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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2023年秋季公办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07 15:30 来源:东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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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

二、公办普通高中

三、公办职业高中

四、收费依据

 

 

预收伙食费要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须向学生和家长公布伙食费收取标准和计划就餐次数。义务教育段学校除向自愿入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和补办证、卡工本费外,严禁收取其他费用。

 

1.学费标准:

省一级重点1300元/生·期,

省二级重点1000元/生·期,

省三级重点900元/生·期,

一般高中650元/生·期。

2.住宿费标准:

普通式200元/生·期,

公寓式以物价局批复为准。

3.课本费、作业本费:

最高不得超过350元/生·期

4.代收费:

开展国防教育(军训)、爱国主义教育、体检等费用,学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利原则,从严控制、按实收取,报物价局备案后执行。代收费应及时结算、定期公布。

 

 

 

1.住宿费标准:

普通式200元/生·期,

公寓式260元/生·期。

2.课本费、作业本费:

最高不得超过300元/生·期。

3.代收费:

政策与普通高中相同。

 

1.东财综2007371号

2.浙教计200942号

3.浙教计201015号

4.东价201021号

5.浙价费2011248号

6.东价201140号

7. 浙财教20131号

8. 浙教办基〔2014〕25号



说明:未经公示的收费,学校一律不得收取。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举报中心:12358,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86655098,市教育局:86092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