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1-05 16:58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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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阳市委、东阳市人民政府,金华市财政局: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东阳市财政局以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完善治理体系建设为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为打造新时代强市名城、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突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坚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建立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支部、党小组学法机制,把日常学习作为“规定动作”常抓不懈;依托学习强国、周一夜学、主题党日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之武装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组织法制教育培训。制定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将法治学习纳入干部职工全员培训重要内容。邀请本单位法律顾问授课,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组织干部参加年度东阳市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确保参考率、通过率均达到100%。
(二)突出程序规范,加强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目录化管理,依法开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二是严格规范机关合同管理。规范财政合同订立流程,对需订立合同出具法务审查意见,确保合同合法有效并依法履约。2022年共审查行政机关合同16份。
(三)突出优化服务,加强营造法治环境。一是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推进财政数字化改革,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根据“行政职能法定化、行政管理标准化、行政程序规范化、行政责任法定化”原则,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二是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持续优化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考核指标,不断提升事项办理便捷度和满意度。截至2022年底,全局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达到90%、掌办率达到50%。
(四)突出制度保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中的领导决策机制,重大问题采取集体审议决定。使用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进行备案,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2022年完成2个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及系统备案。二是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依照规范性文件两年清理一次的工作要求,对2021年底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予以保留44件,全文废止14件,部分条款有效文件1件。三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实现公平竞争审查100%全覆盖。
(五)突出依法执法,加强文明执法水平。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行政处罚结果100%按时公开。完善执法文书管理,严格执法记录和档案管理,按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强化干部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二是严格执行自由裁量相关制度。对照执行《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浙江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确保处罚裁量统一规范。全面梳理执法人员名单、执法信息、执法依据、执法程序以及自由裁量基准等信息,并主动公开接受监督。三是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机制。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2022年累计开展掌上执法检查39户次,其中双随机检查11户次,即时检查7户次,专项检查21户次。掌上执法检查应用率达到100%,联合市场监管局完成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抽查事项覆盖率100%。
(六)突出执法监督,加强依法行政自觉性。一是依法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高质量完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确保办理率、反馈率、面商率、满意率均为100%。2022年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7件,其中主办件5件。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公开基本目录动态更新调整。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文件要求,加大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
(七)突出矛盾化解,加强防范财政履职风险。一是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和诉讼权利告知义务,进一步保障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利。依法合理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力争将争议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2022年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二是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建设。立足各科室职责,梳理工作职能、岗位设置、业务风险等内容,重点针对防控法律风险、财税政策制定风险、岗位利益冲突风险和专项资金管理风险,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三是按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改革督导和案卷评查工作。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对“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进行自查,梳理《东阳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划转事权交接协议,将涉及财政领域的36项行政处罚权划转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检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期间已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10件、行政处理案卷5件、责令整改案卷3件均符合法定程序。
(八)突出数字赋能,加强法治队伍数字化管理。一是加强应用门户执法人员管理。做好单位持证执法人员管理工作,在省统建应用工作门户完成执法人员账号开通、基础权限匹配、电子印章等部门参数配置。已入驻执法人员46人,执法人员账号开通率达100%。二是加强执法监管数字化应用培训。安排执法人员参加“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实操培训会,并推广使用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系统。
(九)突出普法宣传,加强法治意识和素养提升。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并落实2022年度普法责任个性清单。利用“东阳财政”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开展民法典、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以及反诈宣传等普法活动。二是走访企业开展宣传。针对企业面临的问题,对东阳市润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顺丰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天元建设有限公司进行走访,及时宣传惠企政策,提升企业法治意识。
二、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领衔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积极分解落实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指标任务,全面支持各职能部门依法依章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依法办事。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领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
(二)领学年度法治建设精神及工作要求。局党组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开展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理论思想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增强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领学2022年度省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按计划落实全年法治工作。全年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
(三)领导全局干部职工提升法治观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推动全局干部职工法治观念不断提升。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好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述法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律法规及业务学习培训缺乏针对性,学用结合方面还需进一步深化。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
(二)普法形式及内容缺乏多样性,普法力度及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扩大。对内主要通过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但每年开展的次数有限;对外主要通过政务公开、歌画东阳融合平台进行宣传,宣传范围有局限性。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加强学习培训,制定年度培训方案,有计划地开展全年法律法规业务学习。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方式开展学习,将学习成果与工作内容相结合。
(二)进一步增强财政法治数字化转型。在完成数字财政综合应用门户、预算一体化、“浙里报账”等数字化试点建设工作任务基础上,迭代完善系统功能,以数字化促进工作提质增效,全面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执行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四)进一步增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长效机制。
(五)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对照“八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财政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着力提升普法效果;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学习,依托国家安全日、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创新普法形式,集中各类优势资源不断创新活动方式、充实活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