局正式执法队员参加法律法规培训会,全年组织业务培训会6次,同时,通过微信答题方式,以考促学,以考验学。三是编写《法制月报》。每月刊发1期《法制月报》,目前共刊发60期,对各中队办案数、存量案件、三色单及非现场执法数量进行排名公示,对案件审核情况讲评,同时刊发新法速递、法制讲堂、典型案件剖析等内容,不断提升队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四是提升法制员履职能力。通过制定法制员工作手册、法制员到科室轮岗锻炼一个月、每季度召开法制员例会、不定期开展法制员执法交叉检查、开展案件交叉评审等举措,大大提高了法制员履职能力。

(五)紧抓执法监督,完善执法规范化流程。

一是制定完善执法制度。制定《执法办案十条禁令》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简易程序案件办理的意见》,严格执法过错追究。二是强化执法案例指导编撰。对执法实践中出现的典型案例、成功做法和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的先进办案经验,进行搜集整理,制定非法办学、烟花爆竹等案件办案指南,规范案件办理。三是严格法制审核。继续坚持案件三级审核制度,中队法制员、中队领导、科室三级审核把关,严把质量关。对局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实行审核。四是继续坚持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2022年共召开局长办公会议17次,对160件重大案件进行了集体讨论决定。五是推行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人员在办案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法制科对案件当事人开展回访抽查。随机抽取已办结案件,深入了解执法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听取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建议和意见。至今已开展电话回访案件12起。六是定期开展案件评查。积极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普通案件由中队评查,重点案件由局级组织评查,对于发现存在的问题,下发通报要求切实落实整改措施。今年以来,共组织3次案件评查会。

(六)紧抓普法宣传,扩大执法社会影响力。

一是抓好中队普法工作。每月开展走访社区、企业、校园活动;每季联合社区、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服务活动;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推进“721工作法”,将法制宣传与日常的执法工作结合。普法宣传先行,深入开展执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进商户”五进活动。三是坚持以案说法。在公众微信上推出以案说法,对职能范围的各类违法行为,以案例的形式进行曝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发挥学法引领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局班子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认真完成集中学法和法律知识学习的规定学时,组织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专题学习6次。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结合实际制定宣传计划,将其纳入“八五”普法规划,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

(二)强化行政争议化解。2022年全局行政复议4起,行政诉讼5起。对于行政诉讼案件,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积极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坚决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所有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明确责任单位(中队),化解期限。由领导牵头,召集法律顾问、法制科、中队、每案进行研判,明确化解方案,一案一策。及时做好与司法局、乡镇街道的对接,动用各方力量进行化解。加强与法院、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在其指导下做好化解工作。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制度,凡属重大事项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全年召开局党委会议17次,集体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共计160项,加强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的合法合规性把控。聘请专业律师,着力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合法合规性的把控。

(四)坚持法治用人导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严格选人用人标准,严格按照政治坚定、具有较高法治素养、富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等条件进行干部选拔考察,力求调出正气、风气,调出新气象、新业绩、新的精神状态。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业务能力还需提升。“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后,我局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达到了1779项,执法队员的法律专业能力、理论水平、综合素质与综合执法的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急需加强学习,全面提升业务能力。

二是部门协同还需优化。综合执法改革后,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在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职责边界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强化沟通协调。

三是普法成效还需增强。当前市民的法治意识已有较大提升,但因普法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普法的方式方法不够创新,违建、不文明养犬等现象仍有发生。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和任务要求,积极统筹作为,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推动东阳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以“五个新”“6个加快”为指引,进一步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以“执法规范年”为抓手,提升全局执法能力、确保规范执法取得明显成效,争创复议诉讼“双零”目标。

(一)继续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一是强化统筹协调。突出综合指导办统筹协调作用,用好“考核指挥棒”和“三书一函”机制,聚焦职责争议做好化解,破除推诿扯皮、“神仙打架”等现象,理顺大综合一体化背景下的行政执法工作。二是加强综合执法队规范化建设。以“七化”为指引,进一步指导乡镇(街道)健全执法机制、完善执法制度、配强执法队伍、严格执法管理、优化执法培训、强化执法保障、实现队伍真正融合,打造一镇一品、争创省市试点。三是坚持数字赋能。持续推广使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各模块功能,贯通基层智治系统,打造市级指挥中心,实现多跨协同、整体融合。推进“库区监管一件事”、“影视文旅监管一件事”等特色场景应用,争创省级试点。四是动态调整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乡镇执法事项目录,实现事项差异化、赋权精准化。五是扎实推进“综合查一次”“监管一件事”。做好部门联动,不断细化监管事项,确保执法监管“一件事”要推广到100件以上,跨部门“综合查一次”实施率达20%以上。

(二)继续提升执法业务能力。一是常态化开展学法用法系列活动。坚持开展“每月一培训”“每月一测试”活动,特别是新划转职能方面。中队层面继续做好每周法制点评、业务学习,每月考试制度。二是落实日常检查“监督关”。把好案件审核关,督促整改。组织开展基层中队案卷交叉互评及执法交叉检检,并认真梳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举一反三,提升案件整体办理水平。三是继续抓好法制员队伍建设。采用法制员工作例会、执法交叉检查、轮岗锻炼、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典型案件汇编等载体,提升法制员能力水平。

(三)继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持续完善细化自由裁量标准。按照上级文件及时修订优化自由裁量基准,同时加强自由裁量监督,保证公正规范执法。二是继续推行“柔性执法”和免罚清单。以“说理式执法”为基础,继续推广实施“三色单”执法机制和轻微违法行为告免罚清单,让综合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三是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将普法释法融入到执法工作中,力争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中。积极与司法局、法院沟通联系,借力其专业优势,共同挖掘剖析,找到案件突破口,主动配合调解,降低败诉概率。四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根据年度普法计划,对照普法责任清单,将各项普法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加大新划转、影响恶劣等典型案件的曝光。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