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12-14 16:57
信息来源: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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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以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通知(浙环发〔2020〕10号)、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金华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通知(金环发〔2023〕5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局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予以公示。行政处罚事项和裁量基准根据浙江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和裁量基准文件动态调整。
附件:金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doc