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浙江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规定,我局对东阳市惠民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东阳市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东阳市横店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2020-2022年城乡公交营运定价成本实施了监审,自即日起至12月4日面向社会公开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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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东阳市城乡公交营运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
东阳市城乡公交营运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根据国家价格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的规定,按照规定程序对城乡公交运营企业2020-2022年定价成本进行了监审。
一、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3家城乡公交运营企业,分别为东阳市惠民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东阳市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东阳市横店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其中惠民公交为国有企业,承担城市公交出行服务;交运公司为民营企业,承担城乡公交出行服务;横店汽运公司为民营企业,承担横店镇区及横店到南马、巍山、六石等乡镇的公交服务。
二、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价格条例》;《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8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浙价成〔2018〕40号)。
三、成本监审结论
(一)定价成本构成
城乡公交营运定价成本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折旧费、能耗费、修理费、保险费、非生产性费用、税金及附加等。
(二)成本监审结论
经监审,核定3家城乡公交运营企业2020-2022年年均运营车辆424辆,运营总里程1811.38万公里,客运量1420.44万人次,总定价成本10350.58万元,单位车辆客运完全成本24.43万元,百公里客运完全成本571.42元,单位人次客运完全成本7.29元。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相关公交企业提供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公交企业负责。
(二)参与本次成本监审的所有工作人员均与被监审企业无利害关系。
(三)本次成本监审费用全部由财政专项经费支付。
(四)本报告全部结论数据仅供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时参考,对于其他单位和个人引用本报告结论和数据进行的测算和推论,因口径和方法不同而产生其他结论与本报告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