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东阳市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和定岗定员管理实施办法》、《东阳市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在编工作人员(A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45名工作人员。招考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网址:http://www.dongyang.gov.cn/col/col1229740957/index.html)。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其他资格条件。
3.凡与企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无违法犯罪等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5日-10月27日(上午9时-11时,下午2-5时);
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应在相应栏目里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
2.报名地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组织报名并缴纳考试费每人每科40元。
①报名者须如实填写东阳市国有企业A类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提供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②报名时,报名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关工作经历证据(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脱产在读研究生、本科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或大专学历的资格参加报名考试,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④组织报名人员(招聘单位)现场对报名资料(资料不全者作不合格处理)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用工单位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和参加笔试人员的准考证号及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在东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ongyang.gov.cn/col/col1229740957/index.html)、东阳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招聘单位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要注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它岗位。
4.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四、笔试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以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及笔试总成绩,计算出笔试总成绩平均分(取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总成绩平均分为合格分,低于合格分的不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11月上旬,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均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结构化试题。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前三天,入围面试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地点由本人或委托他人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者作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已有工作单位的或已与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提供原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面试的证明。未提供证明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按时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协议)关系的将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六、总成绩计算和体检
总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在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体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聘用
1.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若成绩均相同,须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2.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3.考察不合格及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4.考察合格公示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因未能按时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协议)关系导致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的,将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职位按照本条第1款规定依次递补考察,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5.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自次年起三年内不得报考东阳市国有企业;
6.拟聘用人员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在各个环节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专业要求具体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5)》、《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
4.“工作经验”是指以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记录为准,时间计算到2023年9月30日止。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验;
5.年龄相关说明: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6.考生报名后应及时上东阳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dongyang.gov.cn/col/col1229740957/index.html)、东阳人社微信公众号上查询有关通知(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总成绩、体检名单、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网上公布),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7.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8.有关专业、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等具体问题由招聘单位及用工单位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照招工简章中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9.由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东阳市横店镇人民政府、东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共同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579-86675811,86675215。
报名咨询、联系方式:详见各单位招聘简章。
附件2:招聘简章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9日
一审:张燕莺
二审:司松松
三审:单贵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