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以及《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浙农政发〔2015〕10号)、《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2022版)》(东综执〔2022〕1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镇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予以公示。行政处罚事项和裁量基准根据浙江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和裁量基准文件动态调整。
东阳市歌山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